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十大事件
1、国务院发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若干意见,版权强国建设提上日程。
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到年,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国际竞争的知识产权新优势,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奠定坚实基础。《意见》的出台,为“十三五”期间版权工作指明了方向,版权强国建设提上日程。
2、国家版权局发布“最严版权令”,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明显好转。
7月8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于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否则将依法从严查处。截至7月底,16家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音乐服务商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余万首。此后,国家版权局启动了对20家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重点监管,指导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唱片公司和版权公司加强自律,推动各方积极开展转授权等版权合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网络音乐著作权行为,有效促进音乐作品的合法、有序、广泛传播,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明显好转。
3、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颁发,进一步激发版权创新创造活力。
6月12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国家版权局在厦门市共同举办“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颁奖仪式,《舌尖上的中国I》等14个作品著作权人、版权相关企业和机构获此殊荣。此奖项是目前国际版权领域最高奖,旨在表彰最具创意或艺术技巧的版权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和相关组织,以及对我国文化艺术、版权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该奖项为激发我国版权创新能力,提升我国版权保护形象,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
4、“剑网”专项行动成效显著,网络版权生态进一步优化。
年6月—11月,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的“剑网”专项行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第十一次亮剑,有效规范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网络转载等重点领域版权秩序。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共查处行政案件383件,行政罚款45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理59件,涉案金额3845万元,关闭网站113家。“剑网行动”的开展,对依法治理网络空间,进一步规范网络版权秩序,优化网络版权生态,促进文化发展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5、我国版权产业对GDP贡献增至7.27%,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12月30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年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结果》,调查显示:年,我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逾4.27万亿元,占全国GDP的7.27%,同比增长20%。我国版权产业包括核心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和非专用支持版权产业四大部分,涵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信息网络等众多行业。近年来我国版权产业保持平稳增长态势,版权产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6、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版权合作备忘录,版权国际合作开启新篇章。
12月1日,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上海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双边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现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版权宣传、人才培养、推动双方高层及工作层交流与沟通,双方的合作领域将会进一步拓宽,版权交流机制将更加常态化。备忘录的签署,对我国版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规划双方未来合作方向、鼓励和保护创新成果将会产生深刻影响。
7、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强化审计和考核,软件正版率明显提升。
年,审计署结合42家中央部门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对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了审计报告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对各省(区、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各省(区、市)也开展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审计和考核工作。全国共抽查了3.34万家(次)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各级政府政府机关软件正版率显著提高,中央和省级机关软件正版率达到96%。
8、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在京成立,共同打造版权交易服务体系。
10月28日,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等12家经国家版权局批准设立的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和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在京共同发起成立“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12家联盟单位代表当日共同签署了加入联盟的协议书。联盟旨在加强版权保护和运营,发挥各自特点,整合优势资源,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合作共赢,联手打造全国性、国际化版权交易服务体系,共同搭建版权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推动版权产业发展。
9、琼瑶诉于正抄袭案终审胜诉,版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12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琼瑶起诉于正侵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于正等5名被告公开道歉,停止传播侵权作品,赔偿原告琼瑶500万元人民币。至此,历时600个日夜的琼瑶诉于正案有了最终结果。本案的最终宣判,对于依法加强原创作品保护,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提振权利人维权信心,优化版权保护环境具有深远意义。
10、IP元年开启,文学艺术领域版权价值迅速提升。
年,作为知识产权英文简称的IP概念大热,频繁见诸媒体的IP则主要是指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运用。在年,文学创作、影视剧制作、体育赛事转播等版权运用活动多样、事件多发,版权价值大为提升,屡屡成为社会热点。IP大热显示了文学艺术领域版权创造、运用的欣欣向荣,版权进入价值迅速拓展、产业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因此,年被称为IP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