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合同样本
受托人:______,男(女),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本人系____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__%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____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____,兹委托____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____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____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年__月__日
股权转让的合同样本篇2
转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是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2、截止20__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股,其中甲方作为股东,持有股,占总股本的%。
3、方拟转让,乙方拟受让甲方所持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__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订立本股份转让合同,作为明确双方在完成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以资甲、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义
1.1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语具有下面含义:
1.1.1合同:指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深圳市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
1.1.2转让:指甲方将其所合法持有标的股份转移至乙方名下的行为。
1.13会计报告:经过审计的年月日为基准日的会计报告。
1.1.4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5基准日:指年月日,即为报告截止日。
1.1.6标的股份:由甲方根据本合同转让并由乙方受让的股股份。
1.1.8是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1.1.9签署日:是指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
1.1.10生效日:具有本合同第15.1条赋予其含义。
1.1.11股份转让完成日:指甲、乙双方全部交割标的的股份转让总金额并在深__证券登记的有限公司办妥标的股份的登记过户手续之日。
1.1.12终止日:指甲、乙双方或者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和/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1.13不可抗力:具有本合同等十三条赋予其含义。
1.1.14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2本合同引用任何法律条文,均应当作出如下理解或解释:
1.2.1签署本合同时生效的有关法律条文及其修改、补充。
1.2.2签署本合同时生效的根据有关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通知、命令。
1.3本合同中每一款的标题为方便提示,并不对条款的含义或解释构成任何影响。
二、股份转让
2.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股股份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和条件有偿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2.2本合同项下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股国家股股份,占康__尔总股本的%。
三、会计报告
3.1甲、乙双方同意将作为本合同之必备附件,并以《报告》中业经有资格从事证券业务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验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以及该年度报告中的相关信息作为甲、乙双方此次股份转让的资产及财务依据。
四、承诺与保证
4.1作为股份转让方及康__尔的第一大股东,甲方就本合同签署日之前甲方自身以及有关情况向乙方作出如下说明、承诺和保证;
4.1.1法律地位
①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康__尔具备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②甲方系标的的股份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与此对应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转让其所拥有的标的股份,该股份未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及/或第三方权益。
④除本合同外,没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将会生效的`合同和/或其他约束性安排导致将标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2作为股份受让方,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4.2.1法律地位
①乙方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具备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②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乙方具备受让甲方拥有的标的股份的法定资格。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和条件从甲方受让股份。
4.2.2财务能力
①乙方拥有足够的财政资源和资金能力履行本合同,合同的付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并保证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②乙方不会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导致其财政资源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和其它重大逆向影响。
4.2.3第三方关系
①乙方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其与任何三方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合同、合同、责任和义务安排、承诺、约束)的障碍。
②乙方不存在因其与第三方关系而导致的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的障碍。
4.3持续性
本条前述甲、乙双方相互作出的承诺与保证是持续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等承诺和保证将被视为重复作出,且不因股份转让交易的完成而失效。
五、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5.1参考中所载明的康__尔每股净资产值为0.13元,甲、乙双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0.13
5.2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份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下同)元。
5.3甲、乙双方同意的付款方式如下:
①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20%作为,支付数额为元。同时也作为履行本合同的。
②本股份转让经批准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作为第二期付款,支付数额为元。
③本股份转让经批准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作为第三期付款,支付数额为元。
5.4乙方应将上述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帐户:
收款人: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__司
开户行:
帐号:
若甲方根据需要对上述指定银行帐户进行变更,则甲方应在约定的付款日之前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付款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5乙方应以人民币现金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5.6乙方有权提前支付任何一期或全部应付转让价款,甲方对此表示同意并将给予收款上的全力配合。
5.7涉及本合同项下股份转让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未明确定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50%。
六、信息披露与登记过户
6.1本合同签署后,应按照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定要求和程序将本合同按有关规定上报各级有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6.5标的股份的转让审批及变更登记由双方共同办理,在不违反本合同各项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必须在对方提出要求后迅速提供有关文件,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由延误承担。
七、股权的转移与取得
7.1甲、乙双方在依照第6.4条的规定办理完股份登记过户手续后,乙方即合法取得甲方所转让的股份的所有权,届时,乙方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康__尔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全享有标的股份的股东权利,承担标的股份的股东义务。
八、告知
8.1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允许并协
股权转让的合同样本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合同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合同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合同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合同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股权转让的合同样本篇4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____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占有股份____%。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2、受让方(乙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____(甲方)同意将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权价值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____(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____(形式)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____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____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法定代表:
200_年_月_日 于 (签署地点)
股权转让的合同样本篇5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4.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7.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8.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
9.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其所依据之相关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权利义务关系,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10.争议解决约定:
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2.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的合同样本篇6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让让(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
1.【】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在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元,业务范围为:;
2.转让方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在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元,持有【】公司%的股权;
3.受让方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在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元;
4.转让方将其持有占【】公司注册资本%的股权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上述股权。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上述目标股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1.1转让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协议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2根据1.1条之约定计算,双方同意转让方以总额人民币万元的价格将协议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3双方确认,上述协议股权转让款已包含对交割日之前因目标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的判断、评估、计算。
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
三、有关【】公司盈亏的分担
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受让方根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有的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与亏损。
四、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之日起日内,【】公司应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变更,转让方、受让方均应予以配合。
五、承诺与保证
5.1转让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均已获得【】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
5.2转让方承诺并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其拥有完全、不可争议的处分权,该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并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转让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给受让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3转让方承诺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以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在这些手续完成后,受让方能够合法拥有本次所转让的全部股权,并可对抗任何第三人对此提出的异议。
5.4受让方承诺并保证按时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六、不可抗力事件
任何一方因战争、动乱、罢工、自然灾害等主观上不能预见、客观上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致使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其应将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对方,并须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情及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经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
七、相关费用负担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八、违约责任
8.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适当、全面地履行各自所承担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8.2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的转让款及利息,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8.3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2若因履行本协议或对本协议解释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各方在发生争议之日起30日内未能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10.1本协议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一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的合同样本篇7
股权转让即股东依法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自由转让原则为基础,股权限制转让原则为例外。但审判实践中,往往由于当事人各方因对股权转让限制规则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纠纷。
根据是否给付对价?股权转让可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有偿转让从某种意义而言,是将股权进行权利商品化,使其成为一种特殊商品在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行为。无偿转让主要指因公司股东赠与、继承、夫妻分割财产等情形而使公司股权主体发生变动的行为。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主张股权转让无效一般多因股权交易转让合同。纠纷形成的事由多为:出资未到位的股东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转让股权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成为一人公司;股权转让违反了公司章程内容等。当前,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所适用法律体系尚不完备,一般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公司章程进行综合性审查。在此先举一例:
20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约定各出资50万元,甲、乙均已实际出资到位,丙仅出资30万元。该公司章程明确载明:原始股东因任何事由均不得对外转让出资。20年5月2日,丁邀请甲、乙、丙到当地某一酒店用餐。席间,丙表示欲将其股份作价60万元转让给丁,甲和乙当时未表态。20年5月3日,丙和丁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次日,丁持该协议找到甲和乙,要求甲和乙为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并要求公司为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甲和乙不允。嗣后?甲和乙将丙列为被告、丁列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丙和丁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其理由为:一、丙的出资未实际到位,没有处分权;二、丙的行为违背了公司章程;三、丙的转让行为没有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同时也剥夺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四、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和工商管理部门股东变更登记?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丙和丁的抗辩意见为:一、甲和乙明知股权转让行为而未明确反对意见,应视为默示;二、出资未到位与股权转让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同时丁同意补足出资并同意承担利息损失;三、公司章程不得转让出资的限制条款违反了公司法股权可以转让的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四、股权转让行为应由私法进行调整,公司内部股东名册登记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不属法定生效要件,其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双方主要的争点为:一是丙出资未到位其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二是甲和乙未作表态是否构成默示;三是公司法条款内容与公司章程内容不一致是否构成冲突,如何应用;四是变更股权登记是否属生效要件。笔者认为:
一、出资未到位的股权仍可进行转让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公司财产基础。但出资与股权属不同的.法律概念。(1)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属一种违约行为,其他股东对于违约股东享有违约请求权。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分为不履行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2)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能否认公司的人格。有人认为,出资不到位则表示公司的财产不完整,从而否认了公司的人格。此意见主要是混淆了公司财产与注册资金之间的关系。公司是否具备法人人格,其资产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注册资金数额与公司的财产数额并不等同,换言之,注册资金数额并不等同于股东的股权总额;(3)公司法并未限制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法无禁止便自由”。
二、股东转让股权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时,应给予其他股东必要的承诺期间
其他股东对于拟转让股权股东的转让请求可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但该行为属要式行为,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决议。案例中甲和乙的行为不构成默示。(1)股东未当场表态并不等于默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本案中一是甲和乙没有当场表态的法定义务;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应给予甲和乙对丁的资信情况进行必要调查的时间;三是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当然,并非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转让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如书面出具征求意见函,其他股东分别书面答复且意见一致的仍可视为股东会意见一致。但应给其他股东必要的答复时间。对于股份转让股东的表决方式理论界亦有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行使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一条亦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故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以资本多数来定。另一种意见认为,股权转让虽属股东会行使的职能,但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规定属于特别性规定,特别性规定应优于一般性规定。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应按股东人数来行使表决权。
三、违反章程有效规定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出资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出资人之间基于信任关系而自由组合的结果,公司的章程便是公司内部“自治性法规”,公司章程内容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均为有效,股东应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权利分配等方面约定有特别条款时,应从其约定。当然,股权也属于财产权利,按照财产权利的要素,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公司法对于股权的可转让性亦给予了确认。针对本案例,有人认为:该条款限制了财产的有偿转让,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不利于及时调整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当属无效条款。笔者认为,公司章程从合同层面可以视为合同条款,依照合同严格履行原则,股东应全面履行。对于不得转让条款的合法性问题?首先,该约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属股东的合意;其次,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权可以转让?但对外转让时设置了一个前置程序,即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换言之,其他股东可以不同意拟转让的股东对外转让出资。退一步讲,即使股东一定要转让出资亦可以对内转让,并未限制其有效财产权利的实施;再说,从章程修改程序而言,即使章程中的个别条款不尽合理,仍应通过召开股东会的形式来修改章程,以彰显公司章程的严肃性。
四、股权转让合同并非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股东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
股权登记属商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股权转让后应办理两项变更登记手续,一项是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一项是工商股东变更登记。对于登记的功能和性质,学界有不同说法,有登记效力说、有登记对抗说,还有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登记效力说认为:公司运作应本着交易自由,管理从严的原则。否则,不利于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不利于稳定正常的经济秩序。虽然,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股权登记后才生效,但股权变更而未登记,受让方实际上并未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尚未生效,故将两项登记视为设权性登记?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原经济庭于1997年7月4日给中国证监会的答复中确立了“股份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过户手续为有效”的原则;登记对抗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与股东实际取得股权属不同概念,有不同的内涵,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有个时间差问题,股权转让合同仅确定了受让方与转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的签订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必然履行。受让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实际取得股权,合同处于生效而未履行的状态。受让方可依法主张违约赔偿请求,亦可主张公司及股东继续履行合同,通过诉讼途径以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股权身份以代替股东名册登记,并强行进行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由法院向工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工商部门据此协助登记)?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认为?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方取得股权的标志?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并不意味着受让方股东资格的自然取得。但是?受让方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对其股东身份进行确认。一旦登记上册则最终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至此生效。至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因受让人在股权名册变更登记后便已开始行使股东的权利,工商变更登记仅仅起到对外公示的效力,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对于上述三种观点,笔者赞同登记对抗说。
股权转让的合同样本篇8
有限公司(以下甲方)与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就转让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定金及付款安排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付给甲方___________万,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
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____日期满后___________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之后,双方应立即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让方付给甲方________万,余款在________年内付清(不计利息),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在签定本协议后,双方应积极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A。保证其转让之股权无法律瑕疵,可以对抗任何
第三人;
B。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之审批及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C。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
A。按照本协议
第二条之规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价款;
B。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手续。
第四条转让前_________公司的债权债务尽由转让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以后条件成熟后,在浦江的分公司的经营归___________经营,具体协议以后双方商定并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
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____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其余交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