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简单劳动合同
乙方(受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就甲方聘请乙方为其行政人事部经理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聘用岗位
根据甲方长期发展及公司运营需要,甲方特聘请乙方为其行政人事部经理。
二、合同期限
(一)双方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即20__年6月9日—20__年9月9日,试用期内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20__0元月,每月8日前以转入乙方建设银行卡方式支付,卡号。试用期满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均可提出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协议为三年期,自20__年6月9日至20__年9月8日止,乙方应在协议期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担当行政人事经理的工作。
三、薪资报酬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就该工作岗位实行底薪加绩效工资制度,试用合格,在本合同聘用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320__元/月(人民币)的薪资,每月8日前以转入乙方建设银行卡方式支付,卡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员工的绩效考核标准给予乙方奖励。
(二)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安排。
(三)由于乙方坚持自行在自己所在区域参加社会保险,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另支付乙方参保费用800元/月(人民币),并为乙方投保雇主责任险50万/年。乙方不得因社保问题再提出任何不当要求。
四、工作时间
(一)甲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因工作需要乙方有义务不领薪加班,周休日按公司规定执行,但至少每周有一个休息日。
五、工作职责
试用期内,甲方依据本合同及甲方相关制度,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落实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并完善公司人
(二)结合公司实际,做好适合公司的工作岗位分析;主导人才招聘与测评、
(三)策划和组织培训、实施绩效考核、建立人员晋升标准;有效提升现有管理人员水平,取得总经理认可的效果。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赛歌迪品牌营销开发的相关
工作,分配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薪资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营销总监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获取薪资报酬;
3、对甲方营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经营秘密,乙方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得对外扩散;
3、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甲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4、按时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5、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6、爱护甲方的财产;
7、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聘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甲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薪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聘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结清财务借款,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营销总监职务。
九、附则
(一)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项协议、聘用合同变更协议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或终止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年_月_日日期:_年_月-日
员工简单劳动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日起至___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号。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报酬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动报酬为____元/月或计件或月工资不少于当年底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____元/月。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39;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各执____份,劳动者乙方必须当事人签字。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员工简单劳动合同篇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长沙市湘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周宁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长沙市营盘路260号 现住址: 经济类型: 民营 户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点:长沙天都大酒店19016号房
联系电话:0731- 89753984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1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20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1年。
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即自 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试用期满,甲方应及时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或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满,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该职位要求,经双方同意可以调换职位的,甲方可以提供其他职位,试用期自新职位上岗当日起重新计算。
乙方应在__年_月_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实际工作表现,提升或降低乙方的职务,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或岗位,并相应变动乙方的岗位工资。
第三条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职责所属及上级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及工作安排,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决定。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第六条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节日和假期。
第七条 甲方遇有紧急情况,依法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九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入职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在工作期间,应积极接受甲方有关职业道德、工作技能、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 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的工资政策、甲方工资制度和乙方业绩考核情况,确定乙方工资水平,并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报酬,此工资将不迟于次月十五日发放。
乙方工资包括:基本工资( )+保险补贴( )+绩效奖金( )共计 元/月,每月的加班费、相关福利、年终奖另计,乙方的养老保险由公司发放补贴,员工按规定自行缴纳,必要时,可委托公司帮忙办理,但公司需按上缴的实际金额如实代扣员工的保险费用。 乙方工资的增减,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均按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每年将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湖南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因公或因病死亡,其遗属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七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湖南省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业务操作流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商业、技术秘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八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工作业绩及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
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前三十天协商本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前,双方应先按以下时间办理工作交接,其中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借)款、工资的办结等: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应按协商的时间办理交接;
2、 甲方或乙方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需在提出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办理交接;
3、 甲方或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属于试用期员工的,双方需在三日内办理交接;乙方已转正的,双方需在提出通知后的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方能正式办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续手续;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在乙方未办理完工作交接前,甲方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甲方自乙方的离岗停止原工作之日起停发工资待遇。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时间进行交接、拒不交接或交接手续不齐备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第三十五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劳动合同,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十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和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因甲方原因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需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或赔偿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第三十八条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按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20%赔偿甲方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约定,应按照第三十八条中预定的第1项中的招收录用费和第2项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预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四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 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 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第四十五条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于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第四十六条 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极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技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必要时,双方另行签订《商
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七条 凡由甲方出资培训、进修和招(接)收乙方的,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接收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招(接)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等费用。
第四十八条 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件,凡内容与本合同相关的,均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今后国家和湖南省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是,国家和湖南省的新规定不再涉及原来劳动关系中双方已履行完毕的内容。
第五十条 本合同书中空格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除乙方个人资料需乙方填写外,其他均由甲方负责填写,本合同中甲方及法定代表人应盖章;乙方姓名、出生年月等内容应与乙方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一致,乙方应签名。乙方确定本合同中乙方住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准确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乙方因此未收到甲方送达的文书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涂改无效。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十三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并对考核不合格者按奖惩规定处理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个人材料及出具的所有证件均为本人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料,若个人信息有所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提供相应证明并知会公司;如未尽此项义务者,发生因与公司掌握信息不符造成争议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公司规章制度依法修改后,只要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即新的规章制度当然取代原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4.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需对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进行调整的,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双方签字的员工岗位异动申请单、任命书、调动函或降职(级)书等书面文件作为合同岗位变更协议,不再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员工简单劳动合同篇4
甲方: 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 方: (以下称“乙方”
家 庭 住 址: 邮 编:
户 籍 地 址: 邮 编:
联系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紧 急 联系人: 紧急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
1.1 依法应告知乙方的相关事项,甲方均已如实告知。
1.2 乙方向甲方承诺: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劳务及其他雇佣关系,不存在尚具法律效力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陈述的一切信息资料均是真实的,并愿意接受甲方的《员工手册》及最新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
1.3 本合同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自 月起至 年月日止。 试用期1.4 试用期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2.1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乙方在工作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做出必要的调整,对此,乙方确认已被事先如实告知,并表示接受。
2.2 乙方的工作地址为:
2.3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从事
2.4 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5 乙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精力、能力和技术,仅用于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上,除确保自身的工作达到甲方为其规定的岗位职责标准外,还应完成甲方为其安排的本岗位工作以外的临时工作,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达到或超过预期的商业目的,并不得从事兼职或第二职业。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 乙方的岗位实行:
标准工时制 □不定时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
3.2 休息休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标准执行。
3.3 乙方如未经批准或因其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延长的工作时间不支付报酬。
4.劳动报酬
4.1 乙方的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等项目构成。所得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间的基本工资标准为 元。
(2)月考核工资基数为 元。甲方根据相应的考核规定,对乙方进行必要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4.2 甲方在次月的
4.3 甲方将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4.4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或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业,且甲方没给乙方安排工作的,甲方应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5.社会保障
5.1 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参加下列社会保险:
城保 □小镇保(□享受补贴 □不享受补贴)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5.2 乙方如在工作时间发生工伤事故,需24小时之内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相应处理。若乙方延误通知甲方,造成甲方对事故经过无法取证,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1 甲方提供劳动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执行符合国家职业危害防护标准的要求。
6.2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有违反,将承担甲方规章制度的相应纪律处分和经济损失赔偿等。
7.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7.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7.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7.3符合法定终止条件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本合同终止。
7.4甲方解除或终止乙方劳动合同,均以退工单为准。
7.5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即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
7.6 未能在30天内完整提供甲方要求的录用相关资料,致使甲方不能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或办理相关法定手续等的。
7.7 提供虚假资料的。
7.8 擅自离岗连续满三个工作日,视为自动离职的。
7.9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应依法并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工作交接。
7.10 由于乙方的原因未按前条约定履行工作交接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具有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事务的,甲方可以暂停支付乙方最后一期工资。
8.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终止本合同,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9.劳动争议
9.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先行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2 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发布的各类书面通知、双方的书面协议等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依据。
10. 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甲乙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10.2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绩效考核制度》
(3)《薪酬制度》
(4)《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5)《员工手册》
10.3在乙方处于联系障碍状态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10.4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
10.5 本合同约定期间内,乙方不得自行或指使、诱导他人从事直接或间接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与甲方相同、相似、类似或相关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 本合同内容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10.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0.8 其他约定:
10.9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简单劳动合同篇5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局制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日。本合同终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达到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工作制。
第五条
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按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元。
第八条
乙方的保险待遇按执行。
第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员工简单劳动合同篇6
(甲方) 聘用(乙方) 为业务经理,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从年 月 日 起到 年 月 日止,聘请为本公司;合同期限为 年。
(二)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的前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公司产品的宣传,执行公司区域营销计划的实施。
2、负责公司推销及相关业务的接洽与联系,同时将相关客户资料备案到负责人处。
3、收集、掌握并反馈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市场动向等方面信息,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4、跟踪并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妥善处理客户问题,收集并反馈客户对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期望,帮助本公司改善经营策略和服务水平。
5、服从甲方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薪酬制度
推广期实行底薪+提成方式,非推广期只计提成方式。
1、推广期薪酬:底薪,试用期合格后薪酬标准为:底薪
2、非推广期薪酬:完成推广期任务后,非推广期是接受订单日期,凡是客户下了订单并结清货款的,则有提成,提成按第1点计算。
3、每个季度每个业务员的业绩情况,并对业绩好的业务给予一定奖励。
4、甲方每月定期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薪酬;甲方的薪酬发放日为每月15日。
四、工作时间及差旅费用
1、工作时间:
1)每天10小时工作制(含中午)(8:30~18:30),乙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甲方根据需要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回公司安排工作。原则上每周必须回公司参加周例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需提前一天向公司负责人请假。
2)每月有三天休息,超出三天按每天基本工资费用扣除。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公司负责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非推广期不需要出差的,则在公司正常上班,上班时间为9:00~18:00,负责与客户日常联络等工作。
2、差旅费用:公司负责每个业务员推广费用,车费实销实报(需注明所到地方及出差成效),餐费按15元/餐。
五、双方约定
1、乙方要遵守甲方制定的公司,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和奖惩。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开展业务工作创造相应的条件和支持,乙方不得以公司的名义从事任何与本职业务无关一切活动,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由本人自负。
3、乙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交付公司存档。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附加协议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二个月未给公司带来任何业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按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如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简单劳动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省、市有关劳动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定期合同。
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
第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该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及地点工作。
第三条工作地点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应按用工单位安排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与岗位变更。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乙方派往的用工单位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制;2.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六条甲方要求并督促用工单位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以及必要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如乙方为此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向甲方书面报告,由甲方出面协调。
第八条甲方会同用工单位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有义务按照用工单位的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应保证如实告知甲方其身体健康情况。
甲方:
乙方:
日期:
员工简单劳动合同篇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所在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年____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年____月日起至年____月 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____月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年____月日起至年____月 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____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 )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具体工作时间可由甲方根据需要进行安排或调整。鉴于乙方所在职位为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该职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度,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工资中已经包含了超时和延时工作的加班工资。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
1.银行代发
2.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民法典》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约定事项
(一)依据《劳动民法典》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
1.在乙方和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因从事本合同下的工作或者利用甲方的设备或资源作出任何发明或与工作有关的任何文字或图形作品及商业信息等属于甲方的专有财产。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该发明、文字或图形作品及商业信息,并应采取必要步骤,包括签署有关文件使得甲方取得该发明、文字或图形作品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
2.乙方对于本合同的内容以及甲方可能向乙方披露的任何与甲方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有关的所有资料,甲方或甲方关联实体的促销或财务资料,与甲方产品、程序、业务或服务有关的资料,乙方同意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同意不得介绍或推荐甲方其他乙方到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工作,但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和制度指派甲方其他乙方到本甲方不同营业地点或本甲方的关联甲方工作除外。本合同到期或因任何X因终止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到甲方的竞争对手处工作。本条义务与本合同因任何X因终止后继续有效。
(二)其它事项的约定: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并无需作任何赔偿:
(1)在试用期内甲方决定不再录用的;
(2)严重违反员工手册、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因乙方的故意行为或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乙方将甲方的财产据为己有,或因其他营私舞弊行为给甲方利益造成任何损害;
(5)乙方触犯刑事法律或被劳动教养;
(6)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或所允许的其他情形。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或负责人签名(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