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项目有:
1.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2.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待遇赔偿的申请流程
工伤赔偿的申请流程:
1.由单位或者职工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
3.依法作出决定;
4.将决定书送达给职工和单位,由职工和单位携带决定书等材料去申领赔偿金。
法律依据为:《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工伤待遇的标准
工伤待遇标准:
1.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工资照发;
2.以及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按照3个不同等级来发,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等。
工伤赔偿应赔偿哪些项目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含的项目如下:
1.医疗费用。按实际费用赔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辅助器具费用。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5.停工留薪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护理费。伤残评估后需要护理的,不能自理,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统筹;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统筹;有些生活不能自理,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统筹。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六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