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调节收入分配,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那么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到5000元。缴纳社保以后,工资小于或等于5000元将不再需要缴纳个税。本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减少了低收入人群的纳税负担,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提现了纳税的公平性原则。
5000元的标准又被称为免征额,是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将收取税收。
举例来说,某人的工资为9000元,扣完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还剩余7000元。5000元作为免征额,是免收个人所得税的。超出的2000元,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起征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与速算扣除数标准:
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
2、应纳税所得额3000-12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3、应纳税所得额12000-25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元;
4、应纳税所得额25000-35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2660元;
5、应纳税所得额35000-55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4410元;
6、应纳税所得额55000-80000元,税率35%,速算扣除数7160元;
7、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税率45%,速算扣除数15160元。
举例说明:假设我10月份的工资为10000元,各项社保费共1000元,按个税起征点5000算税后工资为: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5000=4000元;
应纳税额=4000x10%-210=190元;
实发工资=10000-1000-190=8810元。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