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薪酬体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调动营销系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营销业绩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虑营销体系的特殊性,营销系统的薪酬体系有别于公司其他人员的薪酬体系,以增加对优秀营销人员的吸引力。
第三条:营销系统薪酬体系适用的员工对象包括:
1、从事终端业务工作的推广代表;
2、管理终端业务工作的推广专员;
3、管理销售渠道的销售代表;
4、管理销售渠道的销售主管;
5、销售分公司经理、销售部经理;
6、销售总监助理;
7、市场支持、销售支持等人员。
第二章:推广代表和推广专员
第一条:推广代表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从事店铺、超市等零售机构货品管理和推广的人员。
第二条:推广专员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管理推广代表的员工。
第三条:推广人员的基本工作内容为常规性的,通过程序化的.方式进行管理,以减少这部分人的高流动性给组织带来的危害。
第四条:推广人员的薪酬结构:月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保险。
第五条:基本工资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1、推广代表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推广代表:_元
中级推广代表:_元
高级推广代表:_x元
2、推广专员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推广专员:_x元
中级推广代表:_元
高级推广代表:_x元
全口径工资包括哪些薪酬项目
全口径工资指,包括个人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一金、公司承担的五险一金。
全口径平均工资也就是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比原政策增加了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以此来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可相应降低,缴费负担减轻。
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企业拖欠多久工资算违法
企业拖欠工资超过三十天就算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企业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企业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双倍工资是实发工资还是底薪
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