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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合同转让

时间: 新华 合同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为盘活资产、调整产业结构,决定对公司解散后的剩余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上述资产。

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资产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转让资产的范围

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资产如下:

1、配件及办公设施。

2、未完工的环保设施。

3、享受国家关于小纸厂的环保补贴款。

第二条转让作价

双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以双方协商价为准确定,即人民币万元(不含税价)。

第三条转让交易日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解散后的剩余资产,其交易日确定为20__年2月26日。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1、双方同意,乙方承担银行债务万元,另外支付元现金给甲方。

2、公司解散后外欠所有债务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3、公司解散后各位股东按出资额收回出资款和分红款。

第五条转让资产的交付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六条承诺与保证

1、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3、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懂事会审议批准;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承诺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用电、用水过户,及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

第七条产权过户登记

转让资产的&39;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出具相关手续。

第八条税费

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资产,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资产价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价款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股东会批准后,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如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均应依照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资产转让后,原公司的职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资产转让后,甲方应当将租赁的土地征得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给乙方使用,租赁办法协商出租另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20__年__月__日

资产合同转让篇2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转让钣金车间的全部资产一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物

位于____市____工业园____路____号厂房的钣金车间内的全部资产,含生产设备等,具体设备、数量细目以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代表在库存清册上签名确认的所载设备名称、盘点数量为准。

第二条转让价格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

第三条支付方式

1.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

2.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

3.在乙方支付上述两期款项后,甲方应以本交易总额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按乙方要求开具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给甲方。

4.甲方的收款账户为:

账号: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甲方亦可书面委托乙方将上述款项汇入指定的第三人的账户或甲方的其他账户。

第四条交接日期及地点

双方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进行交接,各方各派代表人以上负责交接事宜,交接地点为市工业园路号厂房现场。

第五条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甲方在本合同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4.收到乙方首期转让款后,乙方即成为本合同书所指转让标的的所有权人,甲方不再对转让标的拥有任何权利。

5.交接日前(包括在交接日后才发现的),甲方因原车间生产经营对外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或其他纠纷、对内与原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概由甲方负责清理,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乙方保证用于受让转让标的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即被认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由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收到乙方首期转让款后,如第三人主张并有充分证据表明其为转让标的的合法权利人,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转让款,并支付本合同转让款的%作为赔偿金。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在与乙方办理转让标的物交接同时,解除与原车间厂房的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并付清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与车间厂房的业主另订租赁合同,但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2.甲方原钣金车间聘请的员工,由甲方负责解除合同,并依法补偿,支付工资、社保等费用,再由乙方与该部分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乙方不同意留用者,由甲方负责安排。

3.甲方原有生产订单,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作为分割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已经出货或者收货的归属甲方,以后所发生的.收货归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发函知会生产单的另一方有关本条的安排。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合同转让篇3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20__年12月 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 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资产合同转让篇4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订立:

转让方:(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为:

受让方:(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为: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法持有义见下文)的全部资产;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合法从事其目前正在从事的业务;

3.乙方有意向甲方购买甲方亦有意向乙方转让上述资产;

4.日出具批复,同意甲方将的资产转让给予乙方,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5.日作出批复,对于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义见下文)予以确认,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6.广电局于于年月日作出批复,批准甲方将

的资产向乙方转让,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7.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写作和配合,促进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

就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再次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之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资产:即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3.转让生效日:本协议第五条所述之转让生效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或若截止年月日上述生效条件仍未能完全达成,依据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另一日期。

4.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年准日的转让资产的估值报告,由编写,并经国有资产管理局承认。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依据本协议规定条件将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字甲方受让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日内完成有关的合同(包括本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车辆权属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转让资产

甲乙双方同意,在评估基准日,本协议所述的并将于转让生效日向乙方转让的全部资产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甲乙双方确认,在转让生效日,甲方将上述全部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他的办公司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不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设施。

3.文件盒资料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转让资产的全部业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子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

4.合同权益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由甲方在转让生效之日前所签订并存在的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修正、修改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列载本协议附件四的有关设备购买、租赁、定做、运输及建筑安装的主要合同、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险单以及其他的所有合同、协议契约、承诺函、保证函、信用证、提单、货单、各种票据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以及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

2.乙方应当在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的.转让生效日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协议前款规定的转让价格总数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所述转让资产的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

2.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另一日期作为转让生效日或解除本协议,上述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即为转让生效日。

第六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已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并不会构成甲方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2.甲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收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极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4.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影响转让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授予,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转让资产中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由甲方投保,且该等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直至转让生效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转让生效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是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

6.截至转让生效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在转让生效日之前对转让资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并且并不存在任何为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转让生效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8.甲方没有关于有关转让资产的、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9.与转让生效日,转让资产中的房屋、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0.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转让生效日前的转让资产有关的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1.在转让生效日后,甲方本身不会(而甲方亦将促使其所有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有关企业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2.在相关期间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使用及保养及经营管理

13.即使在转让生效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一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拥有其正在拥有的资产,并合法经营其正在经营的业务。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应予适用的香港有关法律法规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一步的协商,并在转让生效日前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够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签署后,当发生针对转让资产或乙方,但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转让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是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做出赔偿。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判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二条使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第十三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以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但是,甲乙双方在此互相同意对方指定其各自的有关的附属企业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义务,同时视为由其指定的附属企业所享有及承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

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乙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版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

二、关于资产转让的政府批复

三、证明转让资产合法性的文件(政府批复等)

四、合同清单

五、保险单

资产合同转让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目标企业股东):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

1.年月日,甲、乙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依据协议,乙方向甲方转让乙方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甲、乙双方需就《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目标企业估值

甲、乙双方同意对目标企业估值采取市盈率法计算,协议各方同意对目标企业全面稀释的投资后整体估值,按20__年预测利润的8倍市盈率计算,20__年预测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亿元,目标企

业全面稀释的投资后整体估值为:________________1亿元x8=8亿元。(预测税后净利润x市盈率倍数)

第二条投资价格与投资金额

甲方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投资完成后,甲方获得目标企业投资后(交割后)股权的12.5%。投资完成后,目标企业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亿元,甲方投资金额中的1250万元计入目标企业注册资本,剩余8750万元计入目标企业资本公积金。

第三条估值调整

1.如果目标企业20__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95%,即人民币9500万元,则目标企业全面稀释的投资后估值保持人民币8亿元不变。甲方投资及所获得的股权比例维持不变。

2.如果目标企业20__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低于预测利润的95%,即低于人民币9500万元(不含本数),则目标企业全面稀释的投资后估值应根据以下公式调整:________________全面稀释的投资后估值=8倍市盈率x目标企业20__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

此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其所持有的目标企业股权,或者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以股权形式补偿的,补偿的股权比例=1亿元÷调整后整体估值-12.5%;以货币形式补偿的,乙方应向甲方补偿的货币金额=1亿元-调整后的估值x12.5%。甲方取得乙方补偿,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对价。

第四条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

1.乙方、目标企业承诺,目标企业20__年、20__年、20__年的净利润分别达到1亿元、1.2亿元、1.5亿元。

2.当目标企业20__年度的承诺利润未实现时,按照估值调整之约定处理。当20__年、20__年承诺利润未实现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业绩补偿:________________

方式一: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以向目标企业无偿赠与的方式补足目标企业当年的承诺利润;

方式二:________________乙方增加对目标企业投资,并将投资款全部计入资本公积金项下由全体股东共享,使甲方所持目标企业股权对应的所有者权益与目标企业实现当年承诺利润的效果等同;

方式三:________________乙方直接向甲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投资金额x(1-当年实现利润/当年承诺利润)。

第五条投资方式

甲方的本次投资为股权投资,以受让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投资款项用途

目标企业应根据经批准的目标企业预算和营业计划将从甲方获得的投资款项用于业务扩张、补充流动资金或投资人认可的其他用途。

第七条利润分配与留存收益的处置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甲方完成正式投资期间,目标企业不得进行利润分配。目标企业历史上的留存收益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第八条反稀释条款

1.若目标企业发行任何新股(可转换为股权的证券票据),且该等新股的每百分比股权单价(新低价格)低于本投资协议约定的股权的每百分比股权单价,则作为一项全面估值反稀释保护措施,甲方有权以零对价进一步获得目标企业发行的股权,以保障发行该等新股后甲方对其所持的目标企业所有股权权益(包括本次投资所得股权和额外股权)所支付的平均对价相当于新低价格;但是员工持股计划下发行股权或者目标企业股权激励安排下发行股权的情况除外。

2.如上述方案因为中国法律法规政策调整而不可行,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前款项下的反稀释义务;乙方应以零对价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企业股权,以保障甲方对其持有的目标企业所有股权权益(包括本次投资所得股权和额外股权)所支付的平均对价相当于新低价格。

第九条优先认购权

本协议项下投资完成后,目标企业再增加注册资本时,对新增注册资本甲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但是,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_______

(1)目标企业职工持股计划;

(2)行使既有期权或增资权;

(3)目标企业公开发行股票;

(4)与股票分拆、红利股、资本重组和类似交易相关的按比例所做的调整;

(5)其他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的情况。

第十条保护性条款

目标企业的下列事项,除需按目标企业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表决外,还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批准、生效:________________

1.支付股息、分配利润;

2.目标企业改制、合并、分立、重大资产重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解散与清算;

3.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售卖、抵押、质押、典当等;

4.对外担保或其他可能导致目标企业承担大额或有负债的事项;

5.增加或者减少董事会、监事会的席位数;

6.修改公司章程;

7.对会计制度和政策做出重大变更;

8.改变公司的主营业务、市场定位,根本性改变公司的产品结构;

9.其他由协议各方商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董事会人员安排

甲方完成投资后,目标企业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人组成,甲方委派2名董事。董事会会议应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知情权

甲方持有目标企业股权期间,目标企业应将下列企业信息以适当的形式提供给甲方,以使甲方了解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预算情况:________________

1.在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90天内提供经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之后的合并财务报告和经营报告;

2.每财务季度结束之后的45天之内提供未审计的季度财务报告和经营报告;

甲方:

乙方:

日期:

资产合同转让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______公司资产,乙方在_________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_________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二、______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号,地号为_______的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_______年。

2.座落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的______公司院内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______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市审计事务所双审验字_________年_________号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总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_________页,被评估资产确认汇总表_________份。

4.______公司所属“_________”牌、“_________”注册商标。

三、原_____________总公司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______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十五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用电、用水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国资局划拔整体资产划拨单、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注销原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总公司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产权登记。

六、_________市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1.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_________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_________为准。

(5)享受_________市最新优惠政策。

2.货源保证供应方面,_________市政府承诺:

(1)贷款发展地方_____饲养业,扶持_____,建立固定、集中的享有独家__________。首先保证为乙方新办企业日提供生产用原料_____________吨以上,若达不到上述标准,_________市政府负责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如市场发生变化,导致乙方新办企业______________吨上下浮动_________%时,乙方新办企业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_____协议约定的____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具体调整。收购价格随行就市。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_____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_____时,_________市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保证乙方新办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_____,该合理价格应以__________及周边地区同期平均收价为参考价确定。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_________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订鲜奶供应协议(协议见附件_________)。

3.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4._________市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_________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_________市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2)由于现厂址所处地理位置,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开发收益权,但需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优惠政策_________市政府召集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落实,并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认。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_________万元付至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企业改造试车正式投产同时日产________吨时,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_____万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_________万元。双方约定,待_________有限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收购______公司金额款项_________万元的剩余款每________年付一次,_________年内全部付清(另有还款明细)。

5.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_________%付给甲方做为充抵收购款,另_________%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工本费由乙方负责)。资产清点工作双方共同进行,甲方应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清点应有书面记载,以上工作在协议签订_________天之内完成。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_________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用工权。

2._________总公司对外签订的三份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订协议为准。

3.乙方在付给甲方_________万元后,另投入_________万元对设备进行改造、维修。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善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保证有关奶源协议的落实,如由于未能落实影响乙方正常经常,则甲方应按乙方正常收购价格按天数赔付乙方。

3.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_________%计赔损失。

4._________政府应保证乙方奶源的供应,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设附件七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_________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7.鲜奶供应协议。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相关部门各执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资产合同转让篇7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E-mail:

传真: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E-mail:

传真: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进行转让,该标的账面价值元,评估价值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中心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双方约定在内,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过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为保证条件,分次,分别在付清。

四、资产交割

乙方通过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者首付款后,甲乙双方(1、按付款比例;2、一次性)进行资产交割,甲方将编制好的《资产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六、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赔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九、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负责,于日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邢台市产权交易市场凭本合同及《资产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五页,附件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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