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内容
通过制度建设,明确各项业务活动及流程执行过程需要关注的风险点或注意事项。公司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内容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公司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内容篇1
第一条、
为加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学装备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20__年颁布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学装备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学装备严格按照《医用耗材新产品购置使用准入制度》及《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学装备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类设备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对医用耗材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第三条、
对设备及耗材依据《医学装备验收与领用管理制度》、《医学装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医学装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用耗材入库验收制度》、《医用耗材发放领用制度》、《植入性医用材料专项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装验收、出入库、维护保养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对医学装备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医学装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5年以上。
第五条、
对从事医学装备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第六条、
对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学装备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进设备使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第七条、
临床使用科室对医学装备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规范、规程操作。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第八条、
医学装备出现故障时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设备管理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学装备不得再用于临床。
第九条、
发生医学装备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设备科和药剂科,再由药剂科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条、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关资质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上报药剂科。
第十一条、
临床使用的植入与介入类医学装备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第十二条、
制定医学装备安装、验收、使用的相关制度。
第十三条、
对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
第十四条、
在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学装备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第十五条、
遵照医学装备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由相关科室定期对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第十六条、
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第十七条、
医学装备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如实记录并存档。
公司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内容篇2
为加强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现场安全管理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管理。
二、职责
1、安质部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内部风险评价准则,考核、验收各单位风险评价、控制效果。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建立、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负责各级风险的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价更新。
3、各级岗位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三、风险评价活动的实施步骤
1、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
2、以班组为单位对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
3、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本单位评价组织。
4、评价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5、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评价组织成员必须实施现场检查,明确危险有害因素。
6、评价组织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7、各单位根据评价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分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和管理。
四、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2、控制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4)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职业卫生需要配备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五、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
1、确定为巨大风险、重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各单位逐级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生产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巨大风险、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2、确定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各单位进行管理。各单位逐级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各单位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各单位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3、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工段、班组进行管理。工段、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内容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交易、利益冲突交易行为,加强内幕交易、利益冲突交易的管控,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未经批准和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股东/合伙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也不得和公司及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利益冲突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和利益冲突事项的回避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直系亲属均纳入防控监督范围),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利益冲突人不得未经批准和公司和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
第二章内幕信息、利益冲突的界定
第五条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对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上正式公开及尚未向公司管理的基金的投资者报告的事项。
利益冲突是指,相关人士与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将要投资、可能投资或已经投资的标的企业存在共同投资关系、投资或被投资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基金资产价值的事项。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研究决定的重大业务中的保密事项;
公司管理的基金、客户的合同、协议、投资建议书、财务数据等;
公司在基金管理过程中获悉的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其他经股东会决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三章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益冲突人的范围
第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八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分为内部知情人和外部知情人。在公司内部任职的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的内部知情人;未在公司任职,但能获知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和单位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知情人。
内幕知情人、利益冲突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其他因工作原因获悉内幕信息、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单位和人员:
(三)上述(一)、(二)项下人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四)经股东会会议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章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第九条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尚未披露前,应严格将信息的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第十条内幕信息公开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光盘、录音带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给他人阅读、复制,不准交由他人代为携带、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第十一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不得买卖标的股票或股权,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标的股票或股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十二条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公布之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的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
第十三条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有关内幕信息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有利于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应具备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第十四条公司需加强内部的事前提示,在召开公司内部重要会议前,应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容及保密的重要性和违反后果,必要时应要求参会人员签署《保密提示函》。
第十五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用察看、降职降薪、没收非法所得、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以及适当的赔偿要求,以上处分可以单独或并处。
第十六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利用内幕信息操纵股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非法活动而受到公司、行政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罚的,公司将把处罚结果进行公告。
第五章公司相关人员利益冲突的回避
第十八条公司利益冲突人,非经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与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也不得将应属于公司、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资机会归己方所有。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明确提示公司其与交易事项存在利益冲突,并应当申请回避。
第二十条如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回避,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确需发生此类交易的,该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应再投资决策时予以回避。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买卖股票或股权投资情况和利益冲突人是否回避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六章内幕交易及利益冲突回避防控考核评价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须将本制度所列内容纳入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三条考核的标准如下:
(一)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是否遵守本制度相关要求;
(二)公司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违规买卖股票或股权投,是否进行利益冲突回避情况;
(三)是否违反信息披露、利益冲突回避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对敏感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直系亲属内部交易、利益冲突未回避情况实行问责追究,问责追究方式包括:
(一)诫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停职反省;
(四)经济处罚;
(五)解除劳动关系;
(六)诉讼;
(七)移交司法;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以上规定的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内容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第二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视持续改进。
第四条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第六条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七条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第三章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任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教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任,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
第十三条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安全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安排,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掌握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控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提供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外审准备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计划、分配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安排配合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提供及时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
第十七条外审流程
(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情况,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体系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七)外审工作结束3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1),经分、子公司完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评价,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十八条外审管理要求
(一)分、子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布。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20%,或存在严重问题超过100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情况说明。
第十九条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认真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配合人员交流,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情况。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2.因私外出必须向专家组长请假。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安全要求
1.认真听取专业联络员安全交底,掌握进入现场工作的安全要求。
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
3.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章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第二十条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
第二十一条外审报告,按照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1+4)进行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二十二条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由分、子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基层企业要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风险程度和“四落实”的原则列入“两措”计划、检修、技改和消缺计划,分、子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内、外审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在第二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须完成;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指导手册》修订
第二十五条内审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内审员提出对《指导手册》的修改意见,随内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意见,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定期汇总修改意见,组织对《指导手册》修编,及时下发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按照具有完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第二十九条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按照对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查评: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二)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独立经营风力发电企业(不考虑资产归属)。
(三)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条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内容篇5
风险管控以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通过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标准和措施,达到“人、机、物、环、管”的最佳匹配,明确管控对象和重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控标准与措施执行,使风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通过超前预防,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集团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对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分级和评估,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空间分布图,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增强风险意识,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为确保分级管控工作落实到位,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杨乃时为组长的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领导组对所属各煤矿单位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安全风险管控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风险辨识。发动全体职工对工作场所和责任区域内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逐一排查、登记,找出各类不安全因素,明确管理对象。二是风险评估。对找出的风险点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管控重点。安全风险评估采用D=LEC公式计算风险分值(单位:分),其中D为作业地点、关键环节等存在的安全风险,L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为人员接触危险环境频率,C为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三是风险等级。按照安全风险评估结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将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警示,并及时关注风险源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变更警示等级。四是管控措施。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制定措施,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等办法,对风险源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五是风险公告。对存在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等,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卡片,标明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的类别、事故后果和管控措施等。
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将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分专业将普查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人。逐步利用信息化安全监管平台,在风险排查、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安全风险等级数据库,绘制“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通过对产生的&39;风险进行监测、分析、评估、预警、控制,形成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集团公司对完成安全风险评估的单位逐一验收,对到期未完成的单位考核5万元,并对责任分管领导考核5000元。同时,对安监系统参与“赛马”机制的分管领导进行挂钩考核,与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检查、同督导、同通报。
公司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内容篇6
目的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安全风险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更新。
3.2公司各部门应参与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
工作程序
4.1风险评估活动的实施步骤
4.1.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风险评估活动,成立评估组织。
4.1.2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
4.1.3全员以部门为单位参与对作业活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
4.1.4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本公司评估组织。
4.1.5评估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估,确定评估目标的风险等级。
4.1.6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估组织成员应进行现场勘察,明确危险有害因素。4.1.7评估组织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4.1.8各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分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和管理。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5.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5.2控制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培训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4)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6.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
6.1确定为重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2确定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各部门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
6.3各部门应定期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3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班组进行管理。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风险评估时机及频次
7.1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7.2全公司的风险评估一般每年3至4月份由公司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要求;
2)经营储存设备或分装设备发生变化;
3)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
4)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或安全管理方法时;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8.风险管理的培训
8.1当风险评估结束后,应及时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风险管理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其它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所在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公司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内容篇7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二、保证产品质量,由主管厂长牵头,分管技术厂长和生产厂长组成的质量安全领导组,由质量管理室负责实施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日常工作。
三、进行经常性的产品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生产、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对于关键工序、关键岗位,单位相关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现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工艺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加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加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备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加工现场。
六、建立健全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验收室要求,及时作好相关记录。将产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七、对违反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质量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八、员工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九、教育培训计划应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做到一岗不缺、一人不漏,切实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管理。
十、每次课程结束后,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十一、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十二、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产品质量的原则,每个工位、每道工序、每个环节实施前,技术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十三、对相关安全工序,紧紧抓住机车“八防”要求,严格对高风险环节、关键岗位、重要工种的风险控制。
十四、关键岗位包括:检查、轮对压装、焊接、探伤、试验等。
十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本单位由质量管理室负责实施对安全问题的快速报告、快速响应、快速阻断。
十六、建立产品应急处置预案,对单位产品相关安全问题进行,不间断监控,对影响机车整体安全问题的产品,及时有效的与收件单位进行协商。对相关问题进行快速解决。
十七、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内容篇8
第一章总则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为有效发挥薪酬在人才吸引、保留和激励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各级员工提供明确、充足的发展空间,在企业与员工双方和谐双赢的基础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薪酬管理原则
(1)战略性原则:薪酬管理模式体现公司的战略导向和企业文化价值取向,并与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状况相适应。
(2)内部公平性原则:充分考虑公司薪酬管理数据的前提下,基于科学的职位评估得出准确、客观的职位价值,作为公司薪酬体系优化的基础,保证公司职位薪酬标准内部差距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3)市场化原则:在充分掌握区域、行业市场薪酬状况的前提下,以公司员工当前总现金收入回归后的市场定位为依据,按照区域、行业市场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整。
(4)绩效导向原则:将公司每年经营目标落实到全体员工,将员工的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绩效和个人考核成绩相挂钩,强化各级员工的业绩意识、全局意识和协同意识,实现风险、贡献与个人收益的对等。
(5)素质优异倾斜原则:公司每一职位级别对应相应薪资,各级员工的薪酬水平均倾向于公司任职时间长、经验丰富、专业素质优异、业绩高的员工,以强化各级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并主动、持续提升个人能力素质和工作绩效的职业动机。
第二章职位管理
1.公司职位级别设置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岗位价值为基础的职位管理体系。职位管理体现岗位导向,职位管理和职位评估遵循职级架构统一、集中管理与定期维护相结合的原则。
2.职位设置
公司根据每一个项目设置为:管理人员、项目人员、营销人员和内勤人员三大类。
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
项目人员:基金经理,项目助理
营销人员具体包括有:营销总监(初级、高级)、团队主管(初级、高级)、客户经理(初级、中级、高级)等岗位;
内勤人员具体包括有:人事岗、行政岗、培训讲师以及前台等。
第三章员工薪酬
1.员工薪酬的内容(基本工资+绩效部分)
(1)客户经理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2)团队主管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3)营销总监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4)人事岗位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5)行政岗位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6)前台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7)基金经理薪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项目提成
(8)基金助理薪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项目提成
(9)运营总监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项目提成
(10)副总经理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项目提成
2.员工总现金收入构成
(1)员工总现金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和业绩提成构成。
(2)员工总现金收入实得金额为员工总现金收入应发金额扣除个人所得税及各类保险等后实际领取的金额。
(3)总现金收入的内部比例体现层级越高绩效比例越大的原则。
(4)员工薪酬总额均为税前薪酬。
第四章薪酬标准
1.薪酬结构与标准
2.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员工努力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实现绩效目标,从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绩效工资的核算方式为:绩效分(100分满分)__绩效工资=当月绩效工资
例:80分__1000元=800元
各级工作人员每月绩效考核评分由上级领导根据当月工作情况评判。管理岗位绩效工资由总经理评判
连续6月绩效分高于90分,晋升一级。
3、业绩提成
客户资金到位后的下一月,公司按照业务提成方案发放业务员提成奖励,如客户是通过三方中介机构介绍引入资金,中介费用在客户引入资金三个工作日内给中间人发放提成资金
4.津贴补助
凡入职转正员工可享受全勤奖,生日奖,婚庆补助,生育补助等等奖金补助
5.薪酬普调
公司将根据行业市场薪酬变化情况,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战略定位,定期动态对全体员工的总现金收入水平进行普遍调整。调整的参考因素包括上年度公司经营绩效表现、本年度公司经营绩效预期、企业利润率增长情况以及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情况等
5.发放标准
员工每月完成对应考核任务,全额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未能完成考核任务则只发放基本工资。
第五章福利待遇
1.福利内容:
员工福利主要包括法定福利和补充性福利。
(1)法定福利:员工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或选择公司提供的保险补贴。(员工选择缴纳社会保险所对应的缴纳金额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2)补充性福利:
a工龄补贴:内勤人员工龄补贴根据员工加入公司时间长短而确定,工龄补贴为100元/半年,每半年调整一次。
b其它福利:公司在福利费余额范围内为员工发放的其它福利。
住院员工慰问:
人事部门负责安排慰问品并代表公司向因病祝愿的员工问号,慰问品包括鲜花水果或营养品,具体选择由总经理决定,慰问品价值不得超过500元。有关部门需提前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住院员工的详细资料:姓名,医院,入院日期,房间号码,联系方式等。
员工聚餐:
在合理支配及使用公司资源的基础上,丰富员工福利,使员工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同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及员工的归属感。
聚餐类型有员工年终聚餐、特殊工作日或特殊项目期间的用餐等。任何一种形式的聚餐均需要在费用产生之前得到总经理的批准,不得超出费用审批上限。就餐地点需要货比三家进行比价。行政部门需要把初选的结果,就餐安排、活动内容等资料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为丰富内容,可增加员工参与表演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