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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暴雨天气应急预案范本

时间: 邱妹 预案

应急预案预先明确了应急各方的职责和响应程序,在应急资源等方面进行了先期准备,可以指导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将事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降到最低限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应对暴雨天气应急预案范本,希望大家喜欢!

应对暴雨天气应急预案范本

应对暴雨天气应急预案范本篇1

为确保选矿厂在发生破坏性暴雨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地暴雨急条例》结合我选厂工作实际,特制的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选厂防暴雨灾工作在上级防暴雨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选厂防暴雨减灾领导小组由厂长为组长,副厂长和各工段长为小组成员,选厂调度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暴雨及防暴雨减灾工作的熟悉和了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长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与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质,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暴雨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度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生产秩序,全面保障生产和员工生活的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暴雨、临雨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负责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雨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抗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大广大员工宣传教育,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选厂产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质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生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暴雨后,领导小组立即赴本机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选厂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各工段员工在段长副段长的组织进入避雨地方。

(2)迅速关闭、切断书店(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暴雨过后滋生其他灾害。

(3)迅速开展与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元转移并送至附件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施、重要物品的保护。

3、积极做好广大员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选厂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公司办公室。

四、其它

1.进入暴雨紧急状态后,选厂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应对暴雨天气应急预案范本篇2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幼儿园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及职责:

总指挥:(查看水情,组织全园教职工,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疏导幼儿)

广播组:(拨打报警电话,向上级及时通报险情)

疏散引导:(帮助各班班主任把幼儿带到安全部位,让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并上报)

警戒救护组:(负责联络工作并组织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各班负责人:班主任及带班教师分组分别负责幼儿前后迅速撤离。

二、幼儿园防洪防汛工作预案: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橱窗、传单等多种形式,把防汛知识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害能力。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交通、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坚决封闭幼儿园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密切注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将师生迁移。

4、遇洪水侵袭园舍,立即启动防洪预案,疏散人员和财产,确保师生安全。

5、暴雨洪水过后,及时对园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6、汛期坚持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一旦发生险情和意外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7、幼儿园要组织抢先小组待命,对容易受侵蚀的设备、图书等做好转移准备。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8、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幼儿园重大灾情发生。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事故,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疏散时注意事项:

1、根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疏散线路。

2、全园教职工迅速到位,通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情绪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要清点人数,对救出的人员进行清点,看是否全部救出。

4、水灾严重的情况下要组织幼儿按原有疏散路线向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儿年龄小自理能力差,加强教师思想道德观念,认真负责,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能力。在需要时要有于献身的精神。

应对暴雨天气应急预案范本篇3

为保证集团区域内发生暴雨洪水灾害时,应急处置工作能协调、高效、有序进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__集团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一个办公室和一个督导组

设立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立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督查组

二、责任片区划分

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防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启明同志负责集团防汛和预防暴雨洪水灾害的全面工作;第一工作组负责虎头岭农贸公司防汛及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第二工作组负责黄金山农贸公司防汛及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第三工作组负责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牛头山居民区、大湖池居民区防汛及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第四工作组负责中学、小学、医院片区的防汛及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第五工作组负责工、副业单位(含民营企业)片区防汛及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第六工作组负责东风、红旗农贸公司防汛及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第七工作组负责民主农贸公司、种猪场防汛及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督查组负责督查七个工作组和各二级单位预防暴雨洪水灾害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及材料报送等工作。各二级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预案、明确责任片区、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

三、预警预防重点及工作要求

1、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暴雨洪水可能给学校带来的安全隐患并予以排除,尤其要对学生公寓、教学楼、食堂、厕所实行重点监控以及小学教学网点的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向集团暴雨洪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教学楼、学校食堂、学生公寓有安全隐患时,停课后再组织抢修。

2、加强对居民住房、村民住房的安全监控。各工作组按责任片区落实领导责任制,督促相关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预案,逐村、逐户、逐片全面排查居民住房、村民住房安全隐患,发现情况及时告知居民或村民,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居民、村民生命安全。密切关注“五保户”、“困难户”、“打工户”和弱势群体对象住房及辅助设施情况,帮助他们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企业安全监控。全面排查企业生产区、生活区和辅助工作区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有单位不配合的视情况强制停业整顿。金凤凰装饰材料公司第三条生产线旁的山体有滑坡的可能,督促企业采取相应措施,中科实业在建工程在暴雨洪水期间停止建设,永恒纸业、佳丰香料、恒丰茶厂、食品厂、服装厂、建材厂、大米加工厂等企业都有不同程度安全隐患,逐一排查,确保企业员工生命安全。

4、确保山塘水库安全渡汛,斗门塘、龟山湖二十四小时派人值班,水位达到警戒线时及时泄洪,虎头岭、黄金山、民主等农贸公司的山塘水库每天派人巡查,做到蓄水、泄洪两不误。

5、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市管办二十四小时监控农贸市场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向集团主要领导和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小组报告。暴雨比较集中时关停网吧。

6、加强供电设施管理。电力公司对集团区域内高压线路、已接管的.低压线路全面负责,用电单位负责区域内的用电安全,各单位要做好预防雷电安全知识宣传。

四、严明工作纪律

各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深入到责任片区,领导、督促责任片区相关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制,因工作马虎、麻痹大意、缺岗缺位造成的责任事故,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做好值班安排,按要求报告片区内暴雨洪水灾害情况

1、集团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值班室设在集团招待所,联系电话。。

2、各二级单位从6月8日至6月11日安排人员值班,具体值班人员名单报集团备案。每天上午10:30时、下午15:30时向集团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值班室报告灾情。重大灾情隐患随时向集团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值班室报告,并向集团主要领导报告。

3、集团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值班室和各二级单位值班室要作好值班记录,以便备查。并保持记录的整洁完整。

应对暴雨天气应急预案范本篇4

为切实做好我区洪涝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我区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区洪水、暴雨洪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一、洪涝风险分析

(一)暴雨洪水特性:安塞属黄河流域的延河水系,河床比降大,降雨充沛,气候湿润,植被较好,地下水位较高,因此,“蓄满产流”是本地暴雨的主要特性,暴雨是形成区域洪水的主要原因。

(二)致灾暴雨洪水来源:城区洪水主要来源为延河流域洪水,该流域洪水是城区最大的威胁。

(三)洪水、暴雨可能致灾影响淹没范围:环城路、二道街、迎宾大道、白坪沿线等。

二、预防与预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安塞城区防洪标准为三十年一遇洪水,相应流量为2260m3/S,根据我区实际防洪能力确定,城区警戒流量为1200m3/S,保证流量为1800m3/S。

(一)预警级别划分。按照不同量级洪水和不同强度降雨以及对社会生活、生产的影响程度,洪水和暴雨按照量级由重到轻划分为四级:即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Ⅳ级预警。1、洪水预警级别:

(1)洪水流量达到1200m3/s(警戒流量),降雨量有持续增强趋势,启动Ⅳ级蓝色预警。

(2)洪水流量达到2260m3/s(三十年一遇洪水)启动Ⅲ级黄色预警。

(3)洪水流量达到2640m3/s(五十年一遇洪水)启动Ⅱ级橙色预警。

(4)洪水流量达到3300m3/s(一百年一遇洪水)启动Ⅰ级红色预警。

2、降雨预警级别:

(1)日降雨量在25.0—49.9mm(大雨),启动Ⅳ级蓝色预警。

(2)日降雨量在50.0—99.9mm(暴雨),启动Ⅲ级黄色预警。

(3)日降雨量在100.0—250.0mm(大暴雨),启动Ⅱ级橙色预警。

(4)日降雨量在250mm以上(特大暴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

(二)预警发布方式

城区防汛预警信号统一为防汛专用报警器,报警器设在区水务局办公楼楼顶和商贸大厦楼顶,由区防汛办统一操作。

1、当指挥部启动Ⅲ级黄色预警时发布“一号命令”,报警信号为灾警报警声连续长鸣(十分钟)。

2、当指挥部启动Ⅱ级橙色预警时发布“二号命令”,报警信号为灾警报警声连续长鸣(二十分钟)。

3、当指挥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时发布“三号命令”,报警信号为灾警报警声连续长鸣(三十分钟)。

4、当指挥部通知险情解除后发布“四号命令”,报警信号为解除报警声(五分钟)。

三、撤离及安置责任

为了进一步夯实防汛撤离、安置责任,经指挥部会议研究,将真武洞街道办、白坪街道办、金明街道办8个社区划分为26个撤离区,确定由区直部门按区块包抓居民撤离工作,落实撤离区牵头单位26个。确定撤离群众集中安置点10个:高级中学安置点、区第四小学安置点、党校安置点、城北广场安置点、杏子川采油厂安置点、河滨公园安置点、第二小学安置点、体育广场安置点、初级中学安置点、延安保小安置点。

第一撤离区:五里湾沟口以北至区医院北侧以南,牵头单位:区委办,撤离路线:沿一道街撤至体育广场、初级中学;

第二撤离区:区医院北侧以北至拥军巷以南,牵头单位:区教体局,撤离路线:沿一道街撤至体育广场、初级中学;

第三撤离区:拥军巷以北至百货公司巷以南,牵头单位:区人大办,撤离路线:沿一道街撤至体育广场、初级中学;

第四撤离区:百货公司巷以北至疾控中心大楼北侧以南,牵头单位:区卫健局,撤离路线:沿一道街马家沟大桥撤至河滨公园、区第二小学;

第五撤离区:疾控中心大楼北侧以北至客都超市大楼北侧以南,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撤离路线:沿一道街马家沟大桥撤至河滨公园、区第二小学;

第六撤离区:客都超市大楼北侧以北至园子沟北侧以南,牵头单位:区文旅局,撤离路线:沿客都人行天桥撤至河滨公园、沿街道撤至杏子川采油厂院内区;

第七撤离区:园子沟北侧到阳光小区以北至中石油加油站南侧到石峁子安置小区北侧以南,牵头单位:撤离路线:沿街道撤至城北党校广场、第四小学;

第八撤离区:中石油加油站南侧到安馨园小区南侧以北至徐家沟沟口到高速北出口以南,牵头单位:区经发局,撤离路线:沿街道撤至城北党校广场、第四小学;

第九撤离区:高速北出口到曹村河道以北至惠园小区北侧以南,牵头单位:区总工会,撤离路线:沿公路撤至高级中学;

第十撤离区:徐家沟河道以北至原牛奶场北侧以南,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撤离路线:沿公路撤至高级中学;

第十一撤离区:客都广场至立交桥路北侧,牵头单位:区财政局,撤离路线:沿马家沟大桥撤至河滨公园、区第二小学;

第十二撤离区:立交桥路以南至百货公司巷以北,牵头单位:区政府办,撤离路线:沿马家沟大桥撤至河滨公园、区第二小学;

第十三撤离区:百货公司巷以南至龙凤巷以北,牵头单位:区人武部,撤离路线:沿街道撤至体育广场;

第十四撤离区:龙凤巷以南至富民街停车场北侧以北,牵头单位:区交通局,撤离路线:沿街道撤至体育广场;

第十五撤离区:富民街停车场北侧至迎宾大桥以北,牵头单位:区检察院,撤离路线:沿龙凤巷街道撤至体育广场;

第十六撤离区:墩滩大桥西头至安塞南收费站以北,牵头单位:区科技局,撤离路线:沿公路撤至延安保小;

第十七撤离区:教育局家属区北侧以南至退耕办南侧以北,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撤离路线:沿公路撤至延安保小;

第十八撤离区:退耕办南侧至山水龙庭小区,牵头单位:区林业局,撤离路线:沿公路撤至延安保小;

第十九撤离区:墩滩大桥北侧至环山公园人行桥,牵头单位:区水务局,撤离路线:沿龙凤巷撤至体育广场;

第二十撤离区:环山公园人行桥至真武洞派出所大楼南侧,牵头单位:区人社局,撤离路线:沿马家沟大桥撤至河滨公园、区第二小学;

第二十一撤离区:环山公园范围,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撤离路线:沿马家沟大桥撤至河滨公园、区第二小学;

第二十二撤离区:河滨公园人行桥以北至杏子川采油厂以南,牵头单位:公安安塞分局,撤离路线:沿人行天桥撤至河滨公园;

第二十三撤离区:马家沟巷至滴水沟巷,牵头单位:区审计局,撤离路线:沿马家沟大桥撤至河滨公园;

第二十四撤离区:第二小学马家沟路段以北至小南沟,牵头单位:区民政局,撤离路线:沿道路撤至河滨公园;

第二十五撤离区:马家沟大桥以西至自来水公司,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撤离路线:沿道路撤至河滨公园;

第二十六撤离区:高速安塞收费站办公楼至去腰鼓山顶沿线,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撤离路线:沿公路撤至延安保小。

当洪水或降雨达到相应量级,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撤离命令,街道办各社区协调,各撤离区牵头单位负责责任区内居民动员、撤离工作,安置点责任单位会同应急、民政部门做好撤离群众的安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

根据暴雨、洪水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结合我区实际,将应急响应按照由轻到重划分为Ⅳ、Ⅲ、Ⅱ、Ⅰ级四级响应等级,对应于常遇洪水(大雨)、一般洪水(暴雨)、大洪水(大暴雨)、特大洪水(特大暴雨)四个具体防御方案。

(一)Ⅳ级响应1、第一套方案:

(1)启动条件:城区及城区上游普降大雨,日降雨量在25.0-49.9mm,有发生涝灾的可能,且预报为持续降雨天气。

(2)应急行动:区防汛办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迅速上岗待命,各撤离区准备撤离。同时启动Ⅳ级蓝色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Ⅳ级;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分析降雨及洪水趋势,安排部署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第二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段洪峰流量预告达到1200m3/s,降雨量有持续增强的趋势。

(2)应急行动:区防汛办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迅速上岗待命,各撤离区准备撤离。同时启动Ⅳ级蓝色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Ⅳ级;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分析降雨及洪水趋势,安排部署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二)Ⅲ级响应

1、第一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及城区上游延河流域日降雨量在50.0-99.9mm,预报为持续降雨天气。

(2)应急行动:区防汛办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洪水及受险区域,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迅速上岗待命;由区指挥部副指挥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Ⅲ级黄色预警并发布“一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Ⅲ级。各撤离区、安置区负责人上岗到位,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五、二十六撤离区居住在山坡、山脚及窑洞里的居民撤离,按照撤离方案里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的安置点。

2、第二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段洪峰流量预告出现超过警戒水位,接近或达到30年一遇标准洪水(洪水洪峰流量2260m3/s);当部分堤防垮塌,洪水侵害低凹居民区。

(2)应急行动:区防汛办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洪水及受险区域,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迅速上岗待命;由区指挥部副指挥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Ⅲ级黄色预警并发布“一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Ⅲ级。各撤离区、安置区负责人上岗到位,第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九撤离区沿环城路一线居民撤离,按照撤离方案里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的安置点;与此同时,第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九撤离区沿二道街一线居民做好撤离准备工作,随时准备撤离。

(三)Ⅱ级响应

1、第一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及城区上游延河流域内遇到强降雨、大风、冰雹,日降雨量在100.0—250.0mm,预报为持续降雨。

(2)应急行动:由指挥部政委、指挥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Ⅱ级橙色预警并发布“二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Ⅱ级。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五、二十六撤离区居住在山坡、山脚及窑洞里的居民。

2、第二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段洪峰流量预告接近或达到50年一遇标准(洪水洪峰流量2640m3/s);当部分堤防垮塌,洪水侵害低凹居民区。

(2)应急行动:由指挥部指挥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Ⅱ级橙色预警并发布“二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Ⅱ级。第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九撤离区沿二道街一线居民到达指定的安置点;与此同时,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九、二十三撤离区沿二道街至步行街一线居民做好撤离准备工作,随时准备撤离。

(四)Ⅰ级响应

1、第一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及城区上游延河流域内日降雨量达250mm以上,且预报强降雨仍将持续;

(2)应急行动:指挥部总指挥到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并发布“三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Ⅰ级。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五、二十六撤离区居住在山坡、山脚及窑洞里的居民,按照撤离方案里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的安置点。

2、第二套方案:

(1)启动条件:城区段出现特大洪水,水位持续上升,洪峰流量预告达到接近和超过3300m3/s(百年一遇洪水);当部分堤防垮塌,洪水侵害低凹居民区,市政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或瘫痪。

(2)应急行动:指挥部总指挥到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并发布“三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Ⅰ级。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九、二十三撤离区沿步行街一线居民撤离,第一、六、十五撤离区临河居住居民全部撤离,按照撤离方案里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的安置点。

(五)险情解除。当险情解除后,指挥部发布“四号命令”,解除险情信号,各单位及居民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应对暴雨天气应急预案范本篇5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洪水灾害事件和台风暴雨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城市防洪排涝及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水法律法规、防汛法律法规,《安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庆市城市排涝应急预案》等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观区主城区防洪堤防遭遇突发性洪水灾害和主城区突发性台风暴雨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军民结合的原则;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下设区城区防洪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防指)为大观区城区防洪排涝的统一指挥机构,区城防指组成机构及职责见附件。其综合办事机构大观区城区防洪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防办)设在区城市管理局。

2.2分指挥部

区城防指下设安广江堤防汛指挥部;德宽、玉琳、龙山、菱湖、集贤、花亭、石化等七个防汛排涝分指挥部。

2.3现场指挥机构

当发生较大内涝、洪涝灾害,排涝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或其他紧急情况,应组建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由当地行政首长或工程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抢险的解放军、武警部队首长和有关专家组成。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根据气象部门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当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时,滚动预报最新气象变化趋势,由区城防办迅速下发至各成员单位。汛期,区城防办及时掌握水文部门提供的长江安庆市站水位信息。

3.1.2 河道堤防信息

区城区防洪指挥部各有关单位、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应随时掌握市区长江河道堤防信息,认真做好记录。当长江水位超设防水位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时将情况报告区城防办、上级主管单位和市城防办;当长江水位超警戒水位时,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将有关工程及防汛信息报区城防办,并逐级上报至市城防办;重要堤防、涵闸、泵站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报到区城防办,区城防办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或接到险情报告30分钟内,初步核实报区政府和区防办、市城防办。

3.1.3 积水、内涝灾害信息

积水、内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积水、内涝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提供的支援和帮助等内容。

各分指挥部应组织并加强灾害性天气下对城区积水易涝点的巡查,发生积水现象,应在30分钟内将情况报区城防办。内涝灾害发生后,各分指挥部应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灾情,由区城防办及时报区政府和区防指。

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重大灾情,各分指挥部须立即上报区城防办,并由区城防办及时向区政府、区防指报送初步情况,并在进一步核实的同时续报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各分指挥部、区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防洪排涝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洪排涝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各分指挥部、区有关部门要于汛前组织对辖区或管理的排水管网、河道、泵站前池及进水渠进行维护、清淤和除障,对排水泵站及其附属设施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换故障设施和设备,确保汛期排水畅通和正常运行。督促涉水在建工程施工单位于汛前组织清除阻水的施工围堰及便道。建立和落实汛期值班、巡视检查制度和安全度汛措施。

(3)各分指挥部、区有关部门要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和抢险机械设备,合理配置、定点储存、专人管理,明确调度方案,确保物资运得出、供得上。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料及设备,以备急需。

(4)各分指挥部、区有关部门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排涝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2.2气象预警

当预报有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市气象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区城防办及时转发至各分指挥部、区有关部门。

3.2.3城区内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部门预报强降雨可能发生城市积涝时,根据市城市排涝指挥部审定发布预警信息,区城防办及时转发至各分指挥部、区有关部门。

3.2.4台风暴雨灾害预警

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暴雨和台风影响临近时,市气象部门将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发布,区城防办及时转发至各分指挥部、区有关部门。

3.3城市内涝灾害预警级别

按照发生城市内涝灾害的可能性,将城市内涝灾害预警分为四个级别:

3.3.1 Ⅰ级红色预警

城区日降雨量预计将达到或已超过250毫米,或最大小时雨强大于80毫米。

3.3.2 Ⅱ级橙色预警

城区日降雨量预计将达到或已超过200毫米,或最大小时雨强70—80毫米。

3.3.3 III级黄色预警

城区日降雨量预计将达到或已超过150毫米,或最大小时雨强50—70毫米。

3.3.4Ⅳ级蓝色预警

城区日降雨量预计将达到或已超过100毫米,或最大小时雨强40—50毫米。

3.4城市内涝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处置

3.4.1预警信息发布

城市内涝灾害Ⅰ级预警由区城防指指挥长签发发布;Ⅱ级预警由区城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发布;III级预警由区城防指副指挥长签发发布;Ⅳ级预警由区城防办主任签发发布。预警信息由区城防办向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并通过媒体、网络等发布平台向社会发布。

3.4.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即将发生的城市内涝灾害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区城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责任单位应依据有关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响应,采取有效的防御和处置措施。

4 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内涝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个等级。

(2)各泵站等排涝工程的开启与关闭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由区城防指统一调度。

(3)内涝等灾害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排涝、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分指挥部、区有关部门在接到内涝灾害信息及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区政府、区城防办。

(5)因内涝等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应组织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城防办报告。

4.2应急响应行动

按内涝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Ⅰ、Ⅱ、III、Ⅳ级,其中Ⅰ级为最高级别。

4.2.1 Ⅰ级应急响应

(1)Ⅰ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决策会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①市、区防指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②城区长江干流主要涵闸、泵站发生严重险情。

③城区日降雨量已超过250毫米,且预报强降雨仍将持续。

④城区发生严重内涝灾害。

⑤预报台风暴雨对城区将造成特大影响。

(2)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①决策会商。区城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区城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及时将会商意见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市城排指。根据雨情、水情、工情、汛情、险情、灾情,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命令,发出工作部署的命令。

②工作职责。区城防指领导及成员单位全力履行防汛排涝职责,执行命令。区城防指领导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并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各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到岗到位,履行相应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③市城排指宣布安庆城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区城防指根据抢险救灾情况和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抢险救灾,按照程序申请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④各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全面启动防汛排涝应急响应,全面承担本区域、本部门的防汛排涝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到一线指挥,各级城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或驻点重灾区具体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⑤当排涝工程出现严重险情或城区发生严重内涝灾害时,灾区分指挥部或工程主管部门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市城排指、区城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⑥信息发布由区委宣传部负责,每天在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防汛抢险进展情况。信息上报由区城防办负责。

4.2.2 Ⅱ级应急响应

(1)Ⅱ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决策会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市、区防指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②城区长江干流主要涵闸、泵站发生重大险情。

③城区日降雨量已超过200毫米,且预报强降雨仍将持续。

④城区发生较严重内涝灾害。

⑤预报台风暴雨对城区将造成重大影响。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①决策会商。区城防指指挥长或委托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及时将会商意见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根据雨情、水情、工情、汛情、险情、灾情,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命令,发出工作部署的命令。

②工作职责。区城防指领导及成员单位严格履行防汛排涝职责,执行命令。区城防指领导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区城防指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各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到岗到位,履行相应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③市城排指根据情况宣布安庆城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区城防指根据抢险救灾情况和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抢险救灾,按照程序申请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④各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全面启动防汛排涝应急响应,全面承担本区域、本部门的防汛排涝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党政负责人应到一线指挥,各级城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或驻点重灾区具体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⑤当排涝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或城区发生重大内涝灾害时,灾区分指挥部或工程主管部门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市城排指、区城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⑥信息发布由区委宣传部负责,每天在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防汛抢险进展情况。信息上报由区城防办负责。

4.2.3 III级应急响应

(1)III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决策会商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①市、区防指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②城区长江干流主要涵闸、泵站发生较重险情。

③城区日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城区发生一般内涝灾害,且预报强降雨仍将持续。

④预报台风暴雨对城区将造成较大影响。

(2)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①决策会商。区城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及时将会商意见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市城排指。根据雨情、水情、工情、汛情、险情、灾情,宣布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发布命令,作出相应工作安排。

②工作职责。区城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排涝。各分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雨情、水情、工情、汛情的相关影响,履行相应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③市城排指根据情况宣布安庆城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区城防指根据抢险救灾情况和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④各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全面启动防汛排涝应急响应,全面承担本区域、本部门的防汛排涝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党政负责人应到一线指挥,各级城排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或驻点重灾区具体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⑤当排涝工程出现较重险情或城区发生较重内涝灾害时,灾区分指挥部或工程主管部门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市城排指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⑥信息发布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定期在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防汛抢险进展情况。信息上报由区城防办负责。

4.2.4 Ⅳ级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决策会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①市、区防指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②城区长江干流主要涵闸、泵站发生一般险情。

③城区日降雨量已超过100毫米,城区发生积水现象,且预报强降雨仍将持续。

④预报台风暴雨对城区将造成一定影响。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①决策会商。区城防办负责人主持会商,及时将会商意见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市城排指。区城防指根据会商意见,宣布启动Ⅳ级应急响应,作出相应工作安排。

②工作职责。各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根据雨情、水情、工情、汛情的相关影响,履行相应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③当排涝工程出现一般险情或城区发生积水时,相关分指挥部或工程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处置。区城防指可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工作。

④信息发布与上报由区城防办负责。

4.3应急响应措施

4.3.1易涝地段人员和物资转移措施

根据城区低洼地带现状、历年易积水点分布及危旧房屋等情况,各分指挥部、相关单位组织巡查队伍加强强降雨期间巡查力度,对已发生内涝受淹、危旧房屋出现险情的地段,应在30分钟内针对灾情、险情做出评估,如需进行人员或物资转移的,立即落实转移场所并实施转移。

4.3.2交通临时管制与疏导措施

各分指挥部、相关单位巡查队伍发现地面道路积水超过40厘米,立即设立警示标识,建议交管部门禁止车辆通行。交管部门视情实施交通临时管制与疏导。

4.3.3泵站调度措施

各泵站正常开启与关闭由其管理单位负责,汛期由区城防指统一调度。

4.3.4积水涝水排除措施

各分指挥部、相关单位巡查队伍发现一般积水的,立即打开井盖加速排水;发生严重积水或一般内涝灾害的,立即调用移动泵机抢排;如发生严重内涝灾害的,按照管理职责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或区有关部门组织抢险,同时将情况报告至区城防办,区城防办有关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及成员单位到现场指导、协助抢险,必要时,向区防指、市城排指申请救援。

4.4信息报送和处理

4.4.1信息内容

防汛排涝信息主要包括: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水工程调度运用情况,参加防汛排涝人力、措施情况,防汛物资及资金投入情况,因内涝灾害转移人口及安置等情况。

4.4.2信息报送

防汛排涝信息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各分指挥部、区有关部门必须及时报送区城防办。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首先报告基本情况,随后抓紧了解详情并续报。

4.4.3信息处理

一般信息由区城防办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出;重要信息须经区城防指负责人审签。

4.5应急响应结束

城区积水基本排除、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时,市城排指、区防指酌情宣布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解除应急响应。

5 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5.1.1专业防汛抢险队

区城市管理局应急分队、大观区应急救援大队、由各分指挥部向区城防指申请调动,主要承担急、难、险、重的防汛排涝抢险任务。

各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区域、本单位防汛排涝实际,建立能力过硬、反映快速、人数适当的防汛排涝应急队伍。

5.1.2部队抢险队伍

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是防汛排涝抢险的骨干力量。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可由分指挥部向区城防指申请,由区城防指逐级向市城排指申请,市城排指报请市政府商安庆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给予支援;兵力不足时,市城排指报经市政府同意,向省防指提出用兵申请。

5.2物资资金保障

5.2.1物资保障

(1)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分指挥部、排涝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涝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2)防汛物资的调拨,坚持“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及时救灾”的原则。区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调用,由分指挥部、相关单位向区城防指提出申请。

5.2.2资金保障

区级财政预算应每年安排城市防洪排涝经费,用于防汛物资储备、市政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市政水利工程应急除险、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和卫生防疫。

5.3治安与医疗保障

5.3.1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3.2医疗保障

(1)医疗卫生部门主要负责涝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灾后防病处理。在汛前制定救灾防病方案,并督促落实。同时,要落实专业防病救灾人员、救护车、病床,确保灾情发生后及时投入救灾抢险。

(2)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救灾期间以及灾后的疫情监测、防疫。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灾民临时安置站进行疫情监测、指导消毒,必要时通过对灾民进行预防性接种等手段防止多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对受灾地区涝水过后要首先对灾区实施消毒处理,使灾区卫生条件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检测灾区食品卫生状况。

5.4通信与信息保障

紧急情况下,区城防指可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各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每年汛前,应编制防汛排涝所涉及到单位及个人防汛通讯录,对关键部门及关键人员要明确多种联系方式。

5.5技术保障

5.5.1防汛排涝决策支持系统

利用市城排指防汛排涝信息系统,建设大观区数字化防汛排涝指挥应急信息系统,接入气象、天网系统,整合、增加泵站、涵闸、积水点信息,建立防汛排涝会商、调度决策支持系统。

5.5.2建立防汛排涝专家库

区城防指专家组由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区重点处、安庆市河道一分局有关技术人员组成。各分指挥部应建立防汛排涝专家库,当发生内涝灾害时,由防汛指挥机构统一安排专家,为防汛排涝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6培训演练

5.6.1培训

区城防办负责各街道办事处防汛排涝机动抢险队有关人员的培训;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级所属防汛排涝机动抢险队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5.6.2演练

各级防汛排涝指挥机构在每年主汛前,应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抢险队的应急响应能力。

6 后期处置

发生内涝灾害的接到办事处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灾后救助

(1)灾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

(2)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灾区街道办事处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6.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分部门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汛排涝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遭到毁坏的交通、水文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应根据汛期受损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设计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经上级批准同意,可提高标准重建。

7 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城防办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预案进行修订。各分指挥部负责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汛排涝应急预案,报区城防办备案。区城防指成员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的防汛排涝应急预案,并报区城防办备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洪排涝、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洪排涝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城防办负责解释。

7.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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