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管理的制度
车间安全管理的制度篇1
1、生产纪律
1.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1.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1.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1.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1.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1.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1.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1.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2、操作规程
2.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2、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若因抢时间造成原材料浪费的按原价赔偿、
2.3、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2.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5、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3、产品质量
3.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3.2、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4、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品不转序。
3.5、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6、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离开工位时必须关好水电。
4、安全生产
4.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4.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3、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4.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4.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5、设备管理与维修
5.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5.2、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5.4、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5.5、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5.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出现故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停止操作。
5.7、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止,通知主管领导检查处理。
5.8、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5.9、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6、生产秩序管理
6.1、着工装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并配带所要求的防护用品。
6.2、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6.3、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
6.4、车间员工与班长、车间主任互相协作,不得争吵、相互打骂。
6.5、上班前员工严禁酗酒,如有上班前过量饮酒者当日不得出勤,并按旷进行工处理。
6.6、车间内严禁吸烟。
6.7、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根据情况规定时间,一周累计超过1小时,扣除相应的工资。
6.8、工作时间不允许乱窜岗位、
6.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若影响了公司的总计划,自行加班完成任务。
6.10、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6.11、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6.12、上班时除查阅公司有关信息及发、收公司邮件外,一律禁止上网查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资料,一经发现,每次扣罚当月工资的20%。
6.13、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6.14、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住车间大门。
车间安全管理的制度篇2
1.必须穿戴整齐劳保用品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2.开始混砂以前,必须先空载运转检查混砂机是否运转正常,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3.每次石英砂的装入量不得超过最大核载的10%,必须保证运转时砂不能飞出机盆外。
4.黏结济加入量必须控制在(3.5—4.5%)之间,根据气候情况适当调节。混制时间必须达到(面砂5-7分钟;背砂3-5分钟)之间。
5.面砂和背砂交换混制时,必须将机盆内清净后方可混制,不允许背砂(水分含量过高)残留部分混入面砂之中。
6.机器远转全过程不允许将手和工具进入机盆内。
7.混制好的面砂和背砂必须分开堆放,距离不小于1米,并用塑料布掩盖,不允许大面积与大气接触。
8.混砂和造型属交叉作业,应尽量避免碰撞。
车间安全管理的制度篇3
空调机房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空调机房闲人免进,禁止吸烟并设明显标志牌。
2、机房内禁止贮存易燃易爆物品。
3、机房内进行明火作业时,须经保安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证方可卜业,现场须有专人监护。
4、按期对空调机房所属各种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5、机房内务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6、知道所在部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能熟练地掌握使用方法。
7、一旦发现火情迅速报警,通知有关人员,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车间安全管理的制度篇4
1、使用喷枪前必须检查液化气瓶阀有无泄漏。
2、检查喷枪开关是否完好。
3、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
4、检查皮管有无漏气,连接各部位应严密。
5、点火时需在口后部点火。喷口不得对人和物。
6、点火前要对需烘烤得部件周围检查不得有易燃物品。
7、在对型模烘烤过程中必须先前后近的操作方法。
8、使用后必须管好气瓶开关,然后管好喷枪开关,枪瓶分离后分别放好。
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实施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自公布之日生效。
第七条物流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合理的物流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流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生产成本的高低。
第八条物流机构包含各车间成品仓库、材料仓库、工具仓库以及公司车队。成品仓库是成品的储存机构,负责成品的收发、储存;材料仓库是原材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储存;工具仓库是工具、模具储存机构,负责工具、模具的收发、储存、保养;车队是公司的运输机构,负责公司所有运输事务。
第九条生产部门在接到有物料入库通知后,即通知物料检验人对物料进行品质检验。检验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签名开具物资入库单,然后入库。检验不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开具退货通知单,并通知外协人员或公司采购人员将不合格物料运回原单位。
第十条仓库凭物料检验人开具的物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要做好物资入库帐,并将入库物资放到仓库相应的位置,摆放整齐。
第十一条仓管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和帐目相符,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结果上报主管会计。生产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管员的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领料单各栏要填写清楚,领取生产材料由车间开单;领取工具、模具以及办公用品等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仓管员接到领料单核实后,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并做好物资出库帐;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放,并通知领料人重开领料单,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
第十四条车间或其他人员将物料领回后应即做好物料标示,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
第十五条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送到成品仓库入库。
第十六条成品仓库仓管员在入库人员出具成品入库单后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下方可接收无成品入库单的产品。
第十七条产品出货要开具产品出库单,一联存根,二联交客户或业务主办人;三联交会计,并做好产品出库帐。
第十八条短途运输的可以安排公司车队送货,需要长途运输的安排托运,将产品运至客户规定交货地点交货。
第十九条车队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后,将产品出库单交客户验货。等客户验货人员验定无误后请收货人员出具产品验收入库单。客户出具的产品验收入库单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
车间安全管理的制度篇5
1、新工人操作设备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重点设备、特殊工种须以培训考核后凭证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指定没经过培训的工人操作设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指挥者负责。
2、工作前必须熟知所使用的防护用品、防护设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进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使用各种防护设施。
3、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排除故障和隐患。
4、上班时,进车间人员均应穿工作服、工作鞋。
5、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业;设备的搬迁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禁止使用除锈剂清除机械、设备、配件的锈蚀;禁止使用汽油浸泡机械配件;禁止使用汽油、丙酮、酒精、丙醇、挥发性强的试剂,擦拭机械设备、(属于设备使用说明书载明的必须使用的&39;试剂、油料、化学物品除外)。
6、使用手提电器必须采取绝缘、接地等防护措施。
7、各车间的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阻塞。
8、各机台需引接电线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引接,引接电线要求整齐,牢固、严禁乱拉乱接。
9、禁止生产设备、动力设施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电器开关、安全防护开关,必须符合用电要求。
10、瓶装、桶装化学试剂、硫酸、油料按规定使用后,必须使用原盖封存,禁止敞口存放。
11、禁止擅自拆装、组装或互换机械设备的配置、部件。
12、本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允许非本岗位人员、动用机械设备。
13、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私自挪动消防器材。
14、需要用炉灶加热时,应先检查加热容器是否安全、清洁。必须将容器、加热炉及地面洒落的可燃物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加热。在加热过程中,火焰不得超过锅底范围,并必须有人守护观察。
15、进车间的原材料、应规范、整齐的放置在材料预进间。
16、各班组在下班前必须将未使用完的原料密封放好,设备擦拭干净,成品、半成品有条理摆放,不得阻塞通道。
17、非生产性杂物不得进入车间,保持生产场地清洁卫生,回收包装物应叠齐打捆,垃圾应装袋,按指定的地点放置。
18、非生产人员、小孩、非生产用车辆一律不准进车间。
19、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和气源,熄灭火种。车间兼职培训师管理制度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间主任的岗位职责
车间安全管理的制度篇6
第一章编制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相关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法规要求,结合集团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相关方是指在集团所辖范围内从事与集团及各子公司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
(一)建设工程相关方:包括设计、勘察、施工、设备及施工材料提供、设备检修维护等单位;
(二)承包租赁相关方:包括在辖区内从事业务承包、租赁经营及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三)业务往来方:包括产品自提、原料动力供应、设备材料供货、检修维护、检测等在辖区内与有关单位进行业务往来的人员和车辆;
(四)外来检查、参观、考察人员及车辆等;
(五)其它与集团及各子公司有联系且由本单位接待的人员和车辆等。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与集团、各子公司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单位和参观考察及其他商务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由发生主体业务的部门或子公司(下称业主单位)组织实施综合监管。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相关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其他因各类公务活动进入辖区的外来人员,由接待部门或子公司负责其在辖区内的安全监管。
第七条集团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相关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业主单位管理要求
第八条业主单位应将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具备相应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为承包、承租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落实相关安全告知事项,依法提供项目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业主单位在编制项目概算时,应当确定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依法足额向施工单位提供。
第十条业主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合同应使用国家或行业合同范本。
长期在辖区内负责不同项目的同一施工单位,应对每个项目单独签订安全协议或条款,确保安全责任全覆盖。
第十一条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要求、行业标准及合同相关规定,依据业务性质、类别和国家相应法规、行业规范,按照“一业一策”的原则,建立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方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相关方及时整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建立相关档案。
第十二条业主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违章指挥施工作业,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四章建设工程相关方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防止因勘察、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依法依规接受工程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施工安全管理,及时解决处理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五章其他相关方单位和人员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项目租赁或协力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在集团辖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租赁、协力单位,应接受业主单位的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其他业务往来人员和车辆,在进入辖区前,应进行登记,并接受安全检查。在辖区内应服从管理,严格遵守业主单位有关制度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车间安全管理的制度篇7
1.必须穿戴整齐劳保用品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2.开始造型以前,必须认真检查木模、冒口、浇口、定位销和其他附件是否完整、齐全,确认后,方可造型。
3.木模放在托板上要平稳,按工艺要求位置放好浇、冒口后,才可依次摆箱、加入面砂、背砂,加面砂时,必须保证木模在托板上不能窜动。
4.木模表面必须用面砂覆盖,厚度大于30mm,必须保证木模的所有表面完全由面砂覆盖,尔后加入背砂,背砂应将整个砂箱填满。
5.捣砂时,必须先用尖头将吃砂量较小的位置捣实,然后,用平头将整个型捣实,大型应该分层捣实,一般每层厚度不超过150mm。
6.扎吹气孔时,应让开模型,尽量扎深且分布合理,以保证用最小的用气量,达到最好的固化效果。此间,起模难度较大木模须适当活型,但必须保证活型量不大于+1mm。
7.出气孔扎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件质量,扎孔原则:在保证不出现跑火情况下,尽量贴近铸型表面。并且,要有足够的数目,以保证铸造过程中,所产生的气体能够顺利排出。
8.砂型硬化时,吹气必须先小后大,最大时不允许吹气孔周围有可视的白雾存在,以免造成浪费。
9.起模时,起模针应尽量扎在木模的中间位置,向外拔出时,用橡皮锤轻击模型慢慢拔出。不允许用硬器击打木模,以免造成损坏。
10.砂型要求平整,如有大于20mm缺陷,必须进行修补,凡修补位置必须低于分型面,以免形成批缝,引起漏钢。
11.砂箱必须按工艺要求摆放整齐,保证路道畅通。
12.砂箱摆放必须整齐,需上合金的平放于地面,与其相配的另半箱立于该箱的一端。
1.必须穿戴整齐劳保用品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2.合箱前必须将铸型里面浮砂抹掉吹净,然后扣合样箱,继续打开,吹净,重新扣合,确认无批缝后,可合箱。
3.上卡子必须对称加力,要求每对箱把卡子必须上紧,不许少卡子。
4.立箱时,不能用力太大,以免剧烈震动,引起合金松动。
5.浇注前必须对能看到合金的铸型进行检查,大件(三箱以上)必须做到箱箱检查,杜绝掉合金造成废品。
1.必须穿戴整齐劳保用品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2.打哨应了解所浇注的工件,掌握温度高低和钢水用量,及时挡渣引火,避免形成缺陷。做到判断准确,口令响亮,指挥得当。
3.抬包时必须先在包内加入适量脱氧剂,站在绝缘物上,将包抬正炉嘴附近,前炉倾倒时不得将包放下,抬包时不许带手套。
4.抬包人应得相互配合,保持钢包平稳,以免钢水溅出。
5.浇注前必须根据所浇注工件大小和形状对温度进行调整后进行浇注。
6.浇注时必须对准浇口,按照先慢后快的原则浇注,浇注速度不易过快以免钢水伤人。
7.浇注时必须听从打哨指挥不得盲目浇注,钢水不够不得强浇注。按工艺要求清理粘砂、砸浇口
8.特殊工件按特殊工艺要求进行操作。
车间安全管理的制度篇8
为保障车间的正常生产秩序,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热爱公司,热爱车间,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车间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等;
2、按时到岗,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班前或班后点名不到者按迟到、早退处理。班前点名必须更换好工作服,佩戴好安全帽,不按要求做的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早退一次罚款20元;
3、严禁旷工,有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严禁捎假),但每月电话请假次数不能超过2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电话请假的视为旷工,未请假且点名后30分钟未到岗的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半天/一天为一次)罚款30元,并通报批评,旷工3次以上者取消年终任何评选资格;
4、上班期间不得串岗,不允许在车间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得擅自出厂。有事离岗或外出,需向班组长、车间主任请示,得到允许并办理好请假外出手续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岗者每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5、为确保安全生产,严禁酒后上岗,违反者每人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扣除当天考勤,因酒后上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6、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穿好劳保鞋,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穿戴安全帽、劳保鞋,违反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
7、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车间设备,爱护设备,严禁野蛮操作(使用行车歪拉斜吊等),一经发现未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造成设备损坏经济损失的,要赔偿设备维修、更换所需的费用;
8、爱护公司、车间的一切财物,损坏物品照价赔偿。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将公司财物据为私有,严禁有偷盗行为,一经发现交公司处理。
9、员工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有打架斗殴、恶语伤人、话语中带脏字、散布不满言论从而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等现象,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并从重处罚,工龄不满半年员工有打架斗殴现象的.直接开除。
10、未经车间办公室安排,私自在门卫、仓库、设备、食堂等非工作场所逗留,且时间超过5分钟以上的给予当事人每次2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11、服从车间主任、班组长的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安排,顶撞、威胁管理人员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或开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它未尽事宜依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