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协议的签订意味着双方对特定事项达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共识和协议。优秀的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么写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1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住所: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章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____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甲方转让的____公司%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是所转让股权的真实持有人,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5、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的抵押、质押,也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____公司_%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就____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名称或份额进行变更。
8、甲、乙双方的股权转让须征得公司其他全部股东的同意。
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
1、在本协议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人民币万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或者是乙方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余下的万元,乙方余商贸成完成股权变动登记后1个月内一次性全部支付给甲方,或者把付款的日子写具体)。
2、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支付了违约金后,守约方仍然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公司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____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股东持股份额,并换发出资证明[www。cuntuba520。com)书。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的持股证明书等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此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2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有以下各方于20__年5月3日在上海武夷路418-1号803室共同签署出让方:耿忠连(以下简称甲方)住址:江苏沭阳县沭城镇南汤圩村杨东组547受让方:赵翠荣(以下简称乙方)住址:江苏沭阳县胡集镇新北村元西组232号
上海莱可企业策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币50万元,其中,甲方占40%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40%的股权作价2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合法拥有,出让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出让方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不受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约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一、本协议书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标的公司执一份、以备办理相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3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
会议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会议性质:第_____次股东会议
会议内容:股权转让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股东会会议,于会议召开___日前通知了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
三、会议主持情况:杨州召集主持会议。
四、参加人:全体股东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股东会决定原股东___________退出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股东会决定将原股东___________所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认缴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杨州,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受让人___________接受转让后,持有公司_____%股权。
3、股东会决定推选杨州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4、公司类型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5、公司住所不变更。
6、经营范围不变更。
7、公司注册资本不变更。
六、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七、会议决定立即生效,并委托_______办理公司变更手续。
原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新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单位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单位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4
出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作价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承诺和保证)
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为出让方合法拥有,出让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出让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一方的违约而产生的任何损害后果,以及由此给未违约一方带来的负面责任,应由违约一方向未违约一方承担。
第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直接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标的公司执一份,以备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20__年__月__日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5
甲方(转出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转入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由上述双方于年月在省市区签署。
鉴于:
1、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2、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内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持有。乙方同意通过无偿转让的方式获得上述股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的标的及价格
1.1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
1.2本次转让完成以后,乙方即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第二条甲方承诺
为实现本协议之目的,甲方谨此向乙方做出如下承诺:
2.1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股权,且该股权目前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主张的权利。
2.2甲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2.3甲方及其主管部门已经通过决定同意转出本协议项下的&%股权;
2.4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甲方本次股权转让,且放弃对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目标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再参与目标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三条乙方承诺
为实现本协议之目的,乙方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3.1乙方董事会已经通过决议同意接受本协议项下甲方转让之股权份额;
3.2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有关甲方或目标公司的有关商业秘密、财务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
3.3乙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在接受转让股权份额的范围内,将继续承受目标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和对外担保。
第四条利益安排
4.1目标公司在本次转让完成之前的债权债务继续由已方在受让股权范围内享有和承担。
4.2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4.3本次股权转让中,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方、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4.4本协议生效后,涉及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交接等事项,由双方相互配合,协商完成。
第五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协议终止
6.1本协议可以因以下原因终止:
6.1.1如果因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无法成就,致使本次股权转让无法实施,本协议自动终止;
6.1.2认为有必要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8.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协议正本一式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6
合同编号:132332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7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 日在签订:
转让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前言
鉴于,上述甲方与公司其他股东于年月日在注册成立了__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该公司自注册成立至今一直合法存续;
鉴于,甲方为公司具有合法地位的股东,甲方于公司所占的股权为%;
鉴于,甲方由于自身经营策略调整需要,拟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对外转让;
鉴于,公司其他股东均表示放弃对该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鉴于,就公司的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公司股东于年月日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鉴于,上述乙方由于自身投资策略需要,表示愿意购买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因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正式协议: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前提(包括但不限于第二条中所列的先决条件及第四条中所列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各方同意,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出售并转让,受让方将购买未设立任何债权、抵押权、质押权、追索权或其他任何担保协议或第三方权利的公司的全部股权(以下统称“转让权益”)。
2、以所转让的公司的转让权益为对价,受让方应根据本协议第三条中所列的支付方法和条款向转让方支付万元人民币(不含公司转让时所剩的净资产额,该净资产额调整为货币资金资产归转让方即原股东所有),作为购买所转让股权的价款(下称“转让价款”)。
3、公司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金额暂时不变,但其构成比例如下:
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万元人民币,其中:
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第二条先决条件
1、各方特此确认,受让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相关规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各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均以下述事项的全部成就或者取得各方的合理认可为先决条件:
(1)公司是按中国法律规定的要求注册,并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转让方为公司合法股东,并持有公司%的股权;
(3)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的章程,转让方转让其股权是合法、有效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批准本转让权益的转让;
(4)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其他相关规定,受让方能够在支付对价(全部转让价款)后,顺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公司将继续正常经营;
(5)公司能够顺利通过年度工商年检;
(6)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来源合法且已足额到位,相关的验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法人代码登记等手续齐全且合法;
(7)公司原股东、经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均未以公司名义对外设置任何担保事项,也未设置任何债务或第三方权益主张,以及也不存在其它可能使公司承担任何义务的情形;
(8)公司自成立时起至在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前未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
(9)公司除所列债务清单外,并无其他债务负担,公司相关财物帐册资料齐全,所有印章、发票、证照、合同或协议、报告、批文、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资料保存完整。
2、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合作,以确保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之先决条件能够尽快满足。如果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的任何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90日内仍不能得到满足,则受让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协议或延长一段合理的时间以满足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之先决条件。
3、虽有第二条第1款之规定,受让方仍应有权放弃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之任何先决条件。
第三条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所约定的转让价款以下列方式支付:
本协议经转让方、受让方及相关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三日内,受让方向甲方所指定银行帐户支付转让价款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并直至依据本协议规定完成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价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转让方向受让方、受让方向转让方作出以下陈述和保证:
(1)转让方对转让权益所拥有所有权是基于其对公司股份的合法持有,转让方承诺其对公司的出资是合法、有效和足额的;转让方对其转让权益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上述转让权益上未设立任何债权、抵押权、质押权、追索权或其他任何担保协议或第三方权益;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履行的债务,也不拖欠任何税费、人员工资及相关社保、劳保款项。
(2)转让方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拥有签订、履行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的充分权利和授权,本协议已构成合法、有效、对转让方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依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3)转让方已向受让方提交或已促使公司向受让方提交与公司有关的注册成立、财务、经营活动、法律、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文件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并且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成立及运营的情况和业绩。在受让方接受公司股权的协商过程中,转让方没有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受让方对公司的商业及法律风险评判的事实。
(4)受让方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拥有签订、履行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的充分权利和授权,本协议已构成合法、有效、对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依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并直至依据本协议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甲方承诺尽其最大努力(包括使用其在公司中的表决权)做到:
(1)促使公司正常合法存续(但相关经营业务暂不开展);
(2)使公司不从事任何将对其财务状况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活动;
(3)使公司不处置其任何权利。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所称违约责任是指: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相关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前,因转让方或受让方的过错(包括推定过错)行为,致使本协议不履行、不能履行或无效、或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责任。
2、如转让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受让方有权选择要求转让方:(1)继续履行本协议,配合并协助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或,(2)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并向受让方支付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3、如受让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转让方有权选择要求受让方:(1)继续履行本协议,向转让方支付约定的转让价款;或,(2)终止履行本协议,并向转让方支付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4、如本协议任何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损失的,守约方仍享有继续求偿权。
5、各方在此同意,对转让价款支付之日以前公司的所有费用支出、债务和责任以及对公司提出的索赔要求使公司受到损失,从而最终导致受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不受本协议规定的违约金额限制。如果该等索赔之诉讼或仲裁之争议程序发生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或受让方由此遭受赔偿之损失后,仍享有权利向转让方追索。
第六条权利和义务的变更
1、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自本协议约定的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受让方将享有作为公司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自本协议约定的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受让方将依据其股权比例继承转让方在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其它相关注册文件中所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3、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对公司的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第七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中国法律没有规定的事项,应适用国际惯例。
第八条争议解决
1、由于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请求或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提出该等事宜后六十(6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或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仲裁协议,则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方式解决该争议。
2、除非仲裁机构、法院的裁决另有规定外,仲裁费、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应由各方继续履行。
第九条生效
本协议由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之后即具法律约束力,自管理局批准登记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条其他规定
1、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
2、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各方之间就转让权益的转让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理解。在此之前各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协商、谈判、承诺或意向、协议等,如与本协议不一致时,应以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定为准。
3、变更
本协议(或依据本协议签订的任何文件)的变更或修改只有在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正式生效。
4、保密条款
本协议的协商过程、内容、履行以及因为洽谈、签订、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知晓的相关资料、情况均应保密,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其授权的代表、经办人等)非经对方书面许可均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人或单位透露,否则受损方有权请求赔偿。
5、本协议的正本一式五份,公司保存一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其余文本用于工商变更记和__X公司存档。本协议由各方的授权代表于本协议开端所述日期签署,特此证明。
(以下为签署处,无正文)
转让方: 受让方:
甲方: 乙方: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8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市设立。本协议书签署之时,甲方持有公司股权。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前提:
1、双方确认,本协议所有内容和条款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后制定并签署,不属于格式条款;本协议签署之时,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本协议无效、可撤销的情形;双方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条款出让目标股权。
2、甲方同意以其个人全部资产对本协议项下甲方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前款甲方出让的公司的股权。股权转让后由乙方承受全部甲方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公司章程约定的注册资本缴纳义务。
3、由于甲方尚未实际出资,经甲乙双方确认,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4、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经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甲方确认已经收到。
三、甲方的保证: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目标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目标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目标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四、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后,乙方成为公司股东。自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日起,按照其股权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经营风险和亏损。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公司债权;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处分。
3、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即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前)公司发生全部债务由甲方以个人资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与乙方无关;乙方先行垫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应当立即偿付乙方。
乙方成为公司股东后公司发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前向乙方全面、如实披露公司债务。因甲方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变更登记: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由甲方负责办理。甲方应当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完毕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甲方因办理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当配合。
3、办理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而发生的全部开支、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________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适当、全面地履行其义务的,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现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亦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此等情形下:甲方应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三的逾期履行违约金直至违约情形消除为止。
(1)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甲方的保证”中以及其它条款中的任何一项保证及/或承诺的;
(2)甲方未依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限办理股权转让的商事登记、更改股东名册、更改目标公司章程等手续的。
3、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限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应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三的逾期履行违约金直至违约情形消除为止。
4、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拒不受领乙方的款项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七、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2、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八、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方全部承担。
九、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转让、受让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因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文本由双方另行签署,任何文本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9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在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份(人民币_______万元),依法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该转让价款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即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______万元,_____年___月__日支付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支付_______万元。
四、甲方保证对所转让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保证本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前该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特别是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来的债权债务,甲方务必向乙方如实说明、不得隐瞒,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股份转让协议,甲方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1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10
本《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转让方、受让方及目标公司,以下各称“一方”,合称“各方”。
鉴于:
1.【目标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有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主营业务为。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2.受让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受让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投资目标公司,拓展其务板块。
3.受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前提条件均已满足或已经有权一方豁免后,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的出资额)及该等股权所代表的一切权益。
4.转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前提条件均已满足或已经有权一方豁免后,向受让方交割标的股权。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就前述标的股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一.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内另行定义,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权益”标的股权以及其他所有与之有关的权利和利益。
“财务报表”指由转让方及目标公司提供给受让方的关于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担保权益”指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第三方权益。
“工商主管部门”指有权主管公司登记、注册事宜的中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关联方”就任何主体而言,指(i)若其为自然人,指该等人士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姊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以及为该等人士或其前述关联人士而设立并存续的信托,或该等人士及其前述关联人士所控制的主体;(ii)若其为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或其他形式的实体,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间接控制该主体的任何一方,或该主体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间接控制的任何一方,或者与该主体共同被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一方。“控制”指:(i)某一主体直接或间接拥有另一主体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注册资本或其他股本权益,无论通过拥有证券,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行使;或(ii)拥有任命管理层、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大多数成员的权力,或(iii)通过合约安排或其他方式,能够控制该另一主体的管理或决策。
“交易”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的交易。
“交割”
指本协议第3.2条先决条件均满足或未满足的条件已相应地被受让方或转让方豁免,标的股权全部无瑕疵地由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
“营业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任何一个公历日。
“元”指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央政府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授权发布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任何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该等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授权的地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重大不利影响”指单独或者累积对目标公司的资产、业务、运营、财务或其他状况作为一整体已经造成或合理预期将会造成价值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损失或价值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其它负面影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变化。但若此等损失或负面影响是由于以下原因所导致的,则不应被视为本协议项下所述的重大不利影响,包括:(i)整体经济的变化、行业或市场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无论此等变化是普适性的,还是仅针对公司运营所处的区域而言;(ii)中国法律或管制政策的变化;(iii)政治环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行为、武装敌对行动和恐怖主义行动)。
“主体”指自然人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非公司企业、合资企业、政府机关或其他机构或组织。
“主营业务”指目标公司根据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所授予的合法资质所开展的主要经营业务。
“交易文件”指本协议、因本交易而修订的目标公司章程及与本交易有关的其他协议和文件。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罢工、骚乱等)、政府颁布法律及政策等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一.2 解释
本协议中提及某一条或某一款时,除非另有明确规定,该提及应为本协议的一条或一款。
第二条 交易
二.1 股权转让
根据协议条款约定之条件,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转让,且受让方应当从转让方受让目标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及其他所有与之相关的权益。
该等权益和权属应当免于任何和所有权利负担,亦不受任何第三方权益的制约或限制。
二.2 股权转让对价及其支付
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100%股权总估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各方同意,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元的出资额,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作价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后,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元的出资额,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各方同意,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该等股权的出资义务。
在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先决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有权豁免有关条件的一方书面豁免的情况下,受让方分三期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以下简称“转让对价”):
(a) 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在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先决条件均已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20%作为首期支付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b) 自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提交至工商主管部门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20%作为第二期价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c) 自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转让对价,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3 股权转让交割
(a) 转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积极准备及敦促目标公司准备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所需资料,并在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2.2条的约定支付首期支付款后五个营业日内向工商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转让方应当积极配合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b)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日为交割日,且本协议第3.2条规定的所有股权交割先决条件应得到满足是股权转让交割的前提(根据第3.2条经有权豁免有关条件的一方书面豁免的除外),交割应以转让方、受让方约定的方式进行。
(c) 受让方应于交割日向转让方提交下述文件:
受让方已经向转让方适当按本协议第2.2条的约定支付了截至交割日应当支付的转让对价的证明文件。
(d) 转让方应于交割日向受让方提交下述文件:
(i)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复印件,决议批准事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所述交易而修订目标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授权签署、交付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
(ii)目标公司于股东会作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章程修订决议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向受让方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原件、股东名册复印件(含有转让方已实缴注册资本的信息);
(iii) 能够证明交易相关的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备案、董事及监事变更等事宜均已完成的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复印件。
第三条 先决条件
三.1 受让方付款的先决条件
除非经受让方书面豁免,受让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对价前,转让方应承诺以下第3.1(a)项至3.1(g)项所述条件已经达成或得到满足:
(a) 受让方已经完成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法律及业务尽职调查,并对尽职调查表示满意。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当尽力配合受让方进行上述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客户会面、提供相关合同、以及目标公司的法律文件和财务资料等,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已经以书面形式向受让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了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信息。
(b)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个营业日内,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当收回其与关联方之间的如附录一所列的应收、其他应收款项,并清偿其与关联方之间的如附录一所列的应付、其他应付款项,并向受让方出具令受让方满意的证明文件及书面承诺,承诺非经目标公司审议通过,转让方及目标公司不会促使目标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而损害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c)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目标公司应当制定并审议通过令受让方满意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依照该等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关联交易。
(d) 目标公司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对本交易及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的同意均已取得。
(e) 除转让方外,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就本次交易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相关书面文件。
(f)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与受让方签署《关于【目标公司】之股东协议》。
(g) 目标公司未发生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三.2 股权交割的先决条件
转让方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的前提是,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前,除非经转让方书面豁免,以下第(a)项至(d)项所列条件已经达成:
(a) 受让方(内部有效审议程序)对本次股权转让及相关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的同意均已取得。
(b) 受让方已按照本协议第2.2条约定支付当期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
(c) 中国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未发布、制定或执行禁止进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则、命令或通知;受让方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或未决事项禁止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导致本协议无效或不能履行。
(d) 本协议第五条中受让方作出的全部陈述和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在本协议签署日是真实的、正确的,并在交割日同样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正确的,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一样。
除非经受让方书面豁免,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前,转让方应承诺以下第(a)项至(e)项所述条件已经达成或得到满足:
(a) 转让方在本协议第四条作出的陈述及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准确的,并在交割日同样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准确的,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一样(但若此等陈述及保证已指明其针对的是某一特定日期,则其应被视为仅就该日期之情形而作出且于该日期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准确的,而非于本协议签署日和交割日而作出)。
(b) 目标公司已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受让方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
(c)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变更及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成。
(d) 中国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未发布或执行禁止进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命令或通知;转让方和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或未决事项禁止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导致本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
(e) 目标公司未发生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第四条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的陈述与保证
除另有指定时间外,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共同、连带地在本协议签署日及交割日向受让方作出如下各项陈述并保证:
四.1 转让方的资格、合法权益
(a) 转让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权力签署和提交有关交易文件并根据有关交易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b) 于交割日,转让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拥有完整的、排他的、合法有效的、可依法处置的所有权,不受任何担保权益的约束。
四.2 不违反
(a) 签署、提交或履行有关交易文件,完成有关交易文件项下责任或义务或遵守有关交易文件的规定不会: (i)导致或构成对以转让方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协议的条款、条件或规定的违约;或(ii)违反适用于转让方或其任何资产的批准文件。
(b) 就转让方合理所知,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与其适用的所有法律、以其为一方的或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任何法院判决、任何仲裁机关的裁决、任何行政机关的决定并无违反或抵触。
四.3 同意
(a) 不存在任何如不取得,本协议项下交易就无法进行的需第三方向转让方作出的同意,或该等同意已由转让方取得,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除转让方以外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目标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有效决议。
(b) 转让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2.3条的约定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应配合提供工商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转让方及目标公司有义务及时予以获得并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4 资格、公司股权
(a) 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b)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c) 目标公司不存在已出资的注册资本非法撤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返还的情况。
(d) 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对目标公司应当缴纳的出资均已缴足,其已缴纳的注册资本完全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5 授权、协议有效性
转让方、目标公司拥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以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有关交易文件项下责任或义务。有关交易文件经转让方、目标公司正式签署后,按照其条款对转让方、目标公司构成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对转让方、目标公司强制执行。
四.6 监管机构的批准及执照
目标公司就其设立、有效存续以及经营其目前所经营的业务所需的所有证照、同意及其它许可及批准已经取得,程序合法合规,并具有完全的效力及作用,而且该等证照、同意及其它许可及批准即使有效期即将届满,目标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续期或重新换证的手续。
四.7 财务资料
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适用的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地反映了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
四.8 中止营业
目标公司未有发生中止营业或进入清算或破产程序,其业务或资产未被相关机构接管或托管。
四.9 税费
目标公司所执行的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无未缴、欠缴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且将对于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四.10 雇员
(a) 目标公司已和全体雇员依法签订,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b)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重大违反劳动、雇用、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情形。
(c) 就转让方和/或目标公司所知,没有任何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威胁要对目标公司提出,也没有其他人威胁要就任何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对目标公司提出,涉及因该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被目标公司雇用或聘用而造成或产生的任何意外、伤害、未支付的薪金、加班费、遣散费、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款项、假期或任何其它事项的索赔,而且没有尚未解决的此类索赔。
四.11 业务合同
目标公司正在执行的所有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主营业务合同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合法有效,且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有关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合理预期将对于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违约事件或潜在纠纷。
四.12 负债
除已于财务报表记载的以外,目标公司没有任何其他借款或债务。
四.13 诉讼
除本协议附录二已披露的情形外,目标公司不涉及其他的未决的或据转让方合理所知威胁要提起的,合理预计将会对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民事、刑事、仲裁或行政程序。
四.14 知识产权
对于目标公司经营其主营业务所需的知识产权,均由目标公司合法拥有或经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提起的可能给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争议、权利请求,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或限制。
四.15 其他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本次交易或导致受让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其他重大不利因素。
第五条 受让方的陈述和保证
受让方向转让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五.1 资格与性质
受让方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能力签订有关交易文件并根据有关交易文件承担法律义务。
五.2 授权、协议有效性
受让方具有合法的权利和能力签署和提交有关交易文件,并完成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交易文件经转让方和受让方适当签署,构成对受让方的合法、有效且有约束力的义务。
五.3 不违反
就受让方合理所知,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与其适用的所有法律、以其为一方的或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任何法院判决、任何仲裁机关的裁决、任何行政机关的决定并无违反或抵触。
五.4 资金和能力保证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受让方用于支付本次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5 同意
不存在任何如不取得,本协议项下交易就无法进行的需第三方向受让方作出的同意,或该等同意已由受让方取得。
第六条 过渡期安排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除非征得受让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a) 引入其他投资者或被收购、兼并,或主动申请破产或解散公司;
(b) 转让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资产;
(c) 为任何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提供担保;
(d) 签署、变更、解除任何金额超过50万元的与公司经营性活动无关的合同;
(e) 进行任何利润分配;
(f) 就上述任何一项签订合同或作出承诺。
第七条 税务、成本及费用
七.1 税收责任
根据中国法律,因进行本协议所述交易产生的应由转让方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等),由转让方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法律,因进行本协议所述交易产生的应由受让方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等),应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2 成本和费用
转让方、受让方应各自承担其已支出或即将支出的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尽职调查及准备、谈判和制作所有文件的费用,包括聘请外部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业顾问的费用,以及谈判、准备本协议和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而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 保密
八.1 保密义务
各方应当尽所有合理之努力,并采取所有必要之措施,对下列信息予以保密,并且确保其各自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专业顾问及其他人士对下列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等信息(以下合称“保密信息”):
(a) 本协议的条款以及条件,包括本协议的存在本身;
(b) 与本协议相关的谈判;
(c)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前或以后已经取得或可取得的,关于目标公司的客户、经营、资产或主营业务等方面信息。
八.2 保密义务的例外
第8.1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a) 为了评估或执行本协议的合理相关目的,而向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的关联方披露;
(b) 为了评估或执行本协议的合理相关目的,而向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专业顾问披露;
(c) 根据适用法律、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或任何政府机关作出的任何有约束力的判决、命令、判令或规定要求披露,但披露程度仅限于强制披露的范围且应事先通知其他方;
(d) 已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非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的规定而成为公众所知)。
第九条 违约赔偿
九.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之情形,则应赔偿其他各方因此而遭受或招致的任何费用、损失、责任、损害赔偿和开支(以下统称“损失”)。
九.2 受让方迟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对价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若受让方逾期支付各期股权转让款超过四十五个营业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受让方应按下述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a) 股权交割前受让方逾期支付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转让方可在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该等违约金;
(b) 股权交割后受让方逾期支付的,受让方除应当配合转让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恢复原状)外,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转让方可在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该等违约金。
本协议因上述情形终止的,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十个营业日内,转让方应将其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扣除受让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返还给受让方。
九.3 因转让方未如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第3.1条约定的付款先决条件中的(b)、(c)项,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受让方应当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因转让方未如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受让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转让方逾期四十五个营业日仍未履行的,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4 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能进行交割的,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九.5 本协议因第9.3条、第9.4条约定情形或转让方其他违约行为而致使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的,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十个营业日内,转让方还应向受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并应按照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向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6 违约的一方按照本协议第9.2条、第9.3条、第9.5条支付违约金后,仍应按照本协议第9.1条的约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条 协议的解除
十.1 解除协议的情形
本协议生效后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出现以下情形的,由转让方、受让方协议解除、依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或依据法律规定解除:
(a) 转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b)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转让方、受让方均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除非因不可抗力导致通信困难,否则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相关证明。
(c) 因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之情形,导致本协议目的落空、无法履行的;或,经另一方催告、通知后,仍不予纠正的,另一方有权通知解除本协议。
(d)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十.2 解除协议的效力
(a) 一旦本协议被解除,转让方、受让方应被解除其在本协议下各自的义务。第八条(保密)、第九条(违约赔偿)、第十条(协议解除)、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第13.2条(通知)、第13.5条(无其他受益人)、第13.6条(可分割性)、第13.7条(并非放弃权利)、第13.9条(效力优先)除外,每一上述条款在本协议解除后应继续有效。
(b)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被解除的,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或进行其他主张的权利。
(c)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解除各方责任。但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该方责任不得免除。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十一.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暴动、罢工、法律法规变更、政府行为等。
十一.2 一方由于遭受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只要其满足以下条件,就不构成违约:(1)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直接造成的;(2)该方已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并已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给其他方或目标公司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发生后,该方已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和目标公司,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个营业日日内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和证明文件,包括陈述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理由说明。
十一.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修订或终止本协议,以及是否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十二.1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应受中国法律管辖。
十二.2 协商
转让方、受让方若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3 仲裁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争议在首次协商后三十日内不能以转让方、受让方均接受的方式解决,则争议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最终解决。仲裁具有终局性。
第十三条 其他
十三.1 修改和修订
依照适用法律,本协议或其附件的修改、修订或补充须通过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协议进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的约定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三.2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一切通知和其他通讯应为书面形式,并且若亲自交付、传真(经确认)、挂号信、由特快专递发出(如邮政快递)或电子邮件寄至被通知方的下述地址(或由各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或电子邮件)时,应视作已经发出。
转让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受让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目标公司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十三.3 生效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三.4 文本
本协议由中文写成,共签署捌份,各方各持贰份,并向工商主管部门报送壹份,其余由目标公司留档,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5 无其他受益人
本协议无意授予本协议各方以外的任何主体任何权利或救济。
十三.6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本协议签署后因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或因本协议签署后的立法行为而成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将不受影响。各方应尽其一切合理努力,以符合该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条款订立目的的有效条款,取代该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条款。
十三.7 并非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不得作为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放弃;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或权力,亦不得妨碍将来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行使。
十三.8 转让
未获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权益、责任或义务。
十三.9 效力优先
转让方与受让方需就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订立满足工商主管部门变更登记要求的股权转让协议和/或其他交易文件的,该等协议或交易文件与本协议冲突、歧义或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附后)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转让方(签字):
签署时间: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目标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附录一: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
应收、应付及其他应收、应付款项明细
序号交易对方款项金额(万元)
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项
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项
附录二:
披露清单
年月日(“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
本披露清单(“本披露清单”)系根据受让方与转让方关于【目标公司】(“公司”)于年月日签署之《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出具。本披露清单就与《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所述事实和情况不一致的情况做出披露。
除另有说明,本披露清单所披露的事实均截至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且本披露清单中提及或定义的术语含义与《股权转让协议》的定义一致。本披露清单披露之事实适用于对《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所有标题和标号项下事宜进行披露。本披露清单所涉及的所有披露信息构成一个整体,所有的标题和标号仅为阅读方便而设,并不改变披露清单的解释,亦不会以任何方式限制任何披露的效力。
本披露清单对所有可能的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的披露不应被理解成对此等可能的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已经存在或已经发生的提示或承认,并且本披露清单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或范广峰及其关联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或义务的承认,也不构成对其利益的否认。
截至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目标公司】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参与的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或执行案件如下: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标的额审理法院案件进度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1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本协议中,甲方与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1、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___,总股本为___。甲方是目标公司的正式注册股东,持有目标公司___%的股份;
2、甲方愿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在符合法定及目标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转让条件及程序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___%股份(合股)(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
3、乙方愿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转让的目标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持有的目标股份对应的出资已全部到位,甲方现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股份以人民币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如所转让的股份对应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资,可约定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并注明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目标股份。)
2、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根据股权变更登记的步骤,按照下列方式将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给甲方:
(1)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元;
(2)协议生效后___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元;
(3)在目标公司办理完毕股东登记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乙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元。
(亦可根据具体情况,根据交易情况约定其他支付条件)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二条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乙双方保证各自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适合民事主体(如是公司的应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约定各项义务的主体资格,并将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本协议。
2、本协议双方在此所作的全部保证、承诺是连续的,不可撤销的,且除法律的明文规定和执行司法裁决之必须外,不受任何争议、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的指令的影响,也不受双方名称及股东变更以及其他变化的影响。本协议双方的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及其他权利义务承接人对本协议双方各自在此所作的保证、承诺以及按本协议规定应履行的义务负有连续的义务和责任。
3、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股份是甲方合法持有的股份,甲方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没有设定任何质押或者其他足以影响股权转让的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司法查封、冻结,并不会因股份转让使乙方受到其他方的指控、追索或遭受其他实质损害。同时,甲方保证,其在交易时向乙方提供的关于目标公司和目标股份的相关财务信息是真实全面的。否则甲方无条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股份转让行为完成后继续有效。
(3)甲方将与乙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
4、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依法受让甲方所持有的目标股份的主体资格。
(除一般民事主体资格要求外,某些行业、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要求)
(2)乙方保证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乙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股份转让行为完成后继续有效。
(4)乙方将与甲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
第三条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第四条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39;约定双方选择(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凭本合同及股权交割清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产权交易中心留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12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20__年3月26日在宜春市袁州区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形式及价格甲方刘敏同意将其持有的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7%的股权作价人民币8000万元整(大写金额:捌仟万元整)转让给乙方。
2、税费缴纳
本合同所产生的甲方需缴纳的各项税费(个人所得税),总计约合人民币500万元整(大写金额:伍佰万元整),由乙方代扣代缴。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乙方代扣代缴税费后,实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7500万元整(大写金额:柒仟伍佰万元整)。
3、付款时间及方式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金额:壹佰万元整)。
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_年4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计人民币2900万元(大写金额:贰仟玖佰万元整)。
③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_年10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笔转让款,计人民币20__万元(大写金额:贰仟万元整)。此笔款项由邓新华(身份证号码:3609022)向甲方提供保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④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_年12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第四笔转让款,计人民币2500万元(大写金额:贰仟伍佰万元整)。此笔款项由李兵秀(身份证号码:36220__)、周庚明(身份证号码:3622273)向甲方提供保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甲方指定收款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西省宜春农商银行账户名:刘敏
银行账号:6226819914900001072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臵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4、乙方接手后将拥有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7%的股权。
第三条盈亏分担
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
1、本合同标的全部股权转让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20__年4月15日前乙方按期足额支付第二笔转让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损害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不依约及时办理移交工作,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以已付金额的千分之二的比例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保证中条款,致使乙方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则本合同终止,并由甲方按照已支付转让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行予以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新疆鑫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13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
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
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
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
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
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经公司董事会透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
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
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
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职责。
三、本协议生效后,
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职责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
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
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
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
经_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资料与本协议有冲突的,
以本协议资料为准,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
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合营公司留存一份,
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14
一、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信息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二、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原因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三、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三条甲方保证与声明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六条争议解决条款
第七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甲方(签字或盖章)
x年x月x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x年x月x日
简单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篇15
出让方:
受让方:
鉴于:
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资成立,其注册资本为________万元,经营期限:长期,经营范围:以公司营业执照为准。
二、股东及股权情况:
1、股东___出资额1020万元,占该公司%的股权;
2、股东___出资额980万元,占该公司%的股权。
三、甲方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现同意将其拥有的股权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该目标股权。
四、资产情况:
1、位于__市__区__街道办,________平方米(约x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编号为:国用()字第___号;土地性质为:___;使用权类型为:有偿出让;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2、位于__市__区__街道办,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约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编号为:国用()字第___号;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有偿出让;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该宗土地现为陕西德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___万元贷款作为担保抵押于西安市新城区信用联社兴庆信用社。
3、该宗地内有热水井一眼。
4、地面附着物、围墙及部分建筑物(以现状为准)。
5、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规划、名称等无形资产。
五、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和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有限公司100%股权,以__万元(__万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甲方所持有该目标公司的100%股权。
2、上述股权转让以股权变更的方式进行。股权变更一次完成;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3、甲方承担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前目标公司所有的债务及任何潜在的可能影响目标公司经营或负债的纠纷。
第二条、价款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首期定金人民币50万元整(伍拾万元整);甲方负责将目标公司土地围墙全部完成及围墙内青苗清除后将土地交与乙方,乙方在____日内再向甲方指定账户内支付第二期定金人民币__万元整(__万元整)。上述定金共计___万元整(__万元整),协议履行后抵作预付款。
2、甲方将场地移交给乙方后____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指定帐户(__市__区信用联社信用社)支付人民币___万元(__万元整)。用作办理"长安国用(97)字第126号"目标土地___万元抵押贷款的清偿手续,该款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第三期付款。解除担保抵押后,甲方须将该宗土地的使用证交与乙方。
3、甲乙双方公司交割后____日内,甲方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的所有工商变更手续后,乙方于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第四期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__万元整)。
4、第四期转让款付清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转让款___万元整(___壹万元整)。至此,转让款项全部付清。
第三条、目标公司交割
1、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由乙方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审计,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审计结果出具后如与甲方提供的基本情况相一致,方具备公司交割的条件。
2、本次股权转让的定金(壹佰万元整)全部支付后____日内,双方交接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封存公司所有印章,编制《公司转让交割单》,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协议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3、自公司交割之日起至新工商执照领取期间,如需使用印章,双方共同启封,有权用印人应在双方监督下对用印情况进行记录并签字。取得新的营业证照及新刻制印章后由双方共同销毁原印章。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A、在协议约定时间内配合完成公司资产交接和股权变更工商手续;
B、负责承担公司截至股权变更之前所已发生的或潜在的债务;
C、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A、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转让价款。
B、全力配合甲方完成转让的各项手续及交接工作。
C、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保证和承诺
甲方向乙方做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1、保证目标公司是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持续经营的所有法律条件,保证所提供的公司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全面、完整的,没有隐瞒和虚假。
2、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具有完全处分权,且保证所转让之股权未被抵押、查封,并不受第三人追索;在本协议签订之日除公司名下土地证编号为国用()字第___号地块对外设有___万元抵押以外,其公司土地使用权无权属争议,再无对外设定抵押或担保、未被查封、转让或与他人合作;取得土地证编号为国用()字第___号和国用()字第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已缴清。
3、保证在交接前不存在用公司的印章盖空白纸等可能导致公司权益受损害的不当行为;因印鉴所产生的债务及可能引起的纠纷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承诺其披露的公司信息无遗漏,无有损或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任何隐瞒,如有遗漏或隐瞒,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5、甲方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如目标公司出现任何股权转让前的因素导致的纠纷或诉讼,均由甲方承担完全责任,并由甲方控股的陕西德融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附)。
6、甲方承诺在目标公司整体移交后,协助乙方协调各种社会关系。
第六条、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由协议约定的付款期满之日算起,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2、甲方未能按期完整向乙方交接公司资产、帐务、文件资料及完成股权变更,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当期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3、甲方如隐瞒或未完全披露公司信息或未妥善处理公司原有债务或纠纷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甲方除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按应赔偿额的10%承担违约金。
第八条:费用承担
因股权转让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公证、工商登记、税费)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应承担部分。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协议履行完毕时自行失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的具有协议内容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口头约定则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3、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所签的制式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不符的,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一式四分,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股权转让方):
乙方(股权受让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