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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道路限行通告

时间: 淑娟 通告

我们常常会遇到机动车限行的情况,这是为了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今天小编整理了机动车道路限行通告范本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机动车道路限行通告

机动车道路限行通告篇1

为进一步提升河西新城城市品质,应建邺区人民政府要求,自20__年12月27日起,江山大街、扬子江大道、应天大街、凤台南路、绕城公路围合以内的区域(不含合围道路),全天禁止重型货车(含黄牌专项作业车)通行,河西大街不在禁行之列。

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管理。因施工等事由需要进入限行区的,请至交警四大队(金沙江东街29号)申领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特此通告。

机动车道路限行通告篇2

据市交管局消息,北京市将于9月15日至9月18日期间,对本市、非本市机动车进行交通管理措施调整,届时机动车将不受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交通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本市机动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和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机动车道路限行通告篇3

3月18日,__市交管局发布了清明节至五一前后部分陵园和景区的交通管制措施,20__年__清明节交通管制时间及道路具体规定如下:

东湖周边分单双号通行

时间:4月5日、6日、7日、12日、13日、19日、20日、26日、27日,5月1日、2日、3日这12天,每天的9:00至17:00,

道路:通过沿湖大道(东湖大门至落雁路)、东湖东路(落雁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东湖东路至天鹅路)、卓刀泉北路(东湖南路至八一路)、鲁磨路(植物园路至东湖东路)、植物园路的机动车,按单双号通行(公交车、出租车及旅游大客车、外埠小客车除外)。

部分墓区机动车限行

时间:4月5日、6日、7日这7天,每天7:00至15:00

道路:1、通往扁担山墓区的汉阳大道(龙阳大道至三环线)以及通往石门峰墓区的森林大道(青王路至光谷四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2、通往八叠山墓区的'316国道(苏家墩至左庙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苏家墩往左庙路方向)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

3、青王路(武东路至珞喻东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4、百合路(光谷三路至光谷四路)、光谷四路(森林大道至百合路)、森林大道(光谷三路至花山大道立交)禁止车辆停放。

岱黄高速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

另外,通告还规定,4月4日、5日、6日、7日、8日这5天,每天的6:00至12:00,岱黄高速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

交警提醒,市民在通行上述交通管理措施区域时,请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及民警的现场指挥通行。同时,交管部门还将随时根据道路通行状况,采取临时性的交通管理措施。

机动车道路限行通告篇4

按照我局关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小客车不限行的相关规定,现将中秋节期间(9月15日零时起至9月17日24时止)、国庆节期间(10月1日零时起至10月7日24时止)小型客车尾号限行的规定说明如下:

一、节日期间外地小客车不受“开四停四”通行限制,自9月18日零时以及10月8日零时起“开四停四”周期清零并重新进行计算。

二、节日期间贵阳市籍专段号牌及原段号牌小型客车不实行尾号限行。

三、节日期间贵阳市籍普通号牌小型客车(号牌尾号为英文)限行时段不变,即每日07时至21时禁止通行一环及一环以内道路。

机动车道路限行通告篇5

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区域及限行时间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福山辖区交通现状,现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限制通行区域及限行时间调整如下:

一、24小时限行区域

1.建成区奇泉路以东(不含奇泉路),G15高速南辅路以南(不含南辅路),王懿荣大街以北(不含王懿荣大街),永达街、港城西大街、王懿荣大街外夹河以西(含外夹河桥);

2.奇泉路南延全程;

3.杏坛路全程;

4.聚贤路全程;

5.河滨南路两甲桥路口以北(不含路口);

6.福山开发区北京路(308省道以南,不含308省道路口)。

二、分时段限行道路

1.每天6:30至8:30、16:30至18:30,凤凰山路全程、福新路永和路以南、梧桐路全程、魏山路全程。

2.每天6:00至12:00,228国道福山大集路段、204国道回里大集路段、204国道东陌堂大集路段、308省道高疃大集路段、308省道南厚兹沟大集路段、308省道义井大集路段、308省道东厅大集路段、210省道下许家大集路段、回郝路西黄山大集路段、高谷路孙家疃大集路段、古张路曲家大集路段、古张路王家疃村大集路段。

3.每年5月20日起至6月底全天限行,308省道东厅樱桃市场路段、高谷路东罗格庄村村西樱桃市场路段、古张路曲家大樱桃市场路段、龙泉路尚德樱桃市场路段、龙泉路张格庄大樱桃市场路段。

三、路面限行管理交通标志指示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路面交通标志指示为准。

四、本通告自20__年10月18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__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__年10月12日

机动车道路限行通告篇6

为更好的维护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区交通安全畅通,减少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自20__年12月16日0时起,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限行黄牌照货车,同时采取环城高速或国省道远程绕行组织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海河路、银川路、银川路与307国道连接线、307国道(迎宾大道-西三环)路段、西三环、渤海路、长芦大道合围区域;永济东路(长芦大道-307国道)路段、307国道(永济东路-长芦大道)路段、长芦大道合围区域。

以上道路均含在限行区域内。

二、限行时段

24小时。

三、限行车型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其他黄牌照的载货汽车。

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持相关手续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四、绕行路线

根据沧州市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限行车辆绕行以下路线通行:

(一)高速公路绕行路线

黄骅市去往青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廊沧高速公路、京沪(京台)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台(京沪)高速公路青县站、廊沧高速公路木门店站下路;黄骅市去往孟村回族自治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沪高速公路孟村西站下路;黄骅市去往南皮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京台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台高速公路南皮站下路;黄骅市去往献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可选择从黄石高速公路河城街站、大陈庄站下路;黄骅市去往河间市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保沧高速公路河间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孟村县去往青县方向,绕行京沪高速公路、廊沧高速公路、京沪(京台)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台(京沪)高速公路青县站、廊沧高速公路木门店站下路;孟村回族自治县去往南皮县方向,绕行京沪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京台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台高速公路南皮站下路;孟村回族自治县去往河间市方向,绕行京沪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保沧高速公路河间站下路;孟村回族自治县去往献县方向,绕行京沪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可选择从黄石高速公路河城街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南皮县去往青县方向,绕行京台高速公路、廊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沪(京台)高速公路青县站、廊沧高速公路木门店站下路;南皮县去往献县方向,绕行京台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可选择从黄石高速公路河城街站下路;南皮县去往河间市方向,绕行京台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保沧高速公路河间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献县去往青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京沪(京台)高速公路、廊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沪(京台)高速公路青县站、廊沧高速公路木门店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青县去往河间市方向,绕行京沪(京台)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保沧高速公路河间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石黄高速沧州西口禁止限行车型向北(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南(南皮方向)驶出高速。

京台高速沧州北口禁止限行车型向东(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西(河间方向)驶出高速。

石黄高速沧州东口禁止限行车型向西(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东(孟村方向)驶出高速。

廊沧高速西花园口禁止限行车型驶出高速。

(二)国省道绕行路线

方向一(北)

路线1(从北往西方向):青县-青县西连接线-廊泊线-保沧线-景淮连接线-307线-106线-献县-河间-河龙线-肃宁。

路线2(从北往东方向):青县-104国道-徐官屯-廊沧高速-307线开发区(走市区方向到经八路往沧乐线到盐山)-黄骅。(如廊沧高速封闭,走青县-青县西连接线-廊泊线-正港线-盐山-205线-黄骅)

路线3(从北往南方向):青县-青县西连接线-廊泊线-泊头。

方向二(南)

路线(从南往北方向):泊头、南皮-正港线-廊泊线-青县西连接线-青县。

方向三(东)

路线1(从东往西方向):黄骅-205线-盐山-正港线-孟村-南皮-泊头-正港线-富镇-106线-献县、河间。

路线2(从东往北方向):黄骅-307线-廊沧高速-姚官屯出口-104线-青县。(如廊沧高速封闭,走黄骅-205线-盐山-正港线-廊泊线-青县西连接线-青县)

方向四(西)

路线1(从西往东方向)河间-106线-献县-307线-廊泊线-正港线-泊头-正港线-盐山-205线-黄骅。

路线2(从西往北方向)河间-106线-献县-307线-景淮连接线-保沧线-廊泊线-青县西连接线-青县。

五、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六、本通告内容由通告发布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动车道路限行通告篇7

为确保我县城区交通安全,缓解交通拥堵,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大队决定对城区道路实施部分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中(含)型以上载货汽车、工程车、专用作业车(以下统称限行车辆)。

二、限行时间及路段:

1、人民街、西新街、滨河路、南新街(交警大队以北)全天24小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2、东环路(东关桥以南)、南新街(交警大队以南)、大店新区路段,每日6时至22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通行证办理

1、提供城区居民生活必须品运输的限行车辆,在县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

2、城区建筑施工车辆、垃圾运输车辆确需通行的,由运输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住建局审批后,持有效证件到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

3、黄标车、无标车,一律不予办理通行证。

五、本通告自20__年11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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