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最新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篇1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39;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最新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篇2
第一章手册的目的
一、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致力于达成以下目标:
1、构筑先进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使用中培养和开发员工,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2、保持公司内部各机构在人力资源制度和程序的统一性和一致性。保持人力资源系统的专业水平和道德标准。
3、保证各项人事规章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二、为达到上述目标,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制本手册,以此规范和指导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政策和程序。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负责制订及实施有关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的部门。
四、本手册将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和修订。人力资源部热忱欢迎员工和各分支机构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章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职责
一、核心职能: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选拔、配置、开发、考核和培养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制订并实施各项薪酬福利政策及员工职业生涯计划,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对公司持续长久发展负责。
二、工作职责:
1、制度建设与管理
A制订公司中长期人才战略规划;
B制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公司各级人事管理权限与工作流程,组织、协调、监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实;
C核定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各机构年度人员编制计划;
D定期进行市场薪酬水平调研,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E指导、协助员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2、机构管理
A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分支机构选点调研、人才储备、筹备设立等方面工作;
B公司系统各级机构的设置、合并、更名、撤销等管理;
C制订公司机构、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
D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与解聘管理;
E监督、检查与指导分支机构人事管理工作。
3、人事管理
A员工招聘、入职、考核、调动、离职管理。
B公司后备管理人员的选拔、考察、建档及培养;
C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管理;
D协助组织各专业序列技术职务的考试与评聘;
E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数据分统计及分析;
F管理并组织实施公司员工的业绩考核工作。
4、薪酬福利管理
A制订并监控公司系统薪酬成本的预算;
B核定、发放公司员工工资;
C制订公司员工福利政策并管理和实施。
5、培训发展管理
A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B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教育培训工作;
C管理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出国)培训、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
D制订公司年度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并进行管理和使用;
E开发培训的人力资源和培训课程。
6、其他工作
A制订公司员工手册;
B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开发沟通渠道;
C协调有关政府部门、保险监管机关及业内单位关系;
D联系高校、咨询机构,收集汇总并提供最新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E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
第三章招聘工作
一、招聘目标
1、通过系统化的招聘管理保证公司招聘工作的质量,为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
2、招聘流程规定人员需求的申请、招聘渠道的评估、面试程序及录用程序,以保证招聘工作满足公司需要并有效控制成本。
二、招聘原则
1、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公司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其次再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所有应聘者机会均等。不因应聘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荐人不同而给予不同的考虑。
三、招聘政策和工作流程
1、招聘政策
招聘工作应根据每年人力资源管理计划进行。如属计划外招聘应提出招聘理由,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
2、招聘程序
1)招聘需求申请和批准步骤
A各部门和各项目部根据年度工作发展状况,核查本部门各职位,于每年年底根据公司下一年度的整体业务计划,拟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B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编制情况及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定公司的年度招聘计划。
C各部门和各项目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提出正式的员工需求申请。填写"招聘申请表"(附录),详列拟聘职位的招聘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D招聘申请审批权限
在人员编制预算计划内的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公司(部门)顾问,行政人员的招聘申请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一般员工、临时用工、实习学生的招聘申请由人事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E计划外招聘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F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执行情况,每月同有关招聘部门就人员招聘进展状况进行沟通和协调。
2)招聘费用
招聘费用是指为达成年度招聘计划或专项招聘计划,在招聘过程中支付的直接费用。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年度或专项招聘计划,对照以往实际费用支出情况,拟订合理的招聘费用预算,经有关部门审核,报人事和财务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执行。
3)招聘周期
招聘周期指从人力资源部收到"招聘申请表"起,到拟来人员确认到岗的周期。每一职位的招聘周期一般不超过8周。有特别要求的职位,将视实际情况经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协商后,适当延长或缩短招聘周期。
4)招聘步骤
A材料收集渠道:
B内部的调整、推荐
C人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的推荐
D参加招聘会
E报纸杂志刊登招聘广告
F网络信息发布与查询
用人部门可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位情况选择招聘渠道。如需刊登报纸广告,广告稿草拟后,应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广告公司或报社刊登广告。
A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按照所需岗位的职位描述做初步筛选。
B拟选人员一般需经过三次面谈和二次测试。面谈层次及步骤如下:
a用人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意见及有关简历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对初次面谈合格的人选进行二次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
b人力资源部收到用人部门的考核成绩、面谈意见后,对初选人员进行包括专业技能、心理测评(有必要时可进行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测试。
c基本测试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与拟选人员预约进行第三次面谈。
d经二至三次面谈后,人力资源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录),并通知公司办公室安排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e拟来人员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登记表"和“录用决定”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人员按不同的审批权限进行批准。
C对经理级及以上职位应聘人员应在面试时要求其提供工作证明人,必要时还需做应聘人员背景调查,并将背景调查报告记录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
D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填写“实习人员审批表”(附录),并具体安排其工作岗位。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见习.
E临时用工人员的聘用:公司原则上不同意使用临时人员,特殊情况由公司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录用决定”(附录),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人事主管副总经理(总助)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各部门均不得自行安排和接收临时人员。
1)人员录用审批权限
A公司正式员工录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B公司总部临时用工、实习学生的.录用由公司人事主管副总经理(总助)审批;
C所有员工的录入均需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2)聘用步骤
A拟来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其到岗上班。
试用期:所有新入司员工均有三个月试用期。因工作需要免除或缩短试用期,按员工录用审批权限批准。
B档案转移手续
a新员工到岗一个月之内应将其个人人事档案关系转移至公司或者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开具商调函,由该员工返回原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b如员工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将档案关系转移过来,应写出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同时应提交由其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C迎接新员工
新员工上班的第一天,人力资源部向其发出“工作通知书”,同时按公司新员工管理工作流程办理有关手续。
四、内部推荐奖励政策
1、职位空缺与内部招聘
当空缺职位招聘困难或超过30个工作日没有招聘到合适的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按标准格式制作《内部空缺职位》(附录),在公司公告栏向员工发布通知。
2、推荐方法
员工根据《内部空缺职位》所列的主要工作职责及规定的任职资格,向人力资源部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同时在简历上注明推荐人的姓名、部门和联系号码。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结果通知推荐人。
3、推荐成功和奖励办法
A如员工推荐的候选人不符合空缺职位要求,推荐人不享受任何奖励。
B如员工推荐的候选人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且已通过最终面试,但没有被公司录用,推荐人将获得通报表扬,并给予纪念品。
C如果员工推荐的候选人被公司录用并顺利经过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推荐人可获得通报表扬和相应的纪念品。
4、除外情况
本奖励政策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推荐人为被推荐人的直接或间接主管;
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
推荐人领取奖励时要填写《推荐奖励领取记录》(附录)
第四章新员工入司工作流程
目标:
1、将新员工顺利导入现有的组织结构和公司文化氛围之中。员工被录用初期通常是最重要的时期,正是在这个时期员工形成了工作态度、工作习惯,并为将来的工作效率打下基础;
2、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3、在试用期内对新员工工作的跟进与评估,为转正提供依据。
新员工指导人制度
1、为使新员工了解公司,认同公司,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同时也为加强对新进员工的考核,保证招聘质量,特制定新员工指导人制度。
2、新员工指导人制度的制订部门是人力资源部,执行部门是用人部门。具体操作人是新人的指导员。
3、新员工报到后,由部门负责人为其安排指导人,指导人原则上为员工的部门组长以上人员,也可以为司龄2年以上的其他员工。
4、指导人职责:
1)对新员工进行工作安排与具体工作指导;
2)对新员工的生活等方面提供可能的帮助,使之尽快消减陌生感,让他们在试用期中发挥最大的潜能;
3)对新员工的思想状态进行跟踪,并对之进行公司入司培训及公司企业文化方面的宣导;
4)对新员工进行每月考核,包括思想品质、工作进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5)对新员工的情况向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反馈;
6)对新员工是否达到转正条件提出决定性意见。
5、由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指导人指导效果进行考核。
一、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进入前
1、应聘人员的《录用决定》由总经理签署后,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员工报到。
2、新员工报到日,人力资源部根据《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见附录1)为其办理相关事项。
3、由其所在部门直接负责人确认其座位,部门经理确认其职位。
4、通知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1寸彩照2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公室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为其准备好公司工号牌、邮箱地址。
6、员工所在部门为其确定导师,在入职当天和入职培训中介绍。
二、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附录2)。
2、发放《员工手册》及《新员工入职告知书》(附录3),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与新员工签署《劳动合同》。
5、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6、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7、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经理。
8、更新员工通讯录。
三、由部门办理部分
1、人力资源部带新员工到部门后,由部门安排参观部门,并介绍部门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
2、由直接经理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
3、部门应在例会上向大家介绍新员工并表示欢迎。
四、入职培训
1、由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新员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介绍、公司各项制度、业务基础知识知识等。
2、不定期举行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的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与关系等方面的培训。
五、满月跟进
新员工入职满一个月左右时,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跟进。形式:面谈。内容:主要了解其直接经理对其工作的评价;新员工对工作、直接经理、公司等各方面的看法。具体见:《满月跟进记录》(附录4)
六、转正评估
新员工工作满三个月时,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详见转正考核流程。
最新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工作职责及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量才使用,有效激励及约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五条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
第七条公司的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管理。
第八条公司机构设置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总裁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公司人员编制核定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报总裁审议。
第九条公司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才信息库的建设与完善,掌握公司现有人员的能力、业绩及各岗位的需求等情况。
第四章招聘与录用制度
第十一条招聘及录用原则:
(一)定岗定编原则。
(二)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面试考核人应回避本人亲属、朋友的面试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管理,用人部门可推荐但不得自行招聘。
(四)录用者须符合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岗位说明书)。
(五)曾被公司违纪辞退、开除者不得再次录用。自动离职者重新入职须经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使用意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六)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能录用。
(七)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岗位实际情况或用人部门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背景核实调查,调查结果发现有作假者,将不予录用。
第十二条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转正录用。
第十三条招聘审批权限按公司已授权权限执行。
第十四条各级员工聘任程序:
(一)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二)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三)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由总裁聘任。
第十五条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须进行试用考核,达到考核要求才能办理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经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表现优异者,可提前申请转正评定,经权限人批准可提前转正。
第五章员工调岗制度
第十六条员工调岗类型:晋职、平调、降职。
第十七条公司可根据管理和业务需要对特殊岗位作定期轮调。
第十八条调动原则:
(一)符合任职资格原则。调动人员符合拟调动岗位的主要任职要求。
(二)合理性原则:根据员工表现和能力,安排和调动合适岗位。
(三)员工调动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章员工培训制度
第十九条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
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安排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各部门负责岗前、在岗、转岗培训。
第二十一条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员工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对自行申请培训、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训等情形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一部分。员工须遵守培训协议约定,如违约则承担相应赔偿及责任。
第七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凡公司员工都必须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其负责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岗位须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员工保密协议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对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员工离职时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职及工作、财物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在辞职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若不按规定的时间提出,或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符合员工奖惩制度开除情形的,公司有权开除员工,且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天(含)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对自动离职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因工作未交接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因公司需要其继续留任的拟退休员工,须经所在用人部门提议,经权限人批准,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可被返聘,但返聘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每次协议有效期不能超过1年。
第三十五条员工因违法、违规、人为因素造成公司损失的或违反约定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离职时须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一)员工离职不按规定提前书面提出,因工作衔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员工在专项培训或福利约定的服务期截止日期之前离职的。
(四)员工违反其他约定,导致公司损失的。
(五)员工移交的财物短缺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员工工时制度。员工具体上班时间以公司公告及通知时间为准。
第三十七条因工作及岗位需要制订特殊工时及考勤制度的岗位及部门,可由用人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权限人审批,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对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以公司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为准,考勤以有效的考勤记录为准。
第三十九条考勤记录应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如有因虚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责任用人部门负责人、直属上级和员工按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十条考勤是薪酬发放依据之一,各部门应重视及加强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员工考勤工作。对考勤异常部门及个人应及时反映及按规定跟进处理。
第十章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
第四十二条正常情况下,员工任何类别的假期须按公司流程得到用人部门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事前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第四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繁忙需要员工加班的,用人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向公司权限人书面提出加班申请,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原则上安排员工一年内调休完毕。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员工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条员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条员工薪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十六条薪酬原则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竞争力、激励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则。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四十七条分别采取以下四种不同类别制度:
(一)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权责相关的年薪制;
(二)与岗位、目标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三)与劳动定额相关的计件和计时薪制;
(四)与固定劳动范围相关的固定工资制。
第四十八条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则调整。
第四十九条员工必须在每月发薪日前到财务部签收工资单。如对工资有任何疑问,须即时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
第五十条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一)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二)与公司签订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三)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五十一条员工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目的: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使员工的贡献得到认可并提升员工的绩效。
(二)员工绩效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周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绩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业绩、能力、态度。
(四)绩效考核结果是确定员工晋升、调配、薪酬、福利、奖惩、培训等人事决策的客观依据之一。
第五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十三条离职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可领取离职前未结算的工资。未按手续办理离职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并停放工资直至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
第五十四条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听、攀比、议论他人工资情况。管理者和员工有义务对自己或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凡违反本规定,将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五十五条福利: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节假日福利等,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五十六条目的:为表彰先进,树立良好工作作风,鼓励员工积极向上,规范员工职业行为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条奖惩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有依原则:奖惩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3)结合原则:奖励以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惩罚以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4)分明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5)适当原则:功奖相称,过罚相当。
(6)时效原则:奖惩要及时,必须要有激励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条员工被处罚时,若存在领导责任的,应同时追究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分。
第五十九条奖惩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三章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确保资料保密、手续完备并及时归档。
第六十一条员工档案资料不外借。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须权限人批准。
第六十二条查阅档案按下列规定:
(一)查阅人事档案须经公司权限人审批同意;
(二)查阅档案时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四)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资料。
第六十三条员工本人保证提供及填写的资料属实,以后如有变更个人资料员工有义务及时(最迟不超1个月)提供书面资料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虚假或隐瞒,后果自负,并自愿接受公司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草拟、修订及解释。
最新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篇4
一、总则
第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最新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篇5
一、总则
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三条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以上实际工作经验,龄在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以上实际工作经验,龄在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最新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篇6
1、档案资料在收发借阅存档销毁各环节中,应严格登记。
2、借阅文件应在借阅指定地点进行并在指定期限内按时归还,借阅文件资料时严格按照文件密级管理为准执行,同时办理档案资料借阅手续。
3、所有档案资料均要定期清查,借出的档案资料要在指定期限内归还,若发现丢失的要及时追查处理,并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绝密的档案资料要在主管的监督下进行核对,必须做到物单相符。
4、借阅的文档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否则将进行严肃处理。
5、机密、绝密类文档资料如需复制和摘抄,必须经总经理批示。
6、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绝密类文件时,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对各类文档资料应指定其存档期限,以便及时清理。
8、在部门主管安排、监督下,定期对退档资料进行销毁,并且及时在文档目录上做出更改,确保现有文档资料与目录清单一致。
9、档案柜中的资料应保持干净、整洁、明了。
10、各部门文档负责人对自己所负责保存的文档资料要有详细的目录,对有价值的文档要及时备份并做好工作,若因丢失、文件备份不及时或泄露相关机密,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11、文档资料负责人对所有保存文档要按顺序分类存放,同时做出相对应的文档目录清单,如果有新资料入档,必须在文档目录中及时添加。
12、若文档负责人离职时,须按文档目录清单做好工作交接,按照文档目录清单与现存文档核对,如果出现物单不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处罚。
13、新接管档案管理的负责人要尽快熟悉负责保存的文档,继续做好文档的保存,并及时对文档进行更新、备案。
14、如因档案资料保管人工作疏忽或交接手续不严谨造成文件资料丢失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最新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篇7
一、高度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最新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篇8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主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_,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_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一、档案的收集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委员会。
二、校舍档案管理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
按要求设立库房,库房的要求达到“十防”,按要求设置保管设备,材料要达到防光、防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档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录一致,移出档案要说明原因、移往何处、时间、数量、名称。
四、档案的移交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收据上签名盖章,其收据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会计一份。
五、查阅和借阅
1、首先办理查阅或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或借阅须持介绍信和领导批准手续。
2、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_、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六、档案保密
档案室必须有安全保_,措施到位,查阅、借阅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阅后不能乱说,阅览时不能随便翻阅和抄录。对无用的材料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二人以上人员监销。
七、清销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留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后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购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_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_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__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__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__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九条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_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一条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_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_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_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