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终止后会带来哪些不良影响
保险合同终止后会带来哪些不良影响
保险合同终止后,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将不复存在,双方都不必继续履约。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终止保险合同能拿回本金多少
保险退保可以退回来的费用在本金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一百之间。
投保人在犹豫期内退保或者以保单合同无效为由退保,都是有可能可以全额退保的。投保人在犹豫期后正常退保的话,退回来的钱就是保单现金价值,这个钱可能是已交保费的百分之十,也有可能是百分之五十等。
一般来说,缴费时间越长,保单的现金价值就越高,但是重疾险等保险的话,即便全部缴费完成,现金价值也会小于已交保费,所以大家退保前还是要考虑清楚。
保险合同条款里的免赔额是什么意思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损失在一定限度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可分为"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
免赔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减少一些频繁发生的小额赔付支出,提高被保险人的责任心和注意力,避免不应发生的损失发生,同时也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免赔额的规定是国际和国内保险公司的通行做法。
什么情况下常见保险合同无效
常见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如与不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签定的保险合同,与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签定的保险合同;
2.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即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
3.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保险合同当事人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下签定的保险合同;
4.保险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5.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投保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
6.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
7.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解除的区别
1.直接原因不同
保险合同终止的直接原因是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一方死亡或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发生;保险合同的解除虽然也需要某些法定或约定事由,但解除合同的直接原因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2.履行程度和效力不同
保险合同的终止通常是合同期限届满或履行完毕,此时保险合同也随之而终止,所以也叫自然终止;保险合同解除时,原有合同并未履行完毕,期限也未届满,而是将正在生效的保险合同提前终止其效力。
3.法律后果不同
保险合同终止后,原合同权利义务归于消灭,不存在溯及既往的问题;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提前终止合同,存在解除合同的效力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