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指南网 > 职场文库 > 协议 >

个人汽车租赁协议

时间: 新华 协议

一、出租人将___辆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个人汽车租赁协议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车牌号为 _________ ,使用 93/97号汽油(柴油)。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201_年___月_____日0:00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无偿使用,至201__年 日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____

日期: 201 年 月 日

日期:201 年 月 日 承租方:__________X公司

个人汽车租赁协议篇3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江门租车乙双方在年月 日达成以下租车协议:

一、甲方有起亚客运出租车一辆(车牌号为 )出租给乙方,租车方式为天( 小时,即 点至越日点)。

二、该车只限于昭阳区范围内作客运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须到区客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不得用做以国家法律法规相违之事,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江门市租车乙方在租车期间的人身安全、江门租车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负责(包括被抢受伤害、车辆损失等由乙方负责,江门游泳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交纳押金 元给甲方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不再租赁时,甲、乙双方一方愿出租,并无任何责任事故,无经济纠纷,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车自然操纵由甲方负责,如人为损伤,由乙方负责。

五、江门租车自驾每月租金为 元,乙方在每月1号必须交清租金。如操纵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哪个的责任哪个负责。

六、江门租车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新会租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请按时交车。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协议篇4

承租方(甲方):____11201、1301班出租方(乙方):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辆,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出车时间____年07月05日全天。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租金为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约定时间准时到约定处待令派遣。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制度,服从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付。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时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8、甲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协议篇5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规定。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辆保险单;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道路运输证;

(5)道路运输规费缴讫证;

(6)山东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7)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6)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东营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84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