合肥产假2023年最新规定
合肥产假2023年最新规定
女性职工一般可享有产假98天。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也就是158天。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合肥产假怎么放
女性职工一般可享有产假98天。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也就是158天。特殊情况如下:
·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休产假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休产假98天
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口与_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三十天护理假
《条例》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夫妻现有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或者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值得关注的是,在奖励与社会保障方面,《条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依照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内容,女性职工一般可享有产假98天。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也就是158天。
合肥产假有关假期确认问题
1.婚假。符合法律规定结婚(不含复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
2.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加上延长的60天产假共计158天,可以从产前15天起享受,原则上连续使用。产假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原则上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8号)执行。
符合《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难产、生育双胞胎等产假规定的,增加的产假可以与前述158天叠加使用。
3.男方护理假。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可享受30天护理假,护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进行叠加。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
4.夫妻育儿假。依法生育(包含依法收养)且有子女在0~6周岁期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的,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可在当年享受,不结转到下一年;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次使用。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5.独生子女护理假。在父母一方住院期间,给予其独生子女每年20天护理假。根据父母住院情况,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使用。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曰。
合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时间内,参保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停发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注:参保女职工在连续缴费期间或享受生育津贴期间更换用人单位参保的,生育津贴的标准按女职工生育(或实施_手术)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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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口与_条例》已经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人口与_条例》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女性职工一般可享有产假98天。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也就是158天。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