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怎么计算的
个税汇算清缴怎么计算的
一年终了,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其中:
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8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稿酬收入×80%×70%-其他免税收入;
专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注意事项:
无论一个人是否按照实际工作12个月, 都应该将6万元按照实际扣除标准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综合所得在按照年计算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取得I资薪金所得,每个月都需要维持生计的基本费用,因此应该因为某个月未取得I资薪金所得而中断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个税汇算清缴是自己弄还是公司弄
个税汇算清缴可以个人办,也可以单位办。如果注重隐私,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邮寄申办、前往办税服务厅等方式自行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如果怕麻烦,纳税人可以向任职受雇单位补充并提供上个纳税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资料,交由单位进行办理。但不论是个人进行汇算清缴,还是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扣缴单位代为汇算清缴,均需纳税人个人签字确认,以明确法律责任。
此外,除了个人办、单位办,个税汇算清缴还可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办理。具体选择哪种办理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抉择。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有哪些: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具体程序如下:
1、准备完税凭证:纳税人准备好上月累计已实际支付的税款证明,尤其是上月应纳税收收入现金结算,应以税务机关发给的专用完税凭证为准。
2、计算实际应汇缴税款:根据纳税人实际支出的税款情况,应当按照原定或变更后的税率,计算出上月纳税人实际应汇缴的税款。
3、确定税款支付方式:确定本月应汇缴的税款支付方式,应考虑财务实力的条件,可以选择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以及支付期限。
4、汇缴税款:确定好支付方式和期限后,纳税人将税款支付到税务机关并拿好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