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伪造假钞的刑法处理
案件回顾:
4名外地男子藏身贵阳,用PS技术制作假钞模板,打印假钞,短短5个月伪造出了560余万元的假币,其中,300多万元假币销售到全国多个省市。贵阳市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年底,冯某和肖某在一个QQ群认识。期间,冯某得知肖某正在研究伪造货币的技术,便约定到贵阳市共同伪造假币变卖赚钱。
去年3月,两人来到贵阳市白云区鸡场街的一个出租屋内,冯某负责出资购买伪造货币所需的打印机等,肖某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伪造出货币后,两人分别用自己的QQ号联系买家,所得利益平分。
去年7月18日,两人将伪造货币的地点转移至白云区一小区。同年7月中旬和8月初,肖某先后邀约朋友李某、范某前来共造假币:李某和范某负责给伪造的货币烫金线,冯某、肖某以每张假币烫金线支付1角钱的方式,支付李某、范某的工资。
同年8月22日,冯某、肖某等4人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缴获10元面值的纸币4738张、20元面值的纸币47940张,经中国人民银行鉴定,以上纸币均为假币。
伪造货币多少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一条: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行为人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