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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人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时间: 吴泽 条例

第一条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安全许可。

人数在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展览、展销、游园、灯会、庙会、焰火晚会、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乡村接太公、唱太公戏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200人以下大型群众性活动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三条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各村(社区)须积极协助维护活动期间的社会治安。

第四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承办者是指具体负责组织举办大型活动,并以其名义申报安全许可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是指承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第五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三)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五)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六)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七)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八)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九)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工作方案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活动主办日20日前报所在乡镇审核,审核后7日内报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二)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三)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

(四)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

(五)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六)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八)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八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四)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第九条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二)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三)服从安全管理,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投掷杂物。

第十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承办者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事项负主体责任,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负责安全监管,各村(社区)负责报告和协助配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第十一条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二)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对安全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予以指导;

(四)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五)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职责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二)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

(三)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

(四)不服从上级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

第十三条大型群众性活动如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大冶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人左右的活动是否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

答: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包括体育比赛、演唱会、音乐会、展览、展销、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以及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

200人的活动需要报批吗

法律分析:

20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须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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