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退休可享受什么福利待遇
公务员退休可享受的福利待遇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待遇是国家公务中退休制度的核心内容。下面找法网为您详细介绍我国公务员的退休待遇。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退休》一章中规定:“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福利等遇”。合理确定国家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关系到能否保证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关系到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因此,确定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的待遇,就遵循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确定科学的退休金计发标准和办法;
二是体现功绩原则,鼓励敬业精神;
三是建立正常的调节机制。
国家公务员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医疗等其它福利待遇。
1、政治待遇。
政治待遇是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应享有的政府权利。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基本政治待遇保持不变。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组织退休公务员学文件、听报告,参加有关的活动,通报有关情况,使他们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勉励他们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发扬光荣传统,永葆革命青春。
2、生活待遇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3、医疗和伤残保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公务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对因公(工)致残的退休公务员,除发给基本退休金外,另发给因公伤残保险金。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4、住房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住房标准和办法按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并给予优先照顾。5、丧葬、抚恤待遇。
退休公务员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与在职国家公务员去世后一样对待。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公务员退休的特点
1.严格坚持到龄即退,实现公务员退休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公务员达到规定的最高任职年龄,规定“应当”退休,并在具备退休条件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每个公务员必须自觉遵守,依法退休。同时,还规定了不到最高任职年龄的,本人提出,经组织批准,也可以提前退休。
2.公务员退休金计发办法和标准,突出了公务员的特点,符合分类管理的原则。退休金计发办法根据公务员工作性质和工资结构特点确定,与企事业单位区别开来,可减少互相攀比,有利于公务员保障体系的建立。
3.与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公务员退休制度注意与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机结合,明确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的基本原则,为下一步建立适合公务员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打下了基础。
4.重视对退休公务员的管理。坚持退休养老保险费用管理与人员管理统筹考虑,有利于减轻原单位的负担,为向社区化管理过渡创造条件。
退休不同于离休。离休是指新中国成立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龄,或者虽未达到规定的年龄但因身体健康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要求离休,经组织审查并确定离休的待遇,批准离职长期休养,并给离休荣誉证,落实安置地点的制度。离休是我国实行的一种特殊的退休制度。离休干部的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离休制度是服务于我国干部队伍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这一战略目标的,仅为一种过渡性措施。
退休也不同于退职。退职是我国曾经实行的一种特殊的退休制度。它具体是指干部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未达到退休的工作年限,或者非因公丧失工作能力,而离开工作岗位,享受低于退休待遇的一种特殊的退休方式。建国以后,我国一直实行干部退职制度。
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将实行养老保险金制度,按照公务员的工作年限等情况确定不同的养老保险金,因此不需要再分为退休、退职两种制度。从现在的实际情况看,一般也不会出现参加工作几年就到退休年龄的情况,突然丧失工作能力的现象也只是极少数。因此,退职作为单独制度存在已失去了其实际意义。
公务员退休的条件
所谓公务员退休条件,是指公务员获得享受退休待遇的权利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退休条件主要包括年龄因素和工作年限(工龄)两方面。其他条件如身体欠佳、劳动环境恶劣等,可以通过降低最高退休年龄的方式使其提前获得享受退休待遇的权利。
新中国成立后,在几次颁布的退休规定中,所确定的退休年龄条件与工龄条件差异较大,充分体现了适合当时需要的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其进行适当的修改是必要的。
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应当退休的条件有两种:一是年龄条件,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二是身体条件,即丧失工作能力的。凡是符合这两种条件之一的公务员,都必须退休,并享受规定的退休待遇。
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为:①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②工作年限满30年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退休。这项规定明确指出,具备了上述条件就已经获得了享受退休待遇的权利,而是否立即行使这一权利,则必须充分尊重本人的意愿。但是否能够实现退休,最终还要经任免机关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