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社保如何自己缴纳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
1、单位代缴:
个人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纳五险,用户只需要自己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用即可,另外一般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代缴服务费,因此一般代缴每月的综合费用还是比较高的,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个人缴纳:
个人进行社保的缴纳最多只能够缴纳3险(失业、医疗、养老),用户可携带相关证件直接前往当地的社保缴纳地,然后在柜台选择好自己想要缴纳的档次,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缴纳即可。
离职当月公司交社保吗
1、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在职一天就应该给员工缴纳当月社保。
2、单位员工若当月离职,可在当月办理减员,当月应缴纳当月以及上月份的社保费。若上月底离职,单位可在上月减员,当月增员当月减员,系统不会生成社保账,单位应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上月份社保费。简单说就是当月离职下月不需要缴纳社保。 离职当月停交的是下个月的社保。
3、员工在工作的期间社保是必须要缴纳的,不过由于社保的缴纳基本上是在每月的25号截止,所以在25号之后离职的,下月还是需要缴纳的。
员工离职流程是什么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附表1) :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在没有正式离职之前的社保用人单位都是应该正常的给职工缴纳的,而且具体也要看自己离职的时间了,因为大多数社保办理的时间都是在当月的25号,所以25号之前离职的话用人单位可能当月的社保就不会再给职工缴纳了。
离职要带走的三个证明
一、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至关重要的,每家公司在办理员工入职时都一定会要这份材料,更多引起hr怀疑,是否被辞退,是否真的在上一家公司工作过等。另外,离职证明上的内容也不能忽略,一定要注明你所担任的岗位、离职原因、个人评价等,如有不符,请要求公司改正。最后,记得盖公章哦。
二、薪资证明
面试时都会谈到薪资,而hr更会用你的原来的薪资做对比,来衡量你是否能拿到现在的期望薪资,如果没有薪资证明,那新公司的hr就无从考证。个别公司会将薪资分为底薪+绩效形式发放,部分走银行卡,部分走其他的支付方式等,这种情况,离职前你需要向公司写份证明材料,并注明用处,不会它用就可以了。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把各种补贴也都写齐全。有必要的话,将之前薪资的银行流水、社保清单等都打印出来。
三、退工单
不乏有些公司不认可离职单,只认退工单,简单来说,退工单就是离职单的升级版。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材料,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退工单上记载了辞职的时间,这和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
离职补偿金怎么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5、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