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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宪法演讲稿

时间: 新华 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晚上好!___,当你们走进这座美丽的大学城的时候,看到这些现代化的建筑,你会想起谁呢?我记得当我第一次走进这里的时候,我第一句感叹是:工人的力量真伟大啊!

是的,我说的是有着一亿_千万大队伍的农民工。他们是现代化的建设者,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我们建起一座座高楼大厦,一条条笔直的马路。可是,我却没有忘记一位记者在大年三十前一天,走进__市一处工地所看到的情景――

在这间三面透风的破房子里,十几个农民工在瑟瑟发抖。据说他们已经三天没有吃米饭了,而气象台预报那天的气温是零下8度!他们在那里苦苦等待着他们老板 可以给他们发工资,让他们回家过年!在相关图片里,他们头发凌乱、面容悲怆,目光里满含渴望和无奈。而他们的背后,是一座高耸的楼房――一个现代文明的标志物!

类似的报道还很多,这些报道一次次地叩问着我们的心灵:这是我们所期望的社会吗?这是我们农民工应有的生活吗?

警钟一次次地敲醒,悲剧一次次说明:道德、舆论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那么,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在哪里呢?

当我成为一名法律的学生,拿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我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当道德、舆论不足以成为保障人权的有效途径时,我们应当努力建立一个法制社会,让宪法关怀农民工,保护农民工,成为农民工心头的阳光。

宪法很薄,也很沉。宪法精神的内在价值是以人为本,而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以人为本。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去弘扬宪法以人为本的这种精神,让宪法之光普照四方,切实地保障每一个农民工、每一个劳动者、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建设一个法制的和谐社会。

值得庆幸的是,很多人为着这个目标努力着。越来越多的人为农民工发言,越来越多的政府决策有了农民工的听证人,越来越多的法律颁布实施以保护农民工的权利。我们又看到许多新的报道,农民工的工资有了保证资金,农民工的医保在逐步推广,农民工的子女上学有了保障。许多农民工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他们的心头正在被法制的阳光温暖着。在宪法之光的照耀下,和谐的社会正展现着她巨大的魅力。

同学们,农民工们可能不会去读宪法条文,他们也可能不懂什么叫和谐社会,但他们和我们一样,有着对幸福的希望,有着对未来的梦想。我希望,经过全社会人的努力,我们社会可以真正成为一个宪法至上,依宪治国的和谐社会,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成为温暖每一个公民心头的阳光。我相信,有一天,农民工们不会为自己的工钱而犯愁;有一天,农民工们会为生活在一个和谐的法制的社会而幸福;有一天,农民工们都能很自豪地向社会大声说:我们是现代化的建设者,我们的工作平凡,但光荣!

简易宪法演讲稿篇2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

大家好!

“法”,古文中写作“”。根据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一书的解释:",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zhì),即解(_iè),是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也就是说,如果公堂上遇到不好查清的案子的话,就把这个动物请出来,它会用角顶真正的罪犯。“治”,《说文解字》中解释为:水。出曲城丘山,南入海。从水台。直之切〖注〗,古文。所以说,“治”开始为河流的意思,后来才引申为治理。现在,《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法治指根据国家法律治理国家和社会。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维护国家秩序的一种制度。遵纪守法,是每个人都应做到的。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更应该做到法在心中。

柳艳兵、易政勇,是宜春三中高三学生。__年5月31日,柳艳兵、易政勇不顾个人安危在客运班车上与持刀歹徒搏斗,勇救车上群众,自己却身负重伤。这两位同学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不顾自己的安危,及时制止了歹徒的继续行凶,最大程度地挽救了他人的人身生命安全,避免的更大的伤害,弘扬了社会正能量,这种见义勇为的义举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他们也因此荣获了“__年江西法治人物特别奖!”

正所谓,自古英雄出少年,浴血夺刀好儿郎。正是时刻铭记了法在心中,当沾满鲜血的菜刀扬起时,他们奋不顾身,用伤痕写下人间正义,以热血哺育法治之花,凭双手雕刻一个现代公民的法治风骨。

如果你扬法治之帆,你将收获法治之花;相反,如果你漠视法治,你将饱食恶果。

__年10月26日,在吉水县米罗咖啡旁的国道上发生一起车祸!当场死亡一人!消息如此之短,但内容足以震撼每一个吉水人。我们常说,人最宝贵的东西莫过于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生命之树倒塌,这难道还不足以敲响法治的警钟吗?然而类似的交通事故却时常发生。试想,如果人人遵守《交通法》,做到法在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这样的悲剧难道不会减少吗?答案毋庸置疑。常言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法治面前,我们同样需要时刻保持这种意识!

歌德说过,法律和礼貌是两种能够带来安定的力量。在中国,古有周公制礼,韩非说法;今有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在心中,道德也要常驻心中。我们要做好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法治是治国的基本方式,德治是治国的重要手段!德治和法治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

我们都知道,学校教育对人的身心发展起主导作用!青年一代容易在学校规范自己的法治行为,也容易走上践踏法律之路。因此,学校教育从小学至高中坚持德育和法育相结合的方针显得尤为重要。“国有国法,班有班规”,学校既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同时又开设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主题班会以及各种各种活动来培养学生的德育。引导学生真正做到法在心中,道德在心中。

为了更好地引导学校教育的发展,近日,报以全国人大审议的《国家教育法》草案备受关注,其中涉及到考试大纲、命题组织资格、命题方式、考试方式等问题。并且还提到“考试舞弊最高可判七年”。虽然《考试法》只适用国家组织的考试,但是透过《考试法》,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法治进校园越做越好。

是培养人的地方。我们应该学生不仅在学校要遵纪守法,出了校门也要与法同行。不仅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学法的好公民,而且要时刻铭记法在我心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

法治之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引学生上下而求索。

简易宪法演讲稿篇3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才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一名中学生,为了我们祖国的强大,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民众而生吏,吏众而生官。官众而生王,王不一而生宪,民议事而国立宪也”。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权力传递和分配的链条。这就好比大家小时候玩过的“老虎棒子鸡”的游戏。老虎吃鸡,鸡吃虫子,虫子啃棒子,棒子打老虎,如此这般平衡制约,这样国家就井井有条了。而宪法,就好比是这个游戏的规则,规则如何制定,将直接决定游戏参与者的行为和心态。

说起宪法一词,最早是在1840年从由一群举着火枪,开着战舰的英国人带进中国。直到1982年12月4号,我国宪法经过多次修订才正式颁布实施。因此每年的12月4号被国家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神经中枢,其他的法律只能算脉络经纬。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所有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条文一律无效。

宪法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地位呢?这是由它的内容决定的,简单来说,宪法既要“顶天”也要“立地”。所谓“顶天”就是规定了国家权力的分配,并规范权力运行,这些权力可都是来源于我们人民的授权哦,正所谓“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

所谓“立地”是说宪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确保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那宪法又保障了我们公民哪些基本权利呢?让我给您一一道来:有劳动权、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宗教信仰自由等十一项权利。

当然,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受教育、依法纳税、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等八项义务。

列宁同志说,“宪法是写满人民权利的一张纸”,保障人权更是宪法根本目的之所在。换句话说,宪法就是人民开具给政府,并要求政府保障予以实现的权利清单。

2003年广州的“孙志刚事件”,相信各位评委老师都非常了解,他用一个年轻的生命换来了中国法治的巨大进步,中国的公民意识已经进入了权利时代,只有宪法的精神在我们的神经中枢里至高地闪耀,法律的布道在我们的脉络中畅通无阻,我们才能更好地写出一个大写的公民!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简易宪法演讲稿篇4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它是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20_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法律对我们小学生来说,可能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从我们出生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特别在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幸福地生活。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社会运行有序,人们和谐相处。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让我们首先从遵守《沙二小一日常规三字经》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成为一个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简易宪法演讲稿篇5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

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星条旗或者太阳旗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

本届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简易宪法演讲稿篇6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

12月4日,一个有意义的日子。这一天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日。国家确定这样一个有意义的日子,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让大家在“12·4”前后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使举国上下形成尊重宪法,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从中也不断提高我们的的法律认识和法律素养。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告诉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规矩、有规则。如在学校,我们要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只有遵守学校的规则秩序,才能保障我们安定的学习和谐的生活。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走在马路上,我们要遵守《道路交通法》,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乱闯红灯,这保障了我们的安全。在环境卫生方面,《环境保护法》让我们知道,不能乱扔废品乱扔垃圾,更不能排放有污染的气体。《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为我们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为我们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法律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法律制定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服务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梁启超说,少年智则国家智,少年富则国家富,少年进步则国家进步,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少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也是我们为自己负责的表现。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让我们同官的的每一名高中生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简易宪法演讲稿篇7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去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月4日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简易宪法演讲稿篇8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1982年的今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现行宪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自2001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决定,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我校开展的系列宪法宣教活动之一,我受政教处、团委的安排,今天将从宪法的含义、特征、主要内容,新中国现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宪法的含义、特征和主要内容

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公布实施了四部宪法和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

(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制定颁布。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三、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应为本国人民所崇敬,为国际社会所尊重。国旗的图案、色彩、象征意义及使用办法,一般都由宪法和有关法律加以规定。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正式确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之后,在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以专章专条加以规定。

1990年6月28日,国家主席颁布第28号主席令,宣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使用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国旗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备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使我国国旗的使用有法可依,对于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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