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预案要怎么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精选7篇),希望大家喜欢!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建设厅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政府新闻办、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省环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由省交警总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委政法委
协调、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督促做好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
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组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对肇事者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处理。
省交通厅
参与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组织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公路、安全设施,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督促肇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省安监局
负责组织省内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批复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
组织、协调和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省监察厅
负责组织对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省建设厅
参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维护、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
省农业厅(省农机局)
参与涉及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发生的交通事故。
省卫生厅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医疗队伍,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实施紧急救治。
省财政厅
负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湖南保监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保险理赔工作。
省环保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专家组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时,为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各级交警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因塌方、山体滑坡、洪水等毁坏道路中断交通的情况,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导致道路拥堵或封闭交通的情况。
3.1.2公众报告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时通过110、122报警。
3.1.3信息分析与发布
交警部门应及时将监测与公众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应对措施。对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交通诱导系统向社会公告。
3.2预警行动
3.2.1接警
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2.2处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及时出警。重大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警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数的情况,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Ⅲ级):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级):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众多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向市州、省交警部门报告,市州、省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向相应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4.2事故报告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
4.3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区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所属大队负责处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市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负责处置,省交警总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或公安部。
4.4应急处置
4.4.1应急处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现场群众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接警后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立即救助受伤人员。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3)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先期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应急处置指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秩序维护组、急救抢险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施救清障组和善后安抚组,并预留机动力量。当事态演变扩大到Ⅱ级、Ⅰ级时,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迅速报请指挥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组织公安、交警、医疗急救、保险、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处置救援。
4.4.3应急处置措施
抢救伤者;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排除险情,严禁在险情未消除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时将肇事者带离现场,严防发生意外;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照相、现场录相、绘制现场图和调查访问,提取相关证据;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肇事车辆拖离至安全地带,清除路面障碍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处理。有关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丧葬抚恤工作。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2事故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要开展相关调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特别重大(Ⅰ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官兵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2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保障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6.3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指定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道路交通事故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救援需要,依法调集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6.6治安维护
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6.7人员防护
在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门应及时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
6.9公共设施
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6.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7.监督管理
7.1宣传和培训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强化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和机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组织各级领导、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特别是进行现场处置的指挥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7.2预案演练
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省交警总队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2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各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负责,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学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配合医生进行现场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校医务室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学校班子成员组织学校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区教育局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3
为保证单位车辆在道路交通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单位职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共财产少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第一条、驾驶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二条、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三条、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迅速报警,拨打“122”交通事故紧急抢救电话,保护现场;并向车辆管理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四条、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迅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第五条、事故处理人员到来后,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如实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第六条、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协助驾驶员迅速报警,及时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并积极抢救伤亡人员.
第七条、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根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好各项事宜.
第八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将成立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前往事故现场,配合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九条,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委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及时恢复车辆;及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4
为了提高我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乡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大队、乡人民政府、事故发生所在行政村及所属乡卫生院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榆村乡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乡综治办。
总指挥:王继周
副总指挥:叶俊
成员:由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卫生院、交警大队、交通站、民政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责任务:总指挥全权负责榆村乡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并下达命令;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
1.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
主任:叶俊
成员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卫生院、交警大队、交通站、民政局、供电所、财政所。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现场勘察调查组
组长:叶俊
副组长:派出所、交警队领导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民警。
职责任务:救护伤员,处置现场,调查取证,肇事车辆检验、处置,拟写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组
组长:叶俊
副组长:派出所、交警队领导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民警
职责任务: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达的交通管制命令,保护现场,堵截设卡,救护伤员,维护疏导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徐绍红
副组长:罗静安
成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发生后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组长:程立泰
成员:司法所、民政、财政所、社保、保险等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的有关善后处理。
6.宣传报道组
组长:查正莉
成员单位:党政办、文广站
职责任务: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和有关事情况,必须经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初审并报总指挥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行政村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乡人民政府应急办,再由乡应急办视情况报告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2)事故的简要经过。(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并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乡长、分管副乡长,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事发地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作客观考察,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和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5
一、基本原则:
为进一步强化我公司春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春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应急救援机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的宗旨,强化红线意识,提高赣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的有效性,使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更加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控制事态的发展,缩小影响减少损失,充分保障公司各项生产工作秩序稳定有序。依据有限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20__年春运安全生产处理应急救援方案:
二、组织机构:
1、为加强春运方案的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在发生春运安全生产事故时,各项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到位,快速、及时、有序的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公司成立春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2、领导小组下设“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处”,负责全面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应急措施和方案,办公地点设在公司安保科。
3、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的具体组织实施。
②协调内外部关系,制定应急方案,向有限公司安保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
③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抢救和应急处置工作。
④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损失。
⑤根据事故性质,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⑥指导安保科制定防范措施。
三、信息报告:
1、各个科室应严格执行公司的信息报告制度,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现场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应利用一切条件,迅速拨打当地的救援电话请求帮助,同时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案情。
2、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应迅速查明案情,并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有限公司安保处和保险公司报告事故的情况,涉及旅客意外伤害和商务事故应同时向有限公司客运处报告。
四、事故报告的时限规定及后果预测:
1、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发生方的驾驶员或承包业主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理工作。安保科按事故等级时间规定上报安全处。
2、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发生方的驾驶员或承包业主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报案后,应立即向有限公司安保处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理工作。
3、发生特大事故,事故发生方的驾驶员或承包业主应在最短时间内报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报后应立即向总公司安保处报告,事故报告时间最长不超过1小时,公司领导带领有关科室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理工作,并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变化情况。
4、各科室管理人员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在预案启动后及时向公司报告各类有效信息。报告方式采用电话、传真或专人报告。
5、安保科在查明案情后,应根据事故中的人员伤亡情况,财产的破坏程度和事故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所需的物资品种和资金的。需求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事故的后果预测,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有限公司安保处。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与响应:
当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应有日值班领导下达,安保科为预案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部门,启动与响应程序为:
1、道路交通事故、旅客意外伤害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①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报告。
②安保科接到报告后,应通过安络立即与公安部门和安全协作单位联系,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并按规定的内容向总公司报告。
③公司和安保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会同公安、医疗机构组织抢救伤员和财产,减少事故损失。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并对当事人再次进行询问。
④事故处理人员必须做好伤亡人员亲属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缩小事故影响。
⑤制作图片和事故现场图,采集行车记录仪的数据,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初步分析。
⑥对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家庭成员及年龄、伤势程度等。
⑦对车辆损失进行勘察,并会同保险公司和物价定损部门,对财产损失进行定损,确定车辆维修地点。
⑧对事故所需的费用进行估算,督促当事人或承包人尽快筹集资金。
2、其它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①事故处理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组织人员配合救援部门立即救护伤员,抢救财产。
②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
③对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的内容包括,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家庭成员及年龄、伤势程度等。
④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确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⑤制定善后处理方案,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六、事故的善后处理:
1、事故处理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维护企业和承包人合法利益不受损失。耐心的'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在国家规定的赔偿范围内进行赔偿。对超出的部分,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或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2、对案卷资料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案卷资料齐全有效。对交通事故中对方无赔偿能力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财产保全。对在其它安全生产事故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处理人员应及时对案卷资料统一进行整理登记。凡涉及保险索赔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凡在公司内统一保险的车辆由安保科审核登记,报送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在总公司安保处保险的车辆报有限公司安保处审核登记,由安保处统一报送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其它案件按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要求:
1、职能科室要明确职责,统一思想,严格执行公司领导小组的指令及预案的规定,形成上下联动,不得擅自更改领导的指令。
2、管理人员应保持联络畅通,服从领导小组调动,及时到岗,坚守岗位。
3、轻微、一般事故由安保科负责处理,重大事故报有限公司安保处协调处理。
4、预案中未涉及到的特殊情况,执行有限公司指令。
5、在执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预案解除后应及时分析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备案及上报有限公司。
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6
为了预防和减少员工通勤客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要求,结合x公司当前通勤客车外包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统一指挥和协调通勤客车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领导
成员:随车安全员
二、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驾驶,应变能力差处置不当;超员;酒后驾车;行驶时打手机;雨雪天路滑;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和转向系统);被迫被撞等,以上情况是诱发交通事故主要因素。
三、预防办法和措施
1.督促外包单位加强对通勤车驾驶员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员工上车后要检查车门是否关好,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选择认真负责的随车安全员,做好乘车员工的安全保护工作。
4.定期组织乘车员工进行自救演练活动。
5.督促外包单位定期做好通勤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司机在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特别是转向和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违法超员、超速、酒后驾车、行车打手机等。
四、应急处理程序
发生通勤车交通事故,现场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车靠边。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二)快警示。无论车辆是否可以移动,都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俗称双闪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三)人撤离。车靠边、速警示后车上所有人员要第一时间撤离到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或中央隔离护栏内等待救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同时,视线一定要面向后方来车方向,注意观察路面上车辆行驶动态,确保自身安全。
(四)即报警。发生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况,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22进行报警,随车安全员报公司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发生普通车辆故障无法正常行驶的,督促事故车辆司机调动其他车辆接送员工,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事故车辆。
(五)处置乘车人员
1.如有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县或县以上医院救治。如伤者严重要直接送至最近的医院救治。
2.员工疏散时,要引导员工先从车辆前部到后部开始疏散,防止踩踏二次事故发生。
3.督促事故车辆司机调动其他车辆接送员工,换乘车时,要注意车辆状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六)事故车辆负责人通知保险公司介入事故现场,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工作。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7
1总则
1.1应急救援方针为首先保护生命、其次保护环境、最后保护财产。
1.2为快速有效地实施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石化运输有限公司应急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于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总公司外雇车辆参照本预案执行。
2企业概况
2.1公司现有机动车416台,其中吊车40台,原油及油品专用车辆70台,液化气运输车辆2台,小型车45台。车辆主要分布在南阳市宛城区、桐柏县、唐河县、新疆博湖县和焉耆县境内。年行驶里程1000多万公里存在着重大交通风险。
2.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及后果
2.2.1类型:交通伤亡事故、原油及液化气泄漏、着火和油罐爆炸事故。
2.2.2原因:
⑴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驶、超速行使,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
⑵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
⑶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转弯半径、宽度及坡度不符和规定等。
⑷环境因素的影响:雨、雾、冰雪等恶劣气候。
⑸其他因素:行人、骑车人违章和其他车辆违章等。
2.2.3可能后果:车毁人亡、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等。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总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抢险现场指挥部(简称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总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现场副总指挥:安全机动部主任、武装保卫部部长、生产协调部主任
成员:党政办、工会办和基层单位的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现场指挥一级交通应急事故的应急救援。
(2)调动总公司应急保障队伍实施应急行动。
(3)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门或环境保护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3.2现场指挥部应设在处于上风向的安全区域,并配备防爆照明、高音及手提广播、通信等设备设施。
4应急保障系统
4.1发生一级交通应急事件时,总公司各应急后勤保障队伍按照总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指令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总公司成立7个应急后勤保障队伍如下:
序号:
队伍名称:
职责:
组长、副组长:
1善后处理组
1、负责转移、安置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安置遇难者家属,落实死者丧葬费用和伤者医疗费用,妥善处理遇难者尸体,作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调解和理赔等工作。
2、负责联系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
总公司工会主席任组长,安全机动部主任、武装保卫部部长任副组长
2专家咨询组
负责组织各方面专家,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应急救援,组织和参与事件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主管技术副总经理任组长,安全机动部主任任副组长
3交通运输组
负责落实应急抢险的各类车辆,应急行动时,按指令迅速将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到现场。
生产协调部主任任组长,运行分公司经理任副组长
4物资供应组
负责应急抢险物资和工、器具的`供应。
计划与财务部主任任组长,供销分公司经理任副组长
5工程抢险组
负责事故现场工程抢险作业,及时控制险情。
基层单位组织,单位负责人任组长
6通信保障组
负责应急通讯网络检查。准备无线电通信设施,保障与事件现场、上级部门、各级政府及救助单位的通信畅通。
党政办主任任组长,生产协调部副主任任副组长。
7机动抢险队
负责紧急情况下的机动应急抢险。
武装保卫部部长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