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和报告的区别
请示和报告都属于公文,都是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陈述意见的上行文,那么请示和报告的区别是什么呢?今天小编整理了请示和报告的区别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请示和报告的区别
请示和报告的区别在于内容要求、侧重点、行文目的的不同。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送材料等使用的一种公文,报告是一种呈报性的上行文。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一种公文,属于上行文,请示具有呈批性和回复性的特点。
行文时间不同:
报告:是为了让上级机关了解和掌握情况,它所涉及的工作或事项,可能尚未进行或办理,可能正在进行或办理,也可能已经完成或办毕。因此,报告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请示:请示中的工作或事项,必须经过上级机关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办理。因此,请示必须事前行文,切不可“先斩后奏”。毛泽东说过:“事前请示、事后报告”。
行文内容不同:
报告:可以是一文一事,作专题性报告;也可以一文数事,作综合性报告。请示:必须一文一事,便于上级机关及时审批。如果在一份请示中写了几件事项,上级机关在审核时可能会因为有些事项尚需研究而不能立即批复,从而延误本可立即批复事项的办理。行文目的不同:报告:目的只是为了让上级机关了解掌握情况,或者提出意见、建议,一般无需上级机关批准。请示: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上级机关的审核、批准,必须要求上级机关及时给予批复。行文重心不同:报告:陈述性公文,以叙事为主。请示:请示性公文,以说理为主。
请示写作要求
请示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五部分组成。
请示的正文,主要由请示的原因、内容、要求三部分组成,请示时应将理由陈述充分,提出的解决方案应具体,切实可行。请示的注意事项除其特点中所述之外,还应注意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切忌用报告代请示行文;请求的内容若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时,在正常情况下应事先进行协商,必要时还可联合行文,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应如实在请示中反映出来;另外请求拨款的应附预算表;请求批准规章制度的,应附规章制度的内容;请示处理问题的,本单位应先明确表态;正式印发请示送上级机关时,应在文头注明签发人姓名。
报告基本格式
标题,包括事由和公文名称。
主送机关,发文单位的直属上级领导机关。
正文,结构与一般公文相同。从内容方面看,报情况的,应有情况、说明、结论三部分,其中情况不能省略;报意见的,应有依据、说明、设想三部分,其中意见设想不能省去。从形式上看,复杂一点的要分开头、主体、结尾。开头使用多的是导语式、提问式给个总概念或引起注意。主体可分部分加二级标题或分条加序码。
结尾,可展望、预测,亦可省略,但结语不能省。
打报告要注意做到:
情况确凿,观点鲜明,想法明确,口吻得体,不要夹带请示事项。
注意结语:
呈转报告的要写上“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参照执行。”最后写明发文机关、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