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现状会怎么样
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商业银行
①(CommercialBank)是指从事吸收存款 、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 ,以获取利润为经营 目的的信用机构。它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其产生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
第一阶段 :出现了货币兑换业和兑换商。11世纪 ,威尼斯是重要的国际贸易中心,各 国商人很多,交易非常频繁 ,市场上货 币种类也非常多,繁杂的流通手段 、支付手段阻碍了经济与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为改变这种状况,一部分商人从商品贸易中分离出来,专门在商品贸易往来中对货币进行鉴别与衡量 ,从事货币兑换业务。
第二阶段 :货币兑换业演变成货币经营业。许多商人将 自己的货 币交给货币兑换商保管 ,货币兑换商开出的收据演变成早期“汇票”。货币兑换商在货币兑换业务基础上增加 了货币保管和收付业务,出现了货币经营业,货币经营业被认为是银行早期的萌芽。
第三阶段 :银行业与银行的产生。银行一词源于意大利语 Banca,意思是板凳 ,早期的银行家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使用。英语转化为 bank,意思为存放钱的柜子 ,早期的银行家被称为“坐长板凳的人”。货币经营商开始不满足在经营中收取手续费,而是想获得更多的收益 ,当他们利用积聚起来的暂时闲置的货币开展放贷等其他业保定学院学报 年第 6期我 国的商业银行与国外银行的竞争已经展开 ,按照国外银行混业经营的原则,商业银行可以涉足于证券、保险业 、养老基金 ,甚至是房地产市场 。如果我国还把商业银行的经营局限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 ,在制度层面,这种竞争显然并不在一个层次上。第三,客户需求。混业经营的商业银行可为客户提供全面性的服务,客户在一家银行就可以享受到存款 、贷款 、投资,保险和证券等广泛的金融服务 ,不仅有利于节约时间、减少成本,而且也有利于抓住投资机会 ,增加收益。在 2003年 l2月 ,全国人大会对《商业银行法》第 四十三条做出了修正 ,“商业银行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 向非 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也为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预留了法律空间。
2.集团化经营
看到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就不能不提我国商业银行可能选择的集团化经营 ,集团化经营除了提高混业经营的优势外 ,还可以在关闭重叠机构 精减管理部门、缩减开支等方面发挥规模经济作用。有学者建议我国采用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实现银行业混业经营 ,因为虽然金融混业经营是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趋势 ,但 目前必须尊重我国还不具备混业经营条件的现实 ,作为中间模式的金融控股集团化综合经营将是现实选择。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 阶段。第一阶段 :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金融控股集 团。因执行 1993年分业经营 、分业监管的政策 ,由原有 的混业经营企业分离成的金融控股集团,如光大集团和平安集团。第二阶段 :产业集团、民营资本纷纷大举进入金融行业 ,朝金融控股集团方向发展 。招商局集 团、宝钢集团等 国有背景的产业集团通过人资银行 、证券 、保险等多种金融机构 ,有朝金融控股集团方向发展的倾向。除产业集团外 ,民营资本也曾试图打造金融控股集团 ,德隆系、万向系、希望系等曾经被认为是我国民营“金融控股集 团雏形”最突出的代表 。
第三阶段 :由具备一定实力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组建的金融控股集团。由产业集团、民营资本为主导组建的“金融控股集团雏形”大多存在问题 :首先 ,它们拥有银行 、信托、保险的牌照较少 ,更多的是控股或拥有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 ;其次 ,它们对金融机构的持股基本上达不到控股 ;第三 ,它们大多并不具备对金融资源的整合能力。先天的脆弱性加上外部环境的急速变化使得这些产业集团、民营资本大部分放弃了朝金融控股集团方向发展。我 国的商业银行大多实力雄厚 ,最有可能采取集团化经营【7】。不远的将来 ,我 国的商业银行集团可从事银行 、证券投资 、信托 、保险、咨询 、信息服务的业务 ,这样 以银行业务为核心,依托商业银行网络优势,完善多元化业务平台,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为 目标,实现商业银行 、保险、投行联动发展,商业银行就成为一个“大型连锁的金融超市”。
3.合作经营越来越多
未来的经济社会 ,竞争对手时常在某个时期会成为合作伙伴 ,这种“亦敌亦友”的关系在我国商业银行领域也会频繁出现 。世界经济包括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越来越多,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化背景下 ,面临的竞争 日趋激烈,面临的风险也 日趋增大 ,为避免竞争造成的两败俱伤,也为了分散较大的风险,它们可能采取合作经营。此外 ,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的趋同,也为它们进行合作打下基础。为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受经济区域的限制问题 ,也为避免地方资金市场的弊端 ,及同业拆借在时间上对双方的不利 ,商业银行间合作的方式可能是跨经济区域的合作经营 嗍。此外 ,国内数家商业银行也可进行大合作 ,共同走出国门,必要时可到国际上寻求合作伙伴 ,开办真正的国际业务 ,比如“银团贷款”等,寻求利润的国际转化,这是全世界商业银行发展的共 同趋势 。
合作经营的另一个层面是产业资本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这种合作不是集团化的经营 ,而可能是商业银行通过参股的形式参与到产业资本 的利润分配中,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这可能是比较遥远的事情 ,但商业银行本身作为一个市场经济中活动的主体之一,会不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合作经营也是其发展的趋势。
4.虚拟化经营
随着网络技术和全球金融电子化高速发展 ,货币形态也受到了巨大的影响 电子化支付越来越成为 日常生活的主流 ,商业银行也可能逐渐虚拟化:实体机构可能逐步萎缩 ,而依托网络的电子银行发展规模将突飞猛进。
这是因为:第一 ,电子银行能给客户带来便捷 、高效和全天 24小时的金融服务 ;第二 ,银行出于成本考虑,推广自助服务 ,加速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从银行 自身业务发展趋势来看 ,银行基于成本的考虑正在将大量低端客户的低附加值业务(如小额现金存取款及第三方 中间业务 )转移到 自助服务终端上,这样就对电子银行设备产曹朝晖: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现状与趋势预测3oo25O2ooⅡ150l0o50O量蚕 蚕 蚕 量 萤 量 蚕 蚕 萤年 份图 1 中国工商银行 2000---2010年企业网银客户数增长情况12 O0o100ooⅡ 80oo6O0o4ooO20ooO萤蚕量N蚕蚕N N 萤蚕N萤蚕萤年 份图 2 中国工商银行 200(t---2010年个人网银客户数增长情况30o250l 200皎 150l0o5OO年份图3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交易额增长情况(金融创新 )、求快(网络银行),这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世界银行业总体的发展趋势 。从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可以看出,银行业的发展与经济贸易发展情况及科学技术的更新密切联系。我国商业银行未来发展也必然符合这一规律 ,我们可以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前景预测一些其发展的趋势。
1.混业经营仍是大势所趋
我国在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中确立了严格 的分业经营原则,但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仍是大势所趋。这是因为:第一 ,内部冲动 。分业经营本意是防止风险的跨业传染 ,从而降低系统性风险 ,但把商业银行 、投资银行、证券业 、保险业的业务范围分别限制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商业银行的利润也就被限制在一个狭隘的空间内,银行的风险反而会扩大。另外 ,逐利性要求也会促使商业银行有混业经营的冲动。第二 ,外部压力。
施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来,截至 2009年末 ,全国共有 148家村镇银行成立 ,尽管村镇银行扩张速度较快,但距离中国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9--年工作安排》设立 1027家村镇银行的目标却相距甚远。
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 ,截至 2009年末 ,全国的 148家村镇银行累计发放农户贷款 55亿元,发放中小企业贷款 82亿元 ,多数机构 已实现赢利,目前这些村镇银行总体运行 良好 ,正逐渐成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 。虽然我国的村镇银行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但从无到有 ,从少到多 ,从弱小到壮大 ,一步一个脚印,它的发展代表了银行基层化发展的一个方向。
3.业务趋同化
2010年 5月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在第六届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主题演讲中表示 ,必须解决 中国商业银行在战略、产品、机构 、服务 、收入结构 、治理结构 、创新 、机制、文化 9大方面的趋 同问题 。这些趋同趋势演变下去 ,将导致中国商业银行出现“千行一面”的格局 ,不利于提升银行业的发展水平 ,不利于提高民族金融业的竞争力 。但不可否认的是,撇开传统的银行业务 ,当前一个银行开办了新的业务 ,其他银行不久就会竞相开办相同的或相似的业务,各个银行的业务在趋同化。随着银行之间竞争的加剧 ,银行业务在不同地创新 ,而又不 断地趋 同。 ‘4.中间业务 比重 日益加 大在银行诸多的业务中,中间业务的比重逐步增大,各银行在这块业务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还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它在巩固传统业务同时 ,大力开拓现金管理 、投资银行 、资产托管和各类理财等高成长性 、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新兴中间业务市场,形成了 9大类 400多个品种的中间业务体系,中间业务收入由 1996年的19.4亿元增加到 2004年的 123亿元。2010年的各项中间业务仍保持迅猛增长势头 ,与 2009年相比,银行卡 、对公理财 、资产托管三项中间业务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45.5%、55.0%、53.O%,见表 1。
表 1 中国工商银行 多项 中间业务增 长情况(单位 :人民币亿元 )5.不断开拓 个人 银行 业务在银行和客户的关系中,银行强势与客户的弱势地位 已经在发生转变,客户选择银行的空间 日益扩大 。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客户群出现细分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客户结构出现高端 、中端 、低端的分化 ,自认客户的需求也就 日益多元化、个性化。2003年以来,我国的银行纷纷推出各种理财产品。国内商业银行贵宾理财领域的尝试 ,包括打造顶级的理财 团队,为私人客户提供证券 、保险、期货 、房地产投资甚至律师服务等众多领域的专业理财服务等 ,为国内私人银行服务奠定了基础。中国银行 的中银理财 、中国农业银行的金钥匙理财中心 、中国工商银行 的理财金账户、招商银行的“金葵花”理财等各式各样的理财 中心(财富管理 中心 )都在 向私人银行业务挺进。目前我国正积极 向金融业混业经营方向靠拢,例如商业银行可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从事 QDII境外理财业务 ,保险公司允许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并可参股和控股商业银行等,这些措施从某种程度上正好迎合了个人对私人银行业务全能化 、个性化、复杂化的要求 [51。
6.电子银行发展迅速
以中国银行为例 ,2010年中国银行加大了 自助设备投放力度 :2010年投放 自动取款机(ATM)2.4万台,比2009年的1.8万台增加了 33.6%;其网上银行也快速发展:2010年的个人网银客户数达到 25l4万户 ,比 2009年的 1254万户增加了 100.4%,2010年的企业网银客户数达 41.9万户 ,比2009年的 15.2万户增加了 176.2%。
我们再来看看 中国工商银行的情况,见图 1、图 2和图 3,可以清晰地看出电子银行发展之迅速。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趋势预测
郑先炳总结出西方商业银行发展的 5个趋势嘲,即:求大(收购兼并 )、求全(混业经营 )、求广(国际化 )、求新59务时,货币经营业便发展为银行业。1171年 ,威尼斯银行成立 ,这是世界上最早的银行 ①,随后意大利的其他城市以及德国、荷兰的一些城市也先后成立了银行。 ‘第四阶段:现代银行业的兴起及商业银行的产生。早期银行主要的放款对象是政府 ,并带有高利贷性质 ,这一特点显然不能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17世纪 ,欧洲各 国纷纷要求降低利息率 ,使生息资本服务于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 。1694年,英国国王帮助商人们在英格兰建起第一家现代股份制银行——英格兰银行 ,它 以工商企业为主要业务对象,发放低于平均利润率的贷款 ,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它的建立标志着现代银行业 的兴起,也标志着商业银行的产生。
商业银行的发展是在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下进行的,也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体系的大家庭 中逐步完善和壮大的。到 18世纪末和 19世纪初,规模巨大的股份商业银行纷纷建立 ,成为资本主义银行的主要形式。另外一些原有高利贷性质的银行业为适应经济发展要求 ,调整放款原则而逐渐变为现代的商业银行 。随着信用经 ’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干预的不断加强 ,又产生了建立中央银行的客观要求。1844年改组后的英格兰银行可视为资本主义国家中央银行的鼻祖。早期的商业银行 以办理工商企业存款 、短期抵押贷款和贴现等为主要业务。现在 ,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业务已扩展到证券投资 、黄金买卖 、中长期贷款 、租赁 、信托 、保险、咨询、信息服务以及电子计算机服务等各个方面。20世纪以来,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迅速发展 ,在世界各地陆续建立起一批世界性的或地区性的银行组织 ,如 1930年成立的国际清算银行、1945年成立 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 )、1956年成立的国际金融公司、1964年成立的非洲开发银行 、1966年成立的亚洲开发银行等 ,在跨越国界和更广泛的领域里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史料记载 ,我国远在周朝时期就出现了从事货币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唐朝时期金融业逐渐发展起来 ,“飞钱”被认为是我国最早的汇兑业务。明朝中叶就形成了具有银行性质的钱庄。但数千年的封建社会 ,使我国的商品经济发展十分缓慢 ,金融机构长期处于分散 、落后的状态。直到 1897年,我 国才出现了中国人 自己设立的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第一次使用银行名称的国内银行 )。最早的国家银行是 1905年创办的户部银行 ,后称大清银行 ,1911年辛亥革命后 ,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 ,一直沿用至今。新中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基础相当薄弱,在 1994年才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 ,以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商业银行)为主体 ,其他各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llJ。
我国商业银行现状分析
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 ,还有一些外资银行 ,从区域上可以分为全国性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等)、区域性商业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等)、地方性商业银行(各地城市商业银行 )。从我国商业银行 当前发展状况看 ,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
1.国际化步伐在加快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商业银行都要面对来 自全球同行的竞争 ,银行业与其他许多行业将不得不选择跨国经营。以工商银行与中国银行为例 :工商银行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 ,截至 2010年末 ,已在全球 2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营业性机构,分支机构总数达到 203家 ,境外资产规模由 2009年的 522.1亿美元增加到 757-3亿美元 ,增加 了 45.1%圆;而中国银行 ,截至 2010年末 ,境外机构达 986家 ,海外资产 由 2009年 17568亿元增加到23283亿元,增加了 32.5%[31。
2.银行基层化
如果说银行国际化是银行把触角向外延伸的话 ,那么银行基层化则是把触角向下延伸。众所周知 ,我国经济总体发展不平衡 ,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的金融体系十分薄弱。为进一步帮助解决三农问题,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对这些地区金融机构的设立和金融业务的办理实施 了一些优惠政策。自银监会 2007年 1月发布并正式①世界上第一家银行究竟建立在哪一年,成立于何地,时于这个问题,史学界的看法很不一致。一些学者认为,1171年建立的意大利的威尼斯银行 ,是世界上最早的银行。例如:美国《新哥伦比亚百科全书》的“银行业务”条就是这么写的。而有些学者却认为世界上第一家银行的建立要比这晓得多。
58曹朝晖: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现状与趋势预测生大量的需求。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现状上也印证了之一趋势。可以想象 ,随着无现金社会 的到来 ,货币的不断数字化 ,现有商业银行在具有一定经营实体和支付终端的基础上,大部分业务会在虚拟的网络上开展。
5.银行垄断局面会逐步改观
我国银行业中存在 的垄断现象饱受诟病,曾有学者举例 ,有消费者在商业银行存款 100元 ,9年后只剩 60多元。也就是说,商业银行收取了占存款总额近 40%的费用作为手续费。这样的收费标准 ,肯定令国外的同行们瞠 目结舌 。至于中国的商业银行为何敢于如此肆无忌惮 ,不仅费用繁多而且说涨就涨 ,原因归根结底只有一个——垄断 。但我国商业银行垄断的局面会逐步改观,这是因为:第一,我国银行的数量在增加 ,银行业除了四大商业银行以外 ,还有几十家股份制银行 ,上百家地方性商业银行 ,还有一大批外资银行 ,竞争在逐步加剧 ,激烈的竞争会消除垄断 ;第二,美国有反托拉斯法的规定 ,我国也在制定出台类似反垄断的政策法规,鼓励 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中监管的主要方向。我国银行业中的一家独大的现象不会出现 ,几家垄断的局面也不允许产生。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不管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 ,必然和着社会发展的节拍 ,必然伴随着与外资银行的合作与竞争 ,必然需要不断的创新。随着我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 ,毋容置疑的是我国未来的商业银行仍会在国内乃至世界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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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为了适应我国分业经营的现时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新《商业银行法》对原来商业银行法不得混业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1]
次级债表现
年从品种来看,商业银行次级债表现最为给力。5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3.25bps,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债和企业债以及中短期票据分别下滑5.05bps、17.02bps、19.02bps 和20.02bps;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0.97bps,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次级债、企业债收益率分别下滑5.61bps、9.38bps、7.38bps。
历史发展
银行是经济中最为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西方银行业的原始状态,可溯及公元前的古巴比伦以及文明古国时期。据大英百科全书记载,早在公元前6世纪,在巴比伦已有一家“里吉比”银行。考古学家在阿拉伯大沙漠发现的石碑证明,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巴比伦的寺院已对外放款,而且放款是采用由债务人开具类似本票的文书,交由寺院收执,且此项文书可以转让。公元前4世纪,希腊的寺院、公共团体、私人商号,也从事各种金融活动。但这种活动只限于货币兑换业性质,还没有办理放款业务。罗马在公元前200年也有类似希腊银行业的机构出现,但较希腊银行业又有所进步,它不仅经营货币兑换业务,还经营贷放、信托等业务,同时对银行的管理与监督也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罗马银行业所经营的业务虽不属于信用贷放,但已具有近代银行业务的雏形。人们公认的早期银行的萌芽,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银行”一词英文称之为“Bank”,是由意大利文“Banca”演变而来的。在意大利文中,Banca是“长凳”的意思。最初的银行家均为祖居在意大利北部伦巴第的犹太人,他们为躲避战乱,迁移到英伦三岛,以兑换、保管贵重物品、汇兑等为业。在市场上人各一凳,据以经营货币兑换业务。倘若有人遇到资金周转不灵,无力支付债务时,就会招致债主们群起捣碎其长凳,兑换商的信用也即宣告破碎。英文“破产”为“Bankruptcy”,即源于此。
早期银行业的产生与国际贸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中世纪的欧洲地中海沿岸各国,尤其是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等城市是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商贾云集,市场繁荣。但由于当时社会的封建割据,货币制度混乱,各国商人所携带的铸币形状、成色、重量各不相同,为了适应贸易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货币兑换。于是,单纯从事货币兑换业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专业货币商便开始出现和发展了。随着异地交易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来自各地的商人们为了避免长途携带而产生的麻烦和风险,开始把自己的货币交存在专业货币商处,委托其办理汇兑与支付。这时候的专业货币商已反映出银行萌芽的最初职能:货币的兑换与款项的划拨。
随着接受存款的数量不断增加,商人们发现多个存款人不会同时支取存款,于是他们开始把汇兑业务中暂时闲置的资金贷放给社会上的资金需求者。最初,商人们贷放的款项仅限于自有资金,随着代理支付制度的出现,借款者即把所借款项存入贷出者之处,并通知贷放人代理支付。可见,从实质上看,贷款已不仅限于现实的货币,而是有一部分变成了账面信用,这标志着现代银行的本质特征已经出现。
现代商业银行的最初形式是资本主义商业银行,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社会劳动分工的扩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一些手工场主同城市富商、银行家一起形成新的阶级——资产阶级。由于封建主义银行贷款具有高利贷的性质,年利率平均在20%~30%,严重阻碍着社会闲置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化。另外,早期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是政府等一批特权阶层而非工商业,新兴的资产阶级工商业无法得到足够的信用支持,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要有大量的为组织资本主义生产所必需的货币资本。因此,新兴的资产阶级迫切需要建立和发展资本主义银行。
资本主义商业银行的产生,基本上通过两种途径:
一是旧的高利贷性质的银行逐渐适应新的经济条件,演变为资本主义银行。在西欧,由金匠业演化而来的旧式银行,主要是通过这一途径缓慢地转化为资本主义银行。
另一途径就是新兴的资产阶级按照资本主义原则组织的股份制银行,这一途径是主要的。这一建立资本主义银行的历史过程,在最早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英国表现得尤其明显。1694年,在政府的帮助下,英国建立了历史上第一家资本主义股份制的商业银行——英格兰银行。它的出现,宣告了高利贷性质的银行业在社会信用领域垄断地位的结束,标志着资本主义现代银行制度开始形成以及商业银行的产生。从这个意义上说,英格兰银行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鼻祖。继英格兰银行之后,欧洲各资本主义国家都相继成立了商业银行。从此,现代商业银行体系在世界范围内开始普及。
与西方的银行相比,中国的银行则产生较晚。中国关于银钱业的记载,较早的是南北朝时的寺庙典当业。到了唐代,出现了类似汇票的“飞钱”,这是我国最早的汇兑业务。北宋真宗时,由四川富商发行的交子,成为我国早期的纸币。到了明清以后,当铺是中国主要的信用机构。明末,一些较大的经营银钱兑换业的钱铺发展成为银庄。银庄产生初期,除兑换银钱外,还从事贷放,到了清代,才逐渐开办存款、汇兑业务,但最终在清政府的限制和外国银行的压迫下,走向衰落。我国近代银行业,是在19世纪中叶外国资本主义银行入侵之后才兴起的。最早到中国来的外国银行是英商东方银行,其后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来华设立银行。在华外国银行虽给中国国民经济带来巨大破坏,但在客观上也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刺激作用。为了摆脱外国银行支配,清政府于1897年在上海成立了中国通商银行,标志着中国现代银行的产生。此后,浙江兴业、交通银行相继产生。
商业银行发展到今天,与其当时因发放基于商业行为的自偿性贷款从而获得“商业银行”的称谓相比,已相去甚远。今天的商业银行已被赋予更广泛、更深刻的内涵。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多功能、综合性的“金融百货公司”。
商业银行的主要特征
企业特征
如:必须具备业务经营所需的自有资本,并达到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必须照章纳税;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以获取利润为经营目的和发展动力。
金融企业
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货币、资金,商业银行业务活动的范围不是生产流通领域,而是货币信用领域,商业银行不是直接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企业,而是为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
特殊银行
商业银行作为特殊银行,首先在经营性质和经营目标上,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不同。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在经营过程中讲求营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不受政府行政干预。
商业银行的法律性质
特许制度
商业银行由国家特许成立,发放银行经营许可证的部门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特许审批过程主要是:首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由中国银监会予以审查。形式审查要弄清各种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质审查要弄清申请人是否符合各项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条件。审查通过后,由申请人将填写的正式申请表和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报中国银监会特许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值得一提的是,特许批准的权力完全属于国家,符合成立商业银行的各项条件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取得经营许可证。
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具有企业性质,拥有法人地位。企业是经济组织,以营利为目的;法人也是组织,但其范围不仅包括企业而且包括非企业组织和团体。企业法人可以作为复合词对待,它本身也是法人的一种分类。我国1986年的《民法通则》有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的分类。企业法人是从事生产、经营,以创造社会财富,扩大社会积累为目的,实行经济核算制的法人。1993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将企业法人分为两大类三种形式。第一类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由若士股东共同投资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第二类是股份有限公司,这类公司的股份公开发行并且可以以股票形式上市流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都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律性质是特许成立的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