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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作规章制度

时间: 新华 制度

科学合理的制度能够促进政府内部的协作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写好施工工作规章制度不是那么简单,下面给大家分享施工工作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确保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必须加强各项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特定以下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范规定,严禁违规指挥和冒险作业。

二、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领导安排,有时提前请假,不请或无故矿工者,每次扣罚所作的工日2个。

三、上班时间集中,不拖拖拉拉,超过规定时间每次罚款10元。

四、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得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现场,扰乱工人正常施工,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五、上班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底鞋和带钉易滑鞋,禁止赤膊、赤脚、穿短裤,违者罚款10元。

六、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严禁、向下抛掷物体及一切料具,违者一次罚款20元。

七、单项工程根据技术交底必须达到验评标准,不合格二进行返工的材料用量,根据工程量追究材料人工款。

八、团结友爱,尊师爱徒,相互帮助,不得有生气打架,违者有理无理一次先罚款200元,在进行处理直到辞退。

九、爱护公共财物,工具使用必须办理借用手续,自行保管,丢失、人为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

十、坚持文明施工,杜绝浪费现象,施工现场作到随作随清,工完场清,不定期进行评比,奖罚落实分明(注:指主体,装饰期间现场,浇注砼当班现场)。

十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得乱拉乱接,机械等电器用品及时修理、保养,不准带病运行,非专业人员擅自动用机械电器,损坏照价赔偿后,再作处理。

十二、上班时不准说笑打闹,不准看书报杂志,不准酒后作业,禁止推瘪轮胎,违着一次罚款10元。

十三、严禁攀登井架和乘吊栏上下,不准在吊场下停留或行走,违者罚款20元。

十四、禁火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有意违反者罚款20元。

十五、故意破坏安全设施者,根据情节酌情罚款。

十六、注意成品保护,树立人人有责的思想,违者根据情节罚款处理。

十七、严禁偷拿个人或集体财物,如发现罚其价款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清退或送司法机关。

十八、发现事故苗头,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一次性奖励100元。

十九、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设,且采纳后能够取得显著生产、安全、经济效益者,一次性奖励100元。

未尽事宜,随后补充,以上制度,希望认真执行,愿所有的工人在不同的岗位上,为本人和施工队的效益,不辞辛苦,尽职尽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干一项工程交一方朋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2

一、现场电工必须取得劳动局和建委颁发的双证人员担任,无取得双证人员不得上岗和操作。

二、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和不定期经常对电器内的熔丝、漏电保护器、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测验,并将检查和维修的情况作好记录。

四、施工现场每星期由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等参与的对工地用电设备、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阶情况入档备查。

五、对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等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实施等情况进行复查。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3

1、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是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具体措施。文明工地管理制度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山东省建管局、省安监总站的有关标准、规定及要求,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详细的创建保证措施,内容包括:

(1)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明确

工程开工前要确定创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列出文明施工创建工作重点、标准、要求及创建措施,对“五小设施”的设计施工要精心组织。

(2)组织落实。创建文明工地要有一套强壮有力的领导班子,有组织有计划地从基础开始做起。

(3)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4)搞好全体人员的思想发动。创建文明工地是全体施工人员的事,因此要齐心协力,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5)分阶段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自我检查组织验收。

(6)对照标准进行认真整改,并准备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

2、门卫制度及交接记录

(1)门卫制度是指对施工现场大门值班警卫人员的职责及对进出大门人员的管理制度。其内容包括:

○1警卫人员责任和任务;

○2警卫目标;

○3发生问题的处理;

○4做好来访登记及询问;

○5检查来往人员的证件。

(2)按规定搞好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按表中内容填写。

3、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是职工休息的地方,要有一套管理制度。

要是搞好宿舍的生活卫生、秩序及设施的使用的管理,特别是搞好用电管理及火源管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宿舍管理责任制度;

(2)设施管理;

(3)用电管理;

(4)作息时间;

(5)卫生管理;

(6)生活秩序管理;

(7)保管好自己的东西,防止丢失;

(8)火炉管理及防煤气中毒措施。

4、消防制度

消防制度是工地安全文明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该制度主要内容有:

(1)建立消防培训,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

(2)确定防火重点及部位;

(3)搞好消防培训,熟悉灭火方案及灭火器材的使用;

(4)定期按实战演练(有演练方案和记录);

(5)按计划配备消防器材;

(6)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规定及保养措施;

(7)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要标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位置及防火重点部位的目标;

(8)消防检查制度;

(9)建立奖罚制度。

5、动火审批手续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查批准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动火审批为各级共用的动火审批表格。要求填写审批事由要明确防火等级、工程及部位位置、措施及方案等内容。审批双方必须盖章或签字。

6、治安保卫制度及责任分解

(1)治安保卫制度

治安保卫制度是工地安全管理的一个环节,也是维护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和有序工作的一项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治安综合治理组织;

○2分工明确,落实责任;

○3有考核标准和考核情况记录;

○4有奖罚办法和规定。

7、七牌两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企业简介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建筑工程立面图。七牌两图制作要求:

(1)七牌两图的内容必须按上述内容制作;

(2)标准尺寸及内容可由地市统一标准制作;

(3)具体可参照图样。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4

为了本住宅区装饰装修规范有序,有效地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广大业主的正常利益,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装修管理规定:

1.0办理装修流程

1.1资料图纸:业主/施工单位准备好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装修平面图,单元立体图、空调安装图(如有变更指定安装位置),电气平面图、系统图(如有变动)各一份,给排水平面图(如有变动),燃气管线图(如有变动)。

商铺除上述资料以外,超过50平方米必须提供市消防局消防审批意见书、消防平面图;有三废排放的,还须提供市环保局审批合格证明。

1.2申请/签约:业主/施工队到管理处事务助理处领取《装修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并签订《防火责任书》。

1.3审批:业主/施工队持《装修申请表》和相应资料图纸,交管理处事务助理初审,初审后报管理处主任审批。

1.4收费/代征税:业主/施工单位持已审批的《装修申请表》和相应资料图纸,到管理处财务处交纳装修相关费用,并办理装修税收征收手续。

1.5发放装修许可证:管理处事务助理签发《装修施工许可证》。

1.6办理出入证:施工队负责人凭《装修施工许可证》到管理处事务助理处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由事务助理根据需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的数量,开具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和押金收费条,施工队负责人持收费条到管理处财务处交费,凭收款收据找事务助理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并提供施工人员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1.7动火作业:须明火作业的,须向管理处申报,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管理处批准的方可动火。

1.8施工:施工队将《装修施工许可证》贴于装修单元门口,施工人员佩戴《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无证不得进场及施工,《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只能在指定单元内施工有效,如在非指定单元内施工视为违章施工。

1.9装修监管:装修施工期间,管理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装修施工单元进行巡视检查,如有违规将视依有关规定处理。

1.10验收退费:装修完工(商铺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合格证)后,业主/施工单位通知管理处验收(不合格项目须整改后另行安排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业主/施工单位持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客服部开具《退费通知单》,经管理处主任在通知单上签字认可后,凭《退费通知单》到财务部退费,装修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2.0装修范围

2.1家居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a.家居装修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

b.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c.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d.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e.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f.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g.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h.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住户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部门审批。

2.2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及其他装修活动必须符合深圳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2.3住户安装分体及窗式空调需到管理处申报,并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支架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应采用不锈钢材质,固定螺栓必须经过防锈处理,否则,装修住户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损害后果(如下雨铁锈污染外墙面、空调坠落等)。

2.4安装防盗门不得妨碍邻近住户出入及占用公共通道,不准改变原有门洞尺寸,不得损坏门洞四周的墙面。

2.5为保证建筑外观的统一协调,前阳台的装修必须符合深圳市国土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不准封闭前阳台、安装防盗网)。房间窗户允许在内侧安装防盗网,后阳台允许封闭,但必须按管理处规定要求进行安装。

2.6禁止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2.7禁止擅自拆改供电、通讯、智能化线路。

2.8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3.0装修施工管理

3.1家居装修者应自开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装修。如确实需要延期,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前来办理延期手续。

3.2家居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7:00-12:00,14:00-19:00;节假日原则上允许施工,但不得进行有噪声及散发刺激性气味的工作。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或在节假日进行有噪声及刺激性气味的工作,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3家居装修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及周围居民和财产的安全。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违者照章罚款。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3.4未经批准,工作场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严禁使用煤气。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动工具(或临时接电线)须配开关箱,开关箱必须设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开关箱电源线须采用橡胶电缆,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

3.5装修施工临时动火、用电,应提前向管理处申报,并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说明动火、用电部位,使用工具的品种、负荷,动火、用电作业起止时间,动火、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等等。

3.6装修施工作业应遵守消防规定,每50m2作业现场配备1个2kg灭火器,每个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禁止使用1211灭火器)。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在本小区住户内进行装修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签定防火责任书,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8各施工单位防火责任人要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3.9如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所发生

的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10住户的装修垃圾必须使用袋装在规定的时间内清运,放在指定垃圾堆放点,由管理处实施统一清理,严禁将垃圾从高空抛出。装修垃圾清运时间为每天12:00-14:00,18:00-20:00。

3.1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保证公共设施完好、清洁,不得随意在公共走道堆放装修材料,不得在楼道、电梯内乱涂乱画,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3.12需留宿楼宇装修户内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由业主本人出面到管理处办理《装修人员留宿担保书》,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准许留宿。如私自居住在楼宇装修户内,一经发现,按《深圳市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3.13装修施工人员凭《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出入小区,工作期间应佩戴《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不戴证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的人员一经查出,将处以罚款和没收证件,直至取消装修资格。

3.14管理处对装修户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进行巡查。装修者应将在管理处申报时办理的《装修施工许可证》贴在装修户大门外,以便于巡查工作的进行。对上述违规问题轻者现场纠正,重者管理处将下发给装修负责人《装修违规通知单》,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3.15电梯使用:

为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及安全运行,住户在装修时应做到:

(1)按管理处指定的电梯上下货物。

(2)不得将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带入电梯;不得将尺寸过大和过重的物品带入电梯。

(3)搬运物品进出电梯时,不得用物品挡住电梯门,而应按住控制器。

(4)不得在上、下班时间和电梯使用高峰时间或管理处认为不合适的时间内运载货物及垃圾。

(5)货物出入电梯轻拿轻放,严禁乱抛扔增加电梯的冲击负荷。

(6)避免过于尖锐的物品刮伤、擦伤电梯内不锈钢板。

(7)搬运完物品应将电梯间打扫干净。

4.0装修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

(2)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处验收人在《装修申请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改正,再行复验,直到合格。

(3)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10日后,经管理处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扣除有关费用后,将装修保证金退回装修队和住户,装修纳税按市地税局有关规定执行。装修工程完工,在规定保修期内,如发生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或公共设施的,住户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修单位责任的,住户可以向装修单位追偿。

5.0违章装修处理

5.1住户若不按第二项中的要求施工的,管理处有权采取没收工具、停水停电等措施停止住户的装修,并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验收后方可继续装修,造成损失的,由住户负责赔偿;并可扣除装修保证金作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管理处将向有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外罚。

5.2正在装修的住户应确保所有进入小区内装修的装修施工人员到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临时出入证,如管理处在检查中发现无证施工人员,除强制其离开小区外,每人每次扣除装修保证金50元作为违约金。

5.3住户应确保进入小区的装修队伍服从管理处管理,遵守小区内一切管理规定。如装修施工人员不服从管理或经教育仍然不改者,管理处有权要求正在装修的住户更换装修队伍,否则管理处将强制住户停工。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5

(一)、总则

1、为强化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提高企业声誉,提高施工人员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对施工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主要环节,均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或标准。有关人员必须根据本规定的内容或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检验自己的工作。

(二)细则

一、现场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1、维护企业的信誉,树立企业的形象,创建企业品牌。

2、严禁衣着不整,穿拖鞋作业。

3、文明施工,工作中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打架。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

5、所有人员不得留宿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问题,施工负责人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反映给项目部,由上级进行解决。

8、施工现场每天的中午、晚上必须进行清整。物料码放整齐,废料及时处理,保证现场卫生整洁,作业面宽敞。

二、安全工作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

2、易燃物品入漆类、胶类、稀释剂类等,容器要盖严。设专门存放区域,设专人管理。

3、施工用临时配电盘严禁一闸多机。

4、电动机具体操作完毕,不惜随时拔掉插销,切断电源。

5、任何电动机具,使用中严禁以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进行作业。

6、木工作业时留下锯末等易燃物要随时清理,严禁现场无序堆放。

8、严禁电工单人作业。

三、撤场

各工种完活后,最后一道工序撤场前,必须做到活完料场清,达到交接标准。

四、工作标准

施工队负责人:

①组织安排施工生产,协调瓦、木、油、水、电诸工种的交叉作业。

②保证施工质量及工程工期。

③对具体施工人员做清楚细致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工作。

④指导施工人员的施工工艺,质量检验,处理技术事故。

⑤协调一般项目计划工作变更等有关事宜。

五、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

1、在施工现场衣着不整、穿拖鞋工作,每人次罚款15元。

2、在施工现场不穿公司统一发的工作服,每人次罚款15元。

3、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违者每人次罚款15元。

4、施工现场须保持清洁有序。材料、工具均应妥善管理,每天收工后必须清理现场,无关人员严禁在工地逗留或留宿,违者罚款50元。

5、施工现场须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现场大小便,否则一律处以200元罚款。

6、施工现场油漆、稀释剂类易燃物品使用不加盖或不做安全保护的,罚款30元。

7、施工现场吸烟必须到项目部规定的吸烟区,吸烟后所余烟头应放在规定的含水容器内,严禁乱丢乱弃,如施工现场发现烟头,每枚烟头罚款5元。

8、现场卫生间清理不干净,罚款50元。

9、以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进行作业及接线板裸露,罚款20元。

10、施工中所有电线头(无论有电无电,弱电除外)未用电工包布包裹,每根线头罚款5元

11、施工队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应严格守时,必须24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违者罚款20——200元。

12、施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施工队负责人不得擅离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暂离现场时,施工队负责人应指定一人负责现场管理。若发现现场无人负责,罚款20——200元。

13、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聚众赌博、打架斗殴,罚款30——200元。

14、装饰工程日后出现重大事故,如灯具掉下、栏杆掉下等,除对业主进行照价赔偿外,另罚款500——3000元。

15、私自对施工现场原有门窗等物品进行买卖、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另罚款100——1000元。

16、施工队必须按照公司规定(材质确认单)进材料,如发现非规定品牌及假冒材料,罚款50-500元。

17、成品保护防盗门、石材窗台板等必须做保护,违者罚款20元。

18、各工种完活后,最后一道工序撤场前,必须做到活完料场清,达到交接标准,违者罚款20元。

19、对于项目部下发的整改文件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的每项罚款50元。

六、会议违规处罚

每周三上午9:00、周五下午15:00项目部例会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参加。

1、会议期间严禁拨打电话,任何人必须将手机调到震动或关机状态,违者罚款10元。

2、会议期间严禁随意离场、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后方可离场处理事务,违者罚款10元。

3、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谈论与会议或者本工程项目无关的话题,违者罚款10元。

4、会议必须按时参加,无故不到场的罚款50元、迟到者罚款10元。

注:其他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如有严重违规行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6

一、工地纪律

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安全规定操作。

2、非现场管理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出施工现场。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现场管理人员许可方可进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5、施工现场的材料,每天整理归类,长短厚薄分开,妥善保管。每天按排工人清扫现场,清运垃圾,施工现场必需保持整洁,通畅。

6、严禁赤脚上工地,所有人员必须穿上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8、严禁在通道口及楼梯口倒垃圾,扔杂物。

9、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观看淫秽书刊、音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10、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电源线要坚决拆除,对影响行人的电线要吊高固定。

11、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人员每天进行工作方面的自我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如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12、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夜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成品保护要重视实施“护”(提前保护)、“包”(包裹防污染)、“盖”(表面覆盖)、“封”(局部封闭、防损和污染)。

13、存放在现场的施工用料不得随意运出工地。必须外运的应向项目部申报原因及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发给放行条方能运出。

二、防火规定

1、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接驳,如施工用电超荷致使电箱功率失衡,应立即停止使用,经调整后才恢复施工。

3、在有明火或有易燃易爆物作业处,必需按照消防防范进行正确操作。

三、用电规定

1.未经值班电工同意,任何班组或个人不得自行开合总开关。

2.各施工工种的支路开关箱,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并分接到各工作段,开关箱的拉线要接到接线端上,严禁接在其他地方。

3.各工作室的分接端必须带有保护装置。

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一般照明应采用带安全网罩的行灯,且不得使用裸露电线作为电源线,并由专业电工接驳。对放有易燃物品的室内应设置防爆灯,并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5、所有进场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6、值班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如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停工整改。

7、除值班电工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合照明电源开关。电源配电箱、拉闸上,需挂警示标志牌。

8、支路接线箱内的每个接线端不得同时接二个以上支线端,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7

1.目的

为了保障住宅区的房屋结构完好和外观优美、统一、配套设施完好,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管理片区内住宅、商铺的装修设计审批与施工监督。

3.管理内容

3.1住宅装修必须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3.2住宅装修必须保证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

3.2.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功能、外墙的颜色。不得擅自对室内的阳台、露台、通道等进行任何改动。

3.2.2为保护整个小区的美观、整齐,凡统一安装施工的设施,如外门、窗、阳台、露台等,不得进行任何改装。吸排油烟机、空调等应安装在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或指定位置。

3.2.3不得在室内现浇水磨石及铺设10cm以上、容重大于700kg/m3砖、板等材料,如有导致房屋损坏,甚至保修、保险失效以及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人身事故,均由当事人负责。

3.3装修施工须遵守以下规定:

3.3.1住宅装修施工时间:每日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

18:30)在法定休息日和规定时间外施工,必须事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且静音作业。

3.3.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进出装修房间。

3.3.3若利用电梯运输装修材料及工具,需按规定使用。

3.3.4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装修垃圾,每日应清理出户并倒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任何物品。

3.3.5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公共设施等,应由装修队负责修复和赔偿。

3.3.6住户申请装修需到管理处客服中心领取:《装修审批表》一份。《装修管理规定》一份。住户填好《装修审批表》,并提供装修队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装修设计方案1套,将以上资料交管理处客服中心,由工程队主管审批。装修户与装修队施工负责人应到管理处交装修保证金2000元、垃圾清运费3.00元/平方米,费用缴清并登记在《装修情况汇总表》上后才能领取盖有管理处指定印章的《装修许可证》,此《装修许可证》要求装修队贴于住户进户门外侧,装修施工人员由负责人或业主办理《出入证》,并在《装修施工人员统计表》上登记,装修工人凭此证进入装修户内施工。

3.4住户装修完工后,经管理处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塞、损坏等情况,并入住二个月后可退还保证金;否则,应从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多退少补。保证金管理参见《装修保证金及押金管理规定》。

3.5管理处工程维修人员和片区管理员跟踪监督,每周二次定期到施工现场巡查,填写《装修巡查表》。保安巡逻员或班队长每天抽查,填写《巡查记录表》。工程维修人员在巡检中,若发现有超越审批范围的施工情况,由工程维修队人员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的情况应在《装修巡查统计表》上留下记录。若有动过防水层的出现渗漏情况,应限期装修队进行整改。

3.6保安队对施工人员的出入及在小区内的活动管理参见《出入证管理规定》和《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

3.7竣工验收时,由工程维修队负责人或管理员在《装修验收表》上签字。

3.8保安部应将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对各房内人员及其出入证件进

行核查,清理无证及串房人员,按照《出入证管理规定》、《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予以处理、记录。

4.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4.1《出入证管理规定》

4.2《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规定》

4.3《装修保证金及押金管理规定》

4.4《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4.5《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

4.6《装修许可证》

4.7《装修情况汇总表》

4.8《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4.9《装修人员登记表》

4.10《装修巡查表》

4.11《违章整改通知书》

4.12《装修巡查统计表》

4.13《关水试验记录》

4.14《冷、热水管试压测试记录》

4.15《出入证》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8

1.0目的

保证物业装修符合有关的安全、美观、卫生、环保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管理范围内物业的二次装修管理。

3.0定义

3.1特殊项目:指住宅以外的商铺、办公等装修项目。

3.2施工设计图:包括但不限于平面设计图、单元立面图、空调安装图、电力照明设计及用量图、给排水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资料。

4.0职责

4.1客户服务部负责业户装修申请的受理和手续办理及指引工作。

4.2设备维护部负责装修图纸的审核和装修现场的监管、验收工作。

4.3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审批住宅装修申请和押金的清退。

4.5客户服务部内勤助理负责收、退装修押金及相关费用。

5.0程序要点

5.1装修申请手续的办理及审批

5.1.1业户提出装修申请时,客户服务客服助理应首先确认业户是住户还是租户。如果是住户即可提供《装修注意事项》和《装修申请表》,要求住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资料;如果是租户,应要求其提供住户的书面许可资料后再办理手续。

5.1.2客服助理应及时将业户的装修设计和技术资料转交设备维护部,由设备维护部经理组织土建和水电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必要时应会同业户查看装修现场。

5.1.3设备维护部根据业户提供的装修资料及到现场了解的情况,在接到申请和技术资料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做出如下处理:

a)符合要求的,在申请《装修审批通知书》上签署意见后提交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审批。

b)不合要求的,将不合要求的原因在《装修审批通知书》上注明、签字并向业户解释清楚,提出修改要求,另行申请。

5.1.4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在收到设备维护部审核后的《装修申请表》和施工设计图后一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批准,交客户服务部;对不合规定要求的申请,签署意见后交设备维护部处理。

5.1.5设备维护部对物业服务中心主任退回的装修申请按6.1.3的规定处理。

5.1.6装修申请表获批准后,客服助理通知业户并要求业户、施工单位与物业服务中心签订装修施工协议书;在《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申请表》、《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中登记施工人员资料;指导业户在财务处交纳装修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业户委托)、临时出入办证费及押金,并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

5.1.7在业户办理完以上手续后,客户服务部为业户核发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审批通知书,施工单位凭证进场施工。

5.2装修的监控

5.2.1客服助理应及时将装修单元信息反馈到秩序维护部,以便秩序维护部巡逻人员对现场进行巡视监控。秩序维护部巡逻人员对发现的违章装修现象要进行制止,必要时通知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开出《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采取限期整改或扣罚押金、停水停电等催整改措施。

5.2.2设备维护部技工根据批准内容每天不少于一次到施工现场,对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过程进行监控,并填写《装修巡查记录表》。

5.2.3设备维护部技工在监控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应要求业户和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a)未按规定张贴《施工许可证》;

b)未按规定的施工时间施工;

c)超出申报范围内的装修项目;

d)违反装修注意事项和施工协议书的其他规定。必要时通知客户服务部采取5.2.1规定的措施。

5.2.4设备维护部技工如发现装修过程中存在其它问题,但又不宜以处罚方式解决的,应另行采取措施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5.2.5业户就装修事项提出请求协助或帮助时,设备维护部技工应予积极考虑,充分了解业户提出的请求,并给予协助处理;如超出自己的职责范围处理能力,应向上级汇报请求支持。

5.2.6涉及对卫生间、厨房、阳台等有防渗漏要求的部位,装修施工前应由施工队做闭水试验,在楼上层及本层同时做48小时闭水试验,经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动工,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业主本人在《防水层闭水试验检验表》上签字。

5.2.7装修现场如有动火作业,设备维护部技工应要求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动火申请,并要求装修施工单位在现场配备两个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清理易燃物品,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后,在落实消防措施后为其开具动火许可证,并指定张贴位置。

5.2.8对可能存在影响其他业户的装修事项,设备维护部技工按《装修注意事项》规定的保修期,对完工后的装修质量进行跟踪控制。

5.3装修验收及押金退还

5.3.1装修完工后,设备维护部技工应通知业户要求施工人员到财务交回施工人员出入证,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经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的装修工程项目(含特殊项目),业户和施工单位应提交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报告副本。

5.3.2设备维护部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按申报批准的项目予以验收,合格的在装修申请表内填写验收意见;若不合格,则开出装修验收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3.2验收合格后经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即可退还业户的装修押金。施工单位的押金在征得业户的同意后,可在装修初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经复验无装修质量问题,由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签字确认,扣出有关费用款项后再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9

1、业主装修时应提前5―7天(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先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向物业公司提出室内装修申请并详细、如实地填写相关表格。

2、相关表格和资料:

装修申请表

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由施工方提供](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

装修期间临时电力供应申请表

装修设计图纸

3、物业公司对施工人员、业主进行室内装修管理条例、装修管理办法、房屋注意事项、装修管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4、装修进场时业主亦要向物业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装修单位资质等级证

各专业装修图

施工人员相片

专业操作证

5、工程技术人员审核装修设计图纸

卫生间改变、单位载荷、用电功率、消防功能、承重结构、外墙、空调位置等方面。

6、装修进场时业主亦要向物业公司填写以下资料(工程部、主任审核后):

《装修承诺书》

《二次装修审核表》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修安全消防协议书》

《电气安装审批表》

《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7、所有政府批文及物业公司文件发放后,向财务部门交付有关费用:

装修押金

装修管理费

工人出入证押金

工人出入证工本费

临时供电安装费(如需要)

租用/购置灭火器费用(装修公司可自行购置)

垃圾清运费

8、管理处发放

装修许可证(开工证)

要求:管理处存根进入业主装修资料袋,发放给业主副联张贴在户内明显部位。

施工人员出入证

要求:每人一证、凭证出入

9、装修现场的监管

货物进出的管理

装修人员的管理

电梯使用的管理

车辆的管理

10、装修完工

前提条件:已向消防、质监部门报竣工验收并取得批复。

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验收。

工程部进行现场验收(填写验收表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图纸。

业主提交工程合同及装修工程质量保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资料)。

11、验收合格后

凭相关收据退还工人出入证押金(待施工单位交回许可证及出入证)。

相关表格支持《二次装修竣工验收单》

12、装修完毕及管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三个月后

如无违反本规定及物业辖区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

没有对他人财产和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

没有在公共区域遗留装修杂物;

装修工程符合有关条例及管理处事前所认可的审批图纸

退还装修押金

相关表格支持《二次装修工程结算确认单》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10

一、安全管理的内容

1.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2.贯彻安全技术管理。

3.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组织安全检查。

5.进行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原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施工现场从事与安全有关的管理、执行和检查人员,特别是独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人员,应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定期考核。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施工现场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制定达标计划,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设施验收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

施工现场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由各职能机构和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成自上而下覆盖各单位、各部门、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三、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应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制度,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培训、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的作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2.安全检查的要求

(1)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

(2)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

(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

(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3.施工安全文件编制要求

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法规和规章、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的要求有:

(1)安全管理目标应与企业的安全管理总目标协调一致;

(2)安全保证计划应围绕安全管理目标,将要素用矩阵图的形式,按职能部门(岗位)进行安全职能各项活动的展开和分解,依据安全生产策划的要求和结果,对各要素在本现场的实施提出具体方案;

(3)体系文件应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多次反复讨论与协调,以提高编制工作的质量,并按标准规定由上报机构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工程项目部满足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等进行确认,建立并保存确认记录;

(4)安全保证计划应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配备必要的资源和人员,首先应保证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力资源,适宜而充分的设施、设备,以及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和风险的财务预算。

(6)加强信息管理、日常安全监控和组织协调。

(7)由企业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进行内部审核,验证和确认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和适合性。

为了有效准确及时地掌握安全管理信息,可以根据项目施工的对象、特点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

4.检查和处理

(1)检查中发现隐患应该进行登记,作为整改备查依据,提供安全动态分析信息。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教育内容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种类

(1)安全法制教育。

(2)安全思想教育。

(3)安全知识教育。

(4)安全技能教育。

(5)事故案例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和考核。与建筑业有关的主要种类有: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压力容器操作。

(7)爆破作业。

4.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施工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5.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对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进行交流。

(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文明施工要点: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项目制订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文明施工奖罚措施,并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用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

2)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

3)积极推行ci战略,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4)现场要加强场容场貌管理,使现场做整齐、干净、节约、施工循序良好。

5)施工现场要做到“五有”、“四净三无”、“四清四不见”、“三好”及现场布置作好“四整齐”。

6)现场施工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保证物资的顺利进场。排水沟必须畅通,无积水。场地整洁,无施工垃圾。

7)要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由于该工程周转材料多。施工垃圾多,必须对现场的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经清运后集中堆放,垃圾严禁向楼下抛扔。集中的垃圾应及时运走,以保持场容的整洁。

8)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采取有交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9)对于施工所用场地及道路应定期洒水,降低灰尘对环境的污染。

10)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1)对一些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二、检查措施

1.检查时间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每周对现场作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检查。由生产经理牵头组织安全员、材料员、水电施工员、土建施工员等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大检查。要求每次检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

2.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执行情况。

3.检查依据

按《jgj59-99建筑施工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3,j278-20__)及广州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评分标准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4.检查方法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及公司文明施工检查组应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除此之外,还应不定期地进行抽查。每次抽查,应针对上一次检查出的不足之处作重点检查,检查是否认真地作了相应的整改。对于屡次整改不合格的,应当进行相应的惩戒。检查采用评分的方法,以百分制记分。每次检查应认真作好记录,指出其不足之处,并限期要求责任人整改合格,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及公司文明施工检查组应落实整改的情况。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11

一、项目部应将文明施工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相应的有关制度。

二、工地应与施工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及危险区域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工地要积极采取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排放及有关材料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四、工地四周墙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应做到整洁、美观,不得使用竹笆、彩条布等材料做围栏。

五、施工现场应做到材堆整齐,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在围栏外堆放材料等物。

六、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流,严禁建筑垃圾混堆。

七、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工地环境整洁,严格控制四害孳生。

八、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上海市职工食堂管理制度,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炊事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与岗位培训合格证才可上岗操作。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12

1、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一些施工问题负主要责任;

2、读通施工图,参加施工图自审和会审,学习掌握和贯彻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规章、规范和标准,并严格按照施工图相关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要求组织施工。

3、编制施工现场的进度计划,编制相应材料、周转材料,劳动力、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并报项目经理核准后实施。

4、做好对作业班组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经常性的检验与督促。

5、认真做好施工日记的记录工作,及时搜集和整理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6、负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进行检验和整顿。

7、自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设,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13

1.0目的

对所辖物业装修实施管理,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和装修格调统一,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辖区内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业户装修项目的审批。

3.2客户服务部办证员负责受理业户物业装修申报手续的办理,并负责审核相关的装修内容以及各种证照。

3.3客户服务部收费员负责装修管理费用的收取工作。

3.4工程维护部负责土建、配电、给排水及消防等相关图纸的审核,现场管理并参与验收。

3.5保安部负责装修现场的查证、装修人员的进出、材料和垃圾的清运、货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物业部负责对装修现场进行管理,组织装修验收及办理验收手续。

4.0工作内容

4.1装修申请

4.1.1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接待前来申请装修的业户,并要求业户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委托书》、《承诺书》,同时向业户说明《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费用的收取事宜。

4.1.2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核实业户提供的资料。

4.2装修审批

4.2.1各单位物业部审核完业户申请装修项目资料后,转交工程维护部审核图纸,工程维护部负责填写签署《装修图纸审核意见》。

4.2.2客户服务部收费员核算相关费用后,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4.2.3装修项目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2.4要求装修业户按照相关法规在装修现场配备灭火器。

4.3费用的收取和证照的发放

4.3.1装修项目手续齐全后由客户服务部收费员向业户收取相关费用。

4.3.2业户缴清各项装修相关费用后::,由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向业户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图纸审核意见》并办理施工人员《装修人员出入证》。

4.4装修监督

4.4.1由各单位按《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工程实施监督。

4.4.2物业助理应告知巡逻队,巡逻队应配合物业助理对装修户的消防安全、垃圾清运及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5装修验收

4.5.1物业助理根据业户装修验收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物业装修项目进行验收。

4.5.2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在《装修竣工验收表》上签字认可,管理员及时收回《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等相关证件,三个月后收费员负责办理业户返还装修费用手续。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写《装修整改通知书》由施工单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6装修资料管理

客户服务部资料管理员负责对装修资料分类建档并保存。

5.0相关文件

5.1《装修管理规定》(wi-7.5.1-06-01)

5.2《装修监管工作规范》(wi-7.5.1-06-02)

6.0记录表格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14

1.0目的

通过对装修各过程的管理和控制,确保装修按规范的顺利进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所辖住宅类物业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总监、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最终审批。

3.2物业服务中心客服部、工程部、礼宾部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核。

3.3物业服务中心客户部负责受理装修申报及装修资料的收集、整理、跟踪、归档。

3.4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负责对相关工程进行技术监督、检查、验收。

3.5物业服务中心礼宾部负责对装修单位的消防、安全、装修人员出入等的监管。

4.0工作程序

4.1装修管理的依据: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业主规约》《服务手册》。

4.2装修管理的控制包括:装修申报、审批、装修过程监理(含违章处理)、装修验收、退还证件(押金)及装修档案归档管理等。

4.2.1装修申报

4.2.1.1装修申报及办理流程按《装修办理流程图》进行。

4.2.1.2根据《装修办理流程图》,客服助理对业主/装修负责人的装修申报并查验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资料包括:

a、图纸包括:平面布置图、拆墙示意图、管道改变图、电气分布图及配电系统图、复式改建图(单元房或不改动的不必提供)、天花布置图、防水施工方案(改动洗手间需提供);每张图纸均需签名确认。

b、装修单位证件包括: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4.2.1.3查验资料无误后,请业主/装修负责人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并签署《装修施工承诺书》。

4.2.1.4提交资料完毕后,由客户助理负责知会业主/装修负责人,在资料符合情况下,装修审批全过程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如资料不符合需重新补办手续,具体情况,请业主/装修负责人回去等候通知。

4.2.2装修审批

4.2.2.1客户助理将收集的装修资料整理并登记在《装修办理跟踪表》,并于当日提交到客户部经理处进行审核并加署意见,于次日交工程部经理/礼宾部经理处审核并加署意见,次日下午交物业服务中心总监、经理处进行最终审批。

4.2.2.2资料不符合:在各环节审核、审批过程中,如有问题,则退回客户组,由专人负责与业主联系,并请业主/装修负责人进行修改后,重新走流程。

4.2.2.3资料符合:由专人跟踪,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控制审批流程,并负责通知业主前来办理装修手续。

4.2.2.4客户助理负责填写《装修许可证》,并填写装修申报内容及期限,上报并盖章。

4.2.3装修过程监理

4.2.3.1装修缴费、办证

a、业主/装修负责人在客服部前台办理交费手续,按《业主收楼费用一览表》执行;

b、提供装修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一寸照片一张,并登记在《装修工人出入证申请表》,办理《装修工人出入证》及《装修许可证》,并要求装修单位在进场时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大门外;

c、复印《装修许可证》留底,并各复印一份交工程部、礼宾部巡查备案。

4.2.3.2装修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按国家建筑装修行业技术标准及本小区《服务手册》要求施工。

4.2.3.3装修施工消防、临供水电及施工改造管理

a、施工过程消防的管理按《消防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b、业主装修需临时供水电、业主或施工单位须在客服组前台办理申请手续,.报工程部经理审批并安排抄表,装修完成抄表结算。

c、装修过程中,业主提出装修工程改造,须在客服部前台填写《装修许可证》,流程如上。

4.2.3.4施工监管

a、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客服助理通知工程组开通该单元的水电。

b、装修施工过程中,客服助理每日巡检不少于一次,严格监督按审批图纸进行施工;并认真填写《装修巡查表》。

c、工程部在业主装修过程中,应定期巡查,特别对隐蔽工程、防水工程全程严格监管,对装修中如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等向业主提供专业意见。

d、工程部对业主在装修过程发现的需要保修的问题,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结果报客服前台存档。

e、物业服务中心总监/经理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装修单元进行抽检,按区域(如a、b、c等)抽检户数不能低于5户(没有装修单元区域除外)。并填写《装修巡查表》。

f、礼宾部认真做好出入证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专证专人专用,人、证、房号相对,不得进入出入证规定之外的楼宇、房间。

g、礼宾部对装修单位每日巡检至少一次,认真填写《装修巡查表》,对装修垃圾的堆放,消防器材、电梯前厅、卫生设备等严格检查,对搬运物品进行监督,发现有损坏园区、楼宇设施的,立即汇报客服前台处理,并配合客服部,对搬运过程中使用电梯的情况进行监督。

h、广告牌、招牌、霓虹灯饰、空调的安装及管理,按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标准执行,需提前知会业主装修须注意事项及相关标准尺寸及安装位置,并进行现场预约工程组咨询。

4.2.3.5装修违章处理

a、由客户部按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房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防火安全承诺书》《装修施工承诺书》之规定违章处理。

b、违章装修处理流程,按《装修违规处理流程图》执行。客户助理接到客户违章信息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属重大违规事件及时上报物业服务中心总监、经理处理;

--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客服部经理处理,由客服部经理亲自或指定客户助理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物业服务中心总监、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客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39;赔偿经济损失&39;的处理意见,并将处理决定填入《整改通知书》中。

--对于客户漠视物业服务中心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予以停工,并扣除其相应押金。

--客户部及时向业主/装修负责人发出《整改通知单》,并签收,要求业主/装修负责人限期整改,整改后结果应予以现场确认,并记录在《整改通知单》中。

4.2.4装修验收

4.2.4.1业主装修完毕后,由业主/装修负责人在客服组前台填写《装修验收申请表》,并预约验收时间,根据预约时间,客

服部、工程部、礼宾部(必要时)派专人前往现场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填写在《装修验收申请表》,双方进行确认,验收不合格,由装修负责人负责整改,并重新申请进行验收手续办理。

4.2.5退还证件、退还押金

4.2.5.1验收合格天后,由业主/装修负责人到客服部前台办理退还《装修工人出入证》,并预约退押金时间,在装修验收合格后工作日内退还押金;

4.2.5.2如遗失《装修工人出入证》,该证押金不予退还。

4.2.6装修档案管理

4.2.6.1装修完工,并通过验收,将资料统计移交给客服部统一归档。

4.2.6.2装修资料归入客户资料档案内,并附有目录。

5.0支持性文件

5.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5.2《业主规约》

5.3《服务手册》

5.4《装修办理流程图》

5.5《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5.6《装修违规处理流程图》

6.0质量记录

6.1《装修办理跟踪表》

6.2《装修申请表》

6.3《房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防火安全承诺书》

6.4《装修施工承诺书》

6.5《装修许可证》

6.6《装修工人出入证申请表》

6.7《装修巡查表》

6.8《整改通知单》

6.9《装修验收申请表》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15

1.劳动纪律

(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统一着装,佩戴工作卡,否则不能上岗工作。

(2)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因事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3)室外作业的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一律要戴安全帽。

(4)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通畅。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6)严禁赤脚,穿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8)严禁在电梯进口,管道井口及楼梯井口倒垃圾扔杂物。

(9)非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保安制度

(1)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忠职守,以身作则,带证上岗。

(2)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工地管理制度,密切注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乱纪章行为,并及时制止,向项目经理部汇报。

(3)保安人员必须全天轮流值班,施工现场的材料未经项目经理批准,绝不允许任何人拿手出工地。

(4)保安人员要经常查看现场,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情况,认真做好文明施工。

(5)当工人发生纠纷时,保安人员应立即调解制止

施工工作规章制度篇16

1、安全色

1.1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等四种颜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主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1.2安全色的对比色为白色和黑色。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边框。白色用于安全标志中红、蓝、绿的背景色,也可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

1.3安全色与对比色的相间条纹为等宽条纹,倾斜约45°。红色与白色相间条纹表示禁止或提示消防设备、设施位置的"安全标志。黄色与黑色相间的条纹表示危险位置的安全标记。蓝色与白色条纹表示指令的安全标记,传递必须遵守规定的信息。绿色与白色表示安全环境的标记。

2、安全标志

2.1安全标志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设置的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的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

2.2安全标志按其功能分类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明示标志等。

(1)禁止标志:一般在容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或者一旦出现不安全行为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作业场所、操作岗位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禁止标志。如“禁止合闸”、“禁止抛物”、“禁止烟火”等禁止标志。

(2)警告标志:在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现场或作业环境,应设置安全警告标志,以提醒现场作业人员,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如“当心塌方”、“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警告标志。

(3)指令标志:为保证操作安全、避免发生危险或事故,作业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做出某种规定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时,在其作业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指令标志。如“必须穿防护鞋”、“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眼镜”等指令标志。

(4)指示标志:在需要向有关人员提示某种安全信息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提示标志。如“灭火器指示标志”、“灭火设备指示标志”等。

(5)明示标志:在作业现场需要向有关人员明示相关信息,而上述4种标志都不能有效表达时,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明示标志。如“氧气存放处”、“乙炔存放处”、“当日危险源公示牌”等明示标志。

2.3安全标志按其专业分类有:安全生产类、交通安全类、消防安全类、用电安全类、职业危害防治类和文明施工类。

3、安全标语

3.1安全标语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设置的向全体从业人员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等以及共同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愿景和追求,或从案例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有利于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现场安全生产氛围的各类载体。

3.2施工现场安全标语的载体主要有图牌、旗帜、横幅、彩门、灯箱、屏幕、绿化等。安全标语采用的载体形式应与施工场地的环境、条件、特点相协调。

3.3安全标语的内容应与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企业安全文化、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各类安全活动主题等相一致。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居安思危,警钟常鸣”、“严是爱,松是害”等。

4、安全标志、标语设置的策划与实施

4.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语设置原则为“安全可靠、技术科学、经济适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行为的场所均应设置相应安全标志,但应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安全信息表达清楚,并避免相互矛盾、信息混乱的现象。

4.2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入出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梯道口、沿线交叉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临空临边、作业场站、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事故易发生的危险部位设置足够、有效、明显的安全标志。具体见《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参考表》。

4.3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在组织制定项目、年度、月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同时,组织策划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语的设置工作,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物资设备部协助完成设计、购买、外委、加工制作、现场安装等工作。

4.4拟设置的安全标志、标语中,有国家或行业制作标准的,如安全生产、电力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标志,应按其标准加工制作,或到定点经营单位购买、租赁;无国家或行业制作标准的,应根据地方和企业有关规定,采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应达到“形式规范、表示明确、安全可靠、规格统一、牢固耐用、美观大方”的基本要求。

4.5安全标志、标语应根据工程规模、地理位置、施工进展、场地变化、季节变化、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以及标志标语材质老化等因素,及时做好策划、设置、增补、移动、替换、修复、更新、撤除等工作,同时不应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活动。

4.6安全标志、标语的维护工作应坚持“在谁区域、谁维护,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未经项目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发现有故意破坏者,项目部应予以严肃处理。

4.7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所设置的安全标识,应在《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管理台账》上做好登记,具体执行公司《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4.8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常性检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志、标语是否齐全、有效、完好、整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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