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目前全国各省市申领就业补贴的政策及相关条件都有不同,但一般的条件基本相同。今天小编整理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需要的条件:
1、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如“三支一扶”等);
3、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办理就业登记、已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5、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注:社保需要在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
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应核验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
1、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
2、就业登记信息;
3、申请人是否中小微企业;
4、社保缴费信息。
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报。PC端登录__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搜索“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或手机端登录“__人才云服务平台”点击“就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
如遇劳务派遣类型或无法调取大数据等情况,导致系统无法自动审核上报的,申请人上传如下附件材料后,由用人单位集中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线下申请,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列入系统“红名单”,并通知申请人上报。附件如下:
(1)身份证或护照图片;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图片、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图片;
(3)学位证、学历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国外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图片;
(4)1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等社保信息。所有上传佐证材料需用人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核。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需政务外网环境,网址由市委人才办发送),查核以下内容:
(1)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
(2)填写的信息是否一致;
(3)上传的资料是否有用人单位盖章。对申报人员填报错误的办件,应予以作废处理,要求其重新填报。市本级第1类、第2类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处负责审核;第3类、第4类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各县(市、区)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科室负责审核。该项补贴属于大数据批量匹配的数据校核类项目,不进行对外公示。
(三)发放补贴。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养老保险实际缴纳月数累计达到1个月、6个月、12个月、24个月时拨付,拨付金额分别为总额的'1/24、5/24、1/4、1/2。就业补贴坚持就高不重复原则,如需补差,补差金额按以上条款执行。
大学生就业补助资金申请条件
1、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2、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属于困难家庭,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大学生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是家庭困难、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次年1到6月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大学生就业补助领取方法
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