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质量是如何保证的
铁路工程质量监管的具体流程
1、拟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联合检查、专项检查。
3、受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举报。
4、组织或参与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按规定参与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5、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6、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调查、质量事故调查中和对存在的倾向性、突出性的问题,组织开展工程监督检测检验工作。
7、统计、报告、通报、分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相关信息,分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
铁路工程智联监管的具体内容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采取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并以抽查为主。主要内容包括:
1、铁路建设市场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2、主要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安全施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
3、铁路建设市场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质量安全责任是否得到落实;
4、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否依法办理;铁路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竣工验收报告等是否按规定备案;竣工验收过程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5、铁路建设市场主体的主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并考核合格;
6、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相关质量安全问题是否按要求整改落实等。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时,应由2名及以上监督人员实施,可聘请相关业务专家参与。监督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检查单位进行确认,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5、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器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