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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职称2023考试时间

时间: 淑娟 职场资讯

除了升职加薪,拥有高级会计职称也可能会升职。那2023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今天小编整理了高级会计职称2023考试时间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高级会计职称2023考试时间

高级会计职称2023考试时间

5月13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建议

1、研读教材

教材和考试大纲是考试最重要的出题依据,所有考试题目都不会超出教材和大纲的范围,因此只要将教材和大纲研究透彻,考试及格是没有问题的。

2、刷高质量的习题

做题是必不可少的,尤其到最后的强化阶段和冲刺阶段,各位考生更要大量的做题。但要注意大量做题不是盲目刷题,而是要刷高质量的习题。历年真题是很好的复习资料,各位考生一定要高效利用起来。

3、 整理错题本

要想真正掌握知识点,就必须通过反复的练习,做错的题目才能暴露备考中的漏洞,因此错题本是一定要准备的,把平时刷题中做错的题目收录其中,定期重新做一遍,错题中涉及的知识点、答题思路、解题技巧要熟练透彻的掌握。

会计职称考务日程安排 

(一)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3.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2年12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2.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3.2023年4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5.2023年5月24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2023年5月2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上报数据,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上报数据清单。 

7.2023年6月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上报数据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8.2023年6月16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9.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10.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3年4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2.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 

3.2023年8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5.2023年9月20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2023年10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上报数据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属雷同试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7.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8.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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