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8、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9、离馆退床时,必须到库房办理手续,退回宾馆所发的一切物品,遗失则照价赔偿。
(二)宿舍房内卫生管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2、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
3、各人床铺应摆放整齐。
4、办公室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会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严禁吸烟。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四)集体宿舍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大院。
2、进入宿舍大院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
5、来访者,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五)宿舍来访制度
1、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2、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登记表上如实填写。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篇2
一、未经许可,一切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幼儿寝室。
二、幼儿进寝室后,保育员应提醒幼儿立即脱衣上床睡觉,不得大声喧哗和玩耍、疯闹。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寝室,不得打瞌睡、做私事,教师之间不闲谈,要不断巡视,幼儿睡眠情况,做好护理工作。
四、提醒幼儿中途解便,特别注意个别特殊儿童的护理工作。
五、中途幼儿有身体不适或不安全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汇报;及时和保育医生及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医治。
六、早班看护幼儿午睡的教师,幼儿起床后需整理好幼儿的床铺,清理好地面垃圾,保持幼儿寝室干净整洁。
七、每天坚持使用消毒灯。
消毒时间一般在40分钟左右安排在儿童不在寝室的时间进行消毒、即上午9:00—10:00、下午2:30—3:30分随时观察消毒灯使用情况。
八、如遇不安全情况,首先把幼儿撤离,切断不安全因素,立即向上级汇报。
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篇3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学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县城)学生必须住宿,特殊情况除外。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当学期的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退宿时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备品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2、宿舍楼作息时间
早5:20起床,5:30离寝。
中午11:50—12:50午休。
下午14:20—18:50为休息时间。
晚上21:00封楼,21:30熄灯。
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读生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4)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
(5)放假期间寝室封门。最后离开的同学同时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贴好封条。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负责寝室事务。
(2)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寝室钥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师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6)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7)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9)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1)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2)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13)宿舍内禁止赌博、打麻将,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4)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篇4
为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使学生们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特制定__大学信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学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农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宿舍者,必须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根据情况予以调整,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宿舍。
2.不准在学生宿舍会客或留宿人员,为给学生亲友来校探亲提供方便,公寓中心设有接待室给予安排会客和休息。
3.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行负责,要本着干净、文雅、舒适、优美的原则进行布置。
4.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必须讲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区的安静,任何人不得在楼道、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不准在楼内踢球、拍球、大声喧哗。
5.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特殊情况晚归宿者,要出示学生证、住宿证并进行登记,方可入楼。
6.学生在宿舍安置、使用计算机等大件物品,应办理审批手续,使用计算机网络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应养成良好的、文明的上网习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7.学生公寓实施苑区化管理,各苑区设指导员,苑区主任1名,苑区副主任1名,苑区主管1名,管理人员若干名,负责楼内事务工作,管理员进行管理时,住宿学生应给予大力协助。
8.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各院系开具证明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但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学生必须爱护楼道和室内配备的各种家具、设施,不准随意挪动、拆卸、改变其原貌,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或偷拿公共设施的要加倍处罚。
2.不准在墙壁、门窗、家具、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纸张,床上不准挂床帘。
3.窗扇开启时,应挂好风钩,关闭时应关严,插好插销,窗户扇上严禁凉晒衣物。
三、卫生管理
1.每宿舍选举舍长一人,每天派值日生一人,轮流值日,负责内务卫生。
2.宿舍应每日按时清扫,不准在楼道内或从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
3.不准在墙壁、门窗、顶棚上乱涂乱画,甩墨水、抹污垢;严禁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及燃烧废纸等杂物。
四、安全规定
1.任何人不准将社会上的闲杂人员领入学生宿舍楼。
2.不准私自撬门锁。门锁损坏,要及时向公寓中心申请维修、更换。
3.室内无人时要随手锁门,以防被盗。
4.不准在室内乱拉灯线,私安电灯和插座,不准在电线上挂衣物。
5.严禁在室内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壶、热水器等,不得燃放烟花、炮竹,禁止燃烧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宿舍违者除没收其用具外,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严禁在宿舍内喂养狗、猫等宠物。
7、严禁翻越阳台、围墙 。
8、学生应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维护宿舍的安全。学生应提高警惕,出入关门,配合管理部门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和保卫处。
9.进出学生公寓区的机动车辆,实行验证登记制度,所有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包括自行车),严禁乱停乱放,严禁的士进入。
10、宿舍内电热水器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篇5
1、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以旺盛精力投入工作的基础,使员工宿舍管理更趋合理有序、安全规范。
2、适用范围
__有限公司宿舍管理。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门负责按照制度执行。
4、资料
4、1宿舍管理规则
4、1、1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区内无住所可申请住宿;住宿员工均应带给体检健康证明。
4、1、2宿舍长负责宿舍卫生清扫工作安排,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4、1、3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状况,宿舍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宿舍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
4、1、4住宿员工有职责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如电视机、洗衣机、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长,情节严重时宿舍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职责,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
4、1、5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辞退、开除等),应于离职之日起__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4、2宿舍员工行为细则
4、2、1住宿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宿舍长管理。
4、2、2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4、2、3房间清洁由宿舍长安排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4、2、4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掉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4、2、5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职责自负。
4、2、6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4、2、7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状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宿舍长批准。住宿员工夜间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宿舍长。
4、2、8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4、2、9中午到宿舍就餐的员工应按秩序就餐,维持就餐客厅的卫生清洁,就餐完毕清洗好个人碗筷并放在指定位置。
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篇6
为了构建平安和谐的宿舍生活环境,确保大家的人身安全,根据校、院里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每晚必须对各宿舍进行查房记录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要求各班除了安排自律委员进行查房工作外,还应该安排其他班委协助查房,必须保证男、女生宿舍至少有一名班委负责查房(这些查房的班委的名单和联系方式要与年级自律部共享)。
二,查房时间:周日到周四每晚的11点之前;周五、周六每晚的11:30之前。
三,各查房人员必须如实上报查房情况,自律部将不定时地对宿舍进行查房工作;望各位负责查房的同学能认真执行。
四,负责查房人员及时报告晚上请假外出的同学。
五,请假要求:平时的请假就归到到班级的正常请假里;周五、周六晚上外出请假的需到各班自律委员那拿周末请假条(一式两份)。填写清楚后,提早找辅导员签字请假。周五中午时将请假条交给自律委员。自律委员确认后把假条交到自律部,方便大家查房。
六,如有申请周末请假的同学必须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由辅导员确认签字后,交于自律部留底。(注:申请人必须是家住福州或闽侯的同学,必须得有父母或监护人的亲笔签字才行。)
七,没有请假私自外宿的同学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
八,查房人员在查房时可进行熄灯提醒。望广大同学能积极配合查房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在课堂以外对学生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是形成良好学风,塑造健康人格,陶冶高尚情操,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及公共道德观的公共场所,是学生在集体生活环境中规范个人行为的起点,同时也是学校各项措施能否发挥效用的检验基地。
二、抓好学生宿舍建设,强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和水平,激发学生爱国、爱校的热情,推动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学生宿舍管理的目标。
第二章宿舍管理组织
三、学生宿舍管理的原则是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
四、学生宿舍由后勤服务中心下属的宿舍管理部门在学校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宿舍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导,要求能经常主动与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保持联系,同时深入到学生寝室中去,了解掌握学生在宿舍内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反映、解决问题。
六、宿舍中建立以学生干部为主的自我管理网络。成立学生综合治理小组,宿舍楼设楼长,楼面设楼面长,寝室设寝室长。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公开竞聘产生楼长、楼面长、寝室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协助宿管人员负责宿舍楼各寝室的文明监督、环境美化、文明建设、清洁卫生、纪律检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规范
七、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清洁、整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成材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门实行对每位学生的住宿表现予以记录,记录汇总后报学生处转各二级学院(系)予以表彰或批评,每位学生专用的公共财物作登记,一旦遗失或损坏,责成修理或赔偿。
九、宿舍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由民主选举或委任产生。
十、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
(一)卫生规范
1.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要求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桌面、床面、门窗“四净”,卫生间无污渍异味、卫生洁具保持整洁,阳台、天花板墙面无污点。
2.书籍排列整齐,桌面无杂物,凳子要靠写字台,床铺整洁无杂物,被褥叠放统一、鞋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划一。
3.暖瓶、脸盆一律放置在规定的指定的地方,洗漱用具均放在脸盆内,毛巾一律对折挂在毛巾架或放在脸盆内。
4.不准在宿舍楼内或往窗外抛掷瓶罐杂物,不准向楼道倒水,不随地吐痰,不向厕所盥洗室、水槽内倒剩余饭菜和杂物,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按指定地点投放。
(二)安全规范
1.为保证安全,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毯等大容量的电器。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点燃明火,不准燃放焰火、爆竹等,不得焚烧废弃物。违者按本条例有关条款处理。
2.室内不得私接电源线、插座,不得擅自加大保险丝容量。室内电源接线板不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台灯)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若两次劝告不听,没收灯具并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3.严禁学生爬越阳台,出入公寓,一经查实,取消住宿资格。
4.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妥善保管或遵照学校有关规定交予有关部门代为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关好电灯、饮水机、电风扇等,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宿舍管理部门、保卫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
5.房间的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值班室,由宿舍管理部门派专人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的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借用、随意搬移,非学校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搬进宿舍。
6.无特殊情况,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值班室钥匙时,要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归还钥匙时,同时归还证件。钥匙只借给本宿舍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得借用。
7.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用水3立方。闵行校区、闵行校区(西区)每月20日抄水、电表,月底之前张榜公布,并收取超额部分的费用;临港校区学生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按季度以宿舍为单位充入计量系统,不足部分自行购买用点数。住宿学生若有疑问可及时与宿舍管理部门联系。
8.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计算机带入宿舍前应到保卫处办理手续,并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同时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的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生活。
9.宿舍内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电话机应有本室成员自行购买配置,费用由本室成员合理分担。电话机使用中发生故障,修理费用自理,维修电话机遇到困难可报请宿舍管理部门协助解决。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线路等设施,一经发现,采取停机措施,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关规定处理。
10.电话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住宿学生应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
(三)文明规范
1.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并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学生宿舍6:00点开门,22:00关门。22:00以后进入宿舍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22:00以后寝室内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保持宿舍区的安静。
2.宿舍区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和扰乱周围环境。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严禁抽烟,严禁打麻将,严禁赌博,严禁饲养宠物。
3.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租售书刊、音像制品、服装、小商品等。
4.讲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斗殴。
5.宿舍内不得乱钉钉子,不得乱涂、乱画,更不准张贴不健康的字画。不得在门窗玻璃上贴、挂遮盖物。
6.不准在宿舍楼和宿舍走廊上打球、踢球、溜冰;不得堆放学校统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违者,经劝告无效,所堆放的物品作无主物处理。
7.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宿舍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配置。遗失、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负责修理。
8.宿舍的调整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动,应有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二级院(系)和宿舍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调动。
第四章住宿管理
十一、学生宿舍只供在册学生住宿,由学生每年六月向所在二级院(系)提出下一学年住宿申请(新生除外),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根据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安排宿舍;未经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不得擅自变动宿舍。
十二、住宿学生必须遵守本条例,填写由宿舍管理部门发给的《学生安全文明住宿承诺书》,若不填写或严重违反承诺及本条例的,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三、住宿学生须交近期二寸照片二张,填写《学生住宿登记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按学校的规定交纳住宿费。
十四、住宿学生不得有旷宿行为,若有事不能回宿舍住宿者,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系(院)许可后,并向宿管人员做好请假登记,否则一律按旷宿处理。第一次旷宿由宿舍管理部门报请有关二级学院(系)进行批评教育;旷宿累计二次以上者由宿舍管理部门上报有关二级学院(系),会同学生处作违纪处理,并与学校的各项评优挂钩,对屡教不改者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五、住宿学生在一年内不得退宿,(除住宿学生提前结束学业或因故退学、休学外),因上述原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后,应及时搬离宿舍。
十六、住宿学生的家长、亲友来访,未经许可不得在学生的宿舍内留宿。学生会客在楼外或值班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内。21:30分之前必须离开宿舍(除特殊情况外)。男、女生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第五章违章违纪处罚
十七、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住宿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罚。
1.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情节轻微、认识态度好的,给予批评教育。
2.对于态度恶劣且屡教不改的学生,由宿舍管理部门会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系)进行处理。
3.对于严重违反本条例,造成恶劣影响及产生严重后果者,宿舍管理部门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核准后,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章说明
十八、本规定由学校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十九、本规定自20__年九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