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简短内容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均应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记录。考勤员应当坚持原则,逐日记载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支持、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并在考勤记录上签字,对考勤纪录负责。各部门的考勤记录,应于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条凡全月出满勤并经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员工,享受当月本岗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执行。
第五条调入、新招员工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
第六条法定节假日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各岗位工作时间:
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财会人员、行政部文员、保安主管、综合主管、维修管理员、综合管理员: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长、保安员:每天工作8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监控员:每天工作7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车辆管理员:
(1)地下车库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2)路面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6.5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逻员:每天工作10小时,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门卫值班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7、室外保洁员、室内保洁员:每天工作6.5小时(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为标准),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条各部门相同工作岗位工作的起止时间应根据公司规定保持一致,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三、关于请销假的规定
第九条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的`,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病假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市属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明但事先请假的,按事假处理;无病假证明且事先不请假,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其基本工资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病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论计扣结果如何,公司保证其病假期间的实际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注:岗位满月天数为该岗位平均每月实际上班的天数,下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执行。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报批手续。三天(含)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三天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超过七天(含)以上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因事请假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当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应冲销后计算加班和事假天数。
3、员工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尽量安排到假期中进行,确需请假的应用年休假冲抵事假天数,报批手续同事假。
4、员工请事假,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事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工伤假:
1、员工发生工伤,所在部门经理应立即向公司书面报告,员工本人应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证明。
2、员工工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婚、丧假:
1、婚假假期三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姻亲(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亲(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抚养关系的亲属)死亡,均给丧假三天。
4、员工请婚、丧假,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5、员工在规定的婚、丧假期内,其基本工资照发,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超过规定的婚、丧假期,经请假同意的按事假规定处理,因病有医院证明的按病假规定处理,既不事先请假又无医院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
1、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的假期按国家和市里有关规定执行。员工申请上述假期,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2、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女员工申请产假及节育假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非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工资、奖金待遇按病假规定处理。
4、女员工申请哺乳假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5、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未请哺乳假的,则每天可哺婴二次,每次半小时;一胎双胞或多胞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可增加半小时。未请哺乳假的女员工,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6、男员工申请护理假须提供医院证明。护理假期间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公假:
1、在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国家(社会)义务或参加领导上指定的会议(活动)的,可作为公假处理。
2、员工公假期间,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四、关于加班和调休的规定
第十五条加班应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除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外,各部门员工的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加班原则上发给调休单进行调休。若发加班工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调休单原则上当年使用,当年用完。员工调休由部门经理统一并合理安排,部门经理调休由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统一并合理安排。
五、关于劳动纪律的规定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遵守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应先到部门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联系工作或出差等,须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应服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安排,按岗位职责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的;
2、请假不准,擅自不上班的;
3、请假期满不到岗,又不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的;
4、不服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安排,擅离工作岗位的;
5、弄虚作假,骗取、涂改病假证明或其他证明的;
6、迟到、早退屡教不改三次(含)以上的。
考勤管理制度简短内容篇2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文章转自实用文档频道__09)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员工工作卡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第七项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上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未打卡者每次扣罚3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
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
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病假:凡本院员工病假,需交诊断书,诊断书必须由专科医师及专科主任签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内者,扣除相应工资,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连续病假超过60天者,按自动解聘处理。工伤视情况而定。扣除的工资中基本工资归院方,效益工资归科室其它人员
第二项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第四条
请假手续
第一项
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
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考勤管理制度简短内容篇3
一、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考勤负责制,实行签到制度,科室月初送上月考勤表到办公室。
二、办公室、财务科以考勤月报表作为当月工资、岗位津贴及绩效工资扣罚依据。全年出勤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的出勤率必须达到95%以上且无旷工记录,病事假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5日享受年终全勤奖,15日-60日按日扣除全勤奖;60日以上的不享受全勤奖,婚假、产假按全年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全勤奖,临聘人员病事假一年累计达60日者,按自动解除劳资关系对待。
三、各科室人员请假,须持请假条,由本科室主任签意见,送主管院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换取请假手续,科室留存。科主任请假由分管院长签字后,院长签字审批,护理人员请假须持请假条由科室护士长签意见、总护士长签意见、主管院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换取请假手续。请假期满,请假人应到办公室报到,并向所在科室及时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按逾期处理。因故续假,须于假期满前阐明理由,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请病假的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一周内由本科室主任签意见,送主管院长审批。一周以上须由医务科核实或需专科会诊的`由医务科牵头组织院内专科医生会诊,专科医生会诊后提出意见出具证明,主管院长审批,院长申报,报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批请假。
五、所有人员请假原则上必须提前办理完请假手续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的认可,均以批准的假条为准,不按规定请假私自外出者按旷工论处。
六、因事请假的,累计事假在30日以下的,工资按80%计发;15日以内绩效工资按日扣除,15日以上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当年累计事假在31-90日的,工资按60%计发;当年事假累计超过90日的,停发工资。
七、因病长期请假的,由医务科牵头组织院内专家会诊,确实存在不能上班的情况时,报院务会研究决定后,工资按90%计发,无绩效工资,病假超过半年以上的工资按85%计发,院内专家会诊不存在不能上班的情况时,按事假执行。
八、婚假、产假等按国家及本省规定执行。
九、劳动纪律及处罚规定
1、全院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得旷工,迟到、早退一次,处罚50元,旷工一天,处罚100元。迟到或早退1小时按旷工处理。
2、凡工作时间与患者及职工吵架、打架斗殴,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处罚当事人100元。影响恶劣的,从重处罚。
3、上班期间有干私活、上网、打扑克、下棋、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经查实后扣50元/次。严重影响工作的,从重处罚。
4、值班期间相关人员应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特别是科室负责同志,如因通讯不畅或脱岗而影响工作,除视情节处罚相关责任人外,并扣除科室负责人一个月的职务津贴。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处300-500元的罚款。
5、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工作装,挂胸牌上岗。职工仪表大方,语言文明,符合职业身份。严禁蓬头散发、浓装艳抹、留长指甲、蓄长须及穿短裤、穿拖鞋上岗,违者处罚50元。
6、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的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视同自动离职,给予解聘或除名处理。
7、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者,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本制度由院办公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如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以本制度之规定为准。
考勤管理制度简短内容篇4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二、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按层级报告(科员向部领导报告,副部长向正部长报告,正部长向厂级主管领导报告)。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层级领导的签名同意,厂级领导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状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状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状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职责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简短内容篇5
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签到考勤程序,公司决定将原打卡机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并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
1.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能够控制代打卡现象。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内,为行政、财务、技术、质量、采购、设备、用户服务部门的员工使用;一台安装在原打卡机的位置,为生产部办公室、机加工段、铆焊工段、装配工段的员工及实习大学生使用。
4.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领导签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5.各种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仍依据《__》及公司各项。
6.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为防止不坐通勤车的员工晚签退,多计算加班时间。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管理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
7.如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当天二十四小时连续上班后第二天仍继续上班时,为有效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签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之间至少间隔3分钟。
8.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9.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ID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5.若无法采集指纹,可以用密码的方式进行考勤,先输入编号再输入密码。
6.为节省电量及延长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30分钟无人使用时考勤机将自动处于休眠状态。若想进入使用按一下电源键即可。
考勤管理制度简短内容篇6
一、市场部、各门店、配送中心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采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1)苏宁市场部(包括原行政部、谈判部、财务部)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行政部签考勤卡,员工到岗后应及时签到,到岗后未签到者按未到岗处理。(午休时间无论是否休息,必须签卡)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总部人事主管负责。
2)配送中心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办公室签考勤卡,签卡方式与总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负责。
3)门店在严格执行<<卖场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两部分组成。促销员执行考勤卡签卡制度,其他员工(包括业务人员、库管员、收银员)执行打卡制度。签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项同上,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门店人事主管负责。
二、违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处罚措施如下:
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内者,每次扣罚30元。
2)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上者(含半小时),按当日旷工处罚,扣除5倍的日均工资。
3)不按规定签到、打卡者每次扣罚30元。任何员工不得拖人、代人签到或打卡,否则对双方各处以50元罚款。
4)各部门负责打卡、签到的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保安人员)必须严格自律,市场运营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考勤管理进行检查,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操作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各处以50元罚款。
三、各部门员工应自觉遵守青百公司<<员工手册>>和苏宁电器<<卖场管理制度>>,对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上述两制度中的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四、各部门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须将当月考勤上报市场运营管理部,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的员工,罚金将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审批程序:员工请各种假(含存休),均应写出请假条,先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再按审批权限审批,经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擅自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严禁电话请假。)
二、请假内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否则将解聘或解除。)
四、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有公立医院证明,具备医院建休证明、病历和收费单据(三者缺一不可),方可办理病假手续,手续不全者按事假办理。
五、其它请假按<<员工手册>>和<<卖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假审批权限:
(一)对促销员请假的审批权限:
(1)半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柜长批准。
(2)1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经理批准。
(3)2天至5天由门店店长批准。
(4)5天以上的请假不与批准。
(5)促销员2天以上的请假,必须逐级审批,严禁越级审批。同时门店部门经理必须通报厂家经理,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批准。
(二)对其他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
(1)3天以内(含3天)总部、门店、配送中心分别由市场运营部部长、门店店长、配送中心经理批准。(各级管理者请假3天以内的,由直接上级批准)
(2)3天以上由苏宁总经理批准。
(3)超过20天者由青百总经理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员工请各种假期间和薪资扣罚标准:
1、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发全部日均工资。
2、病假:按请假天数,扣发日均绩效工资。
本人月工资×60%
日均绩效工资=()×请假天数
30天
3、旷工:按旷工小时计算,每旷工一小时,按本人平均小时工资的5倍扣罚工资。
4、其它请假期间的工资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务必认真落实,严格执行。苏宁原有的规章中,如有与本规定相悖者,以本规定为准。
考勤管理制度简短内容篇7
为了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时间,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及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请假。值日值班教师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2、上班时间: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也要及时签到,9:30或2:30分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下班时间必须及时签退。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扣款标准: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2分;旷工每天扣款5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教师上班其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班级,禁止接打手机(一律关机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师要按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签到完毕后应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并填写请假条,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准假后领取假条跟中小学分管领导说明,同时将请假条交主管考勤领导处并签字;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否则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6、代课教师咋完成自己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学校支付给代课教师每节3.00元的代课费,教导处每天做好缺勤人员的代课工作和统计工作,每月报校长室、财会室各一份。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一周),婚假、产假期间含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教师要按时请假,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假。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师丧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父母;外地教师的丧假根据里程决定天数,其他直系亲属三天,产假、婚假、丧假含节假日,但不算满勤。
9、教师父母生日、搬迁准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满勤。
10、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
11、教师每月给三次交费时间(电话费、电费、闭路费),时间不超过30分钟,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教师给2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必须及时签到签退。每超过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师每月给一次提前1小时回家的机会,但必须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需通勤教师,冬季给每天提前30分钟回家的机会(但必须说明),不算满勤。
12、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内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30分钟。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假的记录工作。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予以解聘。
15、一学期内,无病事假,无早退、无迟到的教师视为本学期满勤,奖励该教师50元,奖励量化分值5分。领导、教师超勤奖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作好每月的教师考勤统计工作,一式两份报校长室审核,财会室存档。
17、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其结果将运用到年末教师评价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自20__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有与国家规定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