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如何申请
年涉外、涉港澳台公证申请方法
一、涉外、涉港澳台公证
申请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携带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如:护照、身份证等)。如果当事人在境外或由于其它特殊原因(身患重病、出差)不能亲临公证处的,可委托其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应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信和本人身份证件。
申请时应首先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劳资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函件,函件内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除此之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申请办理出生证明书,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发往美国或泰国的出生公证书需提供照片若干。
2、申请办理结婚证明书,应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若干。结婚证遗失者应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夫妻关系证明书。
3、申请办理离婚证明书,应提供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及复印件。离婚证遗失者应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申请办理经历证明书有相应职称证书者(如:工程师证书、会计师证书、厨师证书等)应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职称者可在证明信中写明所任职务或主要从事何种工作,并提供相应数量的二寸免冠照片。
5、申请办理与国外亲属关系证明书,应提供国外亲属的最近来信;办理国内亲属关系证明书,应提供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申请办理学历(或学位、学习成绩)证明书,应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习成绩单及复印件若干。如果原件遗失应向原毕业学校申请补发或开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7、申请办理死亡证明书,应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提供其它有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医院、铁路、交通、民航等)
二、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书
(一)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文书的概念和特点
1、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文书的概念
涉外公证文书,是公证机构办理涉外公证所出具的公证文书。涉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办理的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即公证当事人、证明对象或者公证书使用地诸因素中至少含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主要是指公证书将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事项。
涉港澳台公证文书,是公证机构办理涉港澳台公证所出具的公证文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但由于历史的原因,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实行着与我国大陆地区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这一特点决定了涉港澳台公证既不属于涉外公证,也不同于一般的国内公证。
2、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文书的特点
(二)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文书的内容和制作方法
1、制作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文书的特殊要求
(1)涉外和涉港澳公证文书要由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处和公证员制作,涉台公证文书要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公证处制作。
(2)制作这类公证文书要使用标准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简化字;不宜使用繁体宇;更不能简体字、繁体字混用。
(3)这类公证文书要单独编号,应区别于国内公证文书;同时,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文书在编号上也要有所区别。
(4)在制作上必须使用公证专用纸。涉外公证书要附译文。涉台公证书应当制作三份副本以便向海基会寄送。
(5)制作涉外和涉港澳台的继承、收养;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公证书,必须特别注意法律适用问题。
2、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书的内容和制作方法。
3、制作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文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1)要严格按规定办理。
(2)办理涉外及涉港澳台继承、收养、合同等公证文书,遵守我国法律、有关的国际惯例、使用地的法律规定。
(3)要注意公证文书的使用时效。
(4)译文和认证。
看过“年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如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