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卫生管理制度
门店卫生管理制度篇1
餐厅每周一次大扫除,由相关管理人员对酒店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作记录。
一、个人卫生标准
1.做到勤洗手、剪指甲、不留长指甲和涂有色指甲油;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洗被褥。刷牙。
2.工作时间不配戴饰品(如:耳环、戒指、项链、手足链)
工作牌必需佩带在左胸上方,要端正,明亮。
3.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做到整齐干净无皱纹、破损或开口的地方要补好。
4.男服务员发型侧不过耳,后不过领前不遮眉,不留鬓角不染发。
5.女服务员不得批肩散发、喷重味香水。不戴假睫毛、化淡装
二、环境卫生标准
1.餐厅店堂要每日打扫,公共区域;确保一切公共设施的清洁,整齐光亮。
2.玻璃门窗;要保持清洁、白亮。要求无污迹、水迹、水印、手印、指痕。
3.窗台;不定期的由管理员安排值班服务员檫洗,保持干净。
4.地面;无杂物、光亮、无水迹、无油迹。
5.备餐柜:餐柜物品摆放整齐,无私人用品,干净无油渍。
6.桌椅:无灰尘无油渍
7.灯具:光亮清洁,无油渍灰尘;装饰物及植物要定期檫洗;植物要定期施肥、打药、杀虫、清除败叶和杂物。
8.檫洗,无灰尘无油迹、摆放端正适宜。
三、餐用具卫生
1.洗净后光洁明亮,没污点油迹。
2.能够按规格整齐摆放于消毒柜中消毒,每周定期对全部餐具进行统一的消毒一次。
四、工作卫生
1.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内不得抽烟喝酒,不得随地吐痰严禁面对食品、顾客打喷涕咳嗽,严禁乱丢废纸乱放茶水杯。
2.严禁使用掉落地面的餐具和食物。
3.手指不可直接接触食物,不得碰触杯口,碗口、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位。
门店卫生管理制度篇2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位,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卫生许可证”需挂在显目处。
二、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三、从业人员需每年进行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培训合格证后上岗。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五、定期清理室内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卫生组织制度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成员及职责:(客房、消毒等)
理发、美容店卫生制度
一、理发店美容店的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二、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店内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
三、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清洁时要戴罩。
四、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
五、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用后应消毒。理发工具应采用臭氧紫外线消毒,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六、对患有头癣等皮肤传染病的顾客要有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七、美容店工作人员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工作时要戴口罩。
八、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店不得做创作性美容术。
九、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
门店卫生管理制度篇3
1、理发店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店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必须符合GB9666-1996《理发店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必须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的顾客专用的理发用具,用后及时消毒。专用具必须单独存放,并能正常使用。
8、应有齐全的、有明显标志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配备足够数量供消毒周转用的理发工具、用具和毛巾。毛巾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9、理发用毛巾应与烫发染发用毛巾分开,干净毛巾应存放在带门的专用存放柜内。
10、剃须应使用一次性剃须球或一次性剃须刀片。理发工具应使用理发工具消毒箱进行消毒。
11、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12、理发、烫发、染发、美容用的化学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GB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门店卫生管理制度篇4
1、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
即班前小清洁、班中清洁和班后大清洁;另外分区域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每月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清洗。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灯、墙面、天花板、电视机、音响、挂钟、毛巾、灯光照明设备、饮水机、器械设备、按摩床、等营业场所的所有设施的灰尘和蜘蛛网。
(4)对各类毛巾、拖鞋、足疗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迹、无破损、整洁美观,室内空气随时保持清新、干燥、无异味。
(6)做好灭蚊、灭蟑螂、灭老鼠的工作,定期喷洒药物。
(7)如有冰箱,每日彻底清理和整理,对即将过期的用品、果茶要按规定撤换。
(8)掌握消毒柜的使用和清理方法。
(9)对员工更衣室进行紫外线消毒。
(10)主管每天必须对所管理区域的卫生负有最后责任。尤其要注意花草植物及挂图、宣传品的摆放。
(11)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工作鞋、袜子等。
(12)一般物品消毒可用酒精、新洁尔灭10%浸泡20分钟。此外,还应掌握紫外线灯光、消毒柜的使用方法,掌握清扫的顺序,抹擦的要求,清扫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使房间始终保持清洁,怎样使用和保养电器(电视机、空调、音响等)、设备等。
3、卫生大扫除的安排
(1)每天一次营业区域卫生清理,包括:
①用品、用具、产品设备的加水。
②清理地板、按摩床、浴足沙发、茶几、玻璃,各种毛巾分开洗晒、收、消毒,垃圾每天倒。
(2)每星期一次大扫除,包括:空调风扇页、吊顶、床罩、沙发套、床柜、窗帘、床底、沙发。
(3)每月一次楼外清理包括:门面外、窗外走廊、电线、煤气管、水管等。
门店卫生管理制度篇5
一、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卫生质量经监测,主要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二、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持证上岗率100%。
三、供足浴用的容器使用前必须保持清洁,使用后必须清洗、消毒,并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
四、供顾客使用的茶具、毛巾、拖鞋等公共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洗一消毒,并具有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五、供顾客使用的洗足液必须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供顾客足浴后的洗足液不得重复使用。
六、足浴用的洗足液应单独存放于清洁处,严禁与其他化妆品、公用具等混放。
七、在醒目处设有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足浴的标志,措施落实
八、足浴场所应单独设置,并配备机械通风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
九、垫巾、披巾等床上用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整洁。
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与制度,责任到人,落实奖惩;并做到制度上墙。
门店卫生管理制度篇6
1、商店食品应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发票,学校食品卫生专职管理员查验合格后在证件上签字。
2、卫生许可证要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上岗。
3、保持店堂内外整洁,做到食品分名别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隔开存放。
4、出售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不出售“四无”食物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5、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及时销毁。
6、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专用售货工具。需要分装食品时,要使用清洁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报纸刊物及其它物品包装食品。
7、及时清除废弃物,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8、从业人员要衣着整洁,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门店卫生管理制度篇7
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1、美容美发场所应设立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该场所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2、美容美发场所应设置卫生管理职责部门或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制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制定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项目及考核标准,记录检查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2、制定从业人员卫生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培训学习和考核,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
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人员调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配合卫生执法人员对本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