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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

时间: 新华 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承包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其中,如完成承包行为的车辆为乙方提供。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以及车辆使用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承包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__日止。

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3、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二、补充承包经营方式:

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作为完成承包经营的运输工具(勾选):

1、甲方提供运输工具。( )

甲方提供物流车辆的车牌号、型号、吨位、机械状况、服务内容及价格等事宜本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2、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 )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号,发动机号 ,以及随车工具。

3、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上述车辆,由甲方统一办理保险投保。(费用自理)

5、上述车辆,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进行维修、保养的,应统一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每周一、二、三、四、五、六、天运行,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及运营质量考核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包经营保证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其中叁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时支付;剩余贰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2、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3、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提成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甲方有义务公平、公正、合理的为乙方组织货物配载。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学习时间为 月 日,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甲方有义务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和通知,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评比等活动。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运输。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统一服务规范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7、甲方有权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有权决定对运输货物投保货物损失险。

甲方有义务选择服务质量优良、保险费用适中、理陪迅捷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义务对提供的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为乙方投保驾驶员人身伤害保险。

8、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不低于同地区、同行业的费用标准。

9、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

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乙方有义务按车辆相关规定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容整洁。乙方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和机动车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的

5、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换车、配载的、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7、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连续两次违章驾驶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三次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的

4、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5、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6、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8、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9、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 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 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 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 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兰州市城关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篇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____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____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2.乙方分理处________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__________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_________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1

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1

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1

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1

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________年的业务基数为_________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________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

六、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篇3

甲方(托运人):

地址:

电话:

乙方(承运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已达成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__的运输委托给乙方,合同期为__年。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为止。

二、货物的起运地点:

到达地点:

三、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瓷土,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甲方的义务:

4.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4.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4.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4.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义务:

5.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指定地点。

5.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5.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5.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六、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6.1、当乙方接受甲方托运,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待运输业务完成后甲方会将费用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6.2、运费按收货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八、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缺失、短少、损坏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8.1、货物丢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300元/吨照价赔偿。

8.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九、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篇4

______(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______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包机人于______月______日起包用______型飞机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包机费用总共__________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__公斤(内______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__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承运人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鉴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2)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3)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4)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5)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6)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7)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8)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3)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5)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3、费用与结算

(1)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标准。

(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运输费用结算单”

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3)结算方式为______,以每月______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______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______‰的滞纳金。

4、保密条款

(1)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2)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5、保险及赔偿责任约定

(1)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保险,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丢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成本证明(加发票)为准,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部分,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2)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安全,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免负条款除外)。

(5)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险。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______‰、(贵重货物)货值的______%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______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______元人民币的货物。

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

(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7、修改与补充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8、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9、其它

(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篇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路货物运输条例》有关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起、止地点:由至。

二,货物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三,货物运输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四,费用标准及运输结算方式

1、本次运输费元,大写:

2、结算时间,货物运达目的地凭交货通知单,用户签字盖章后30天内返回甲方,甲方见单一次性结算运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运输规定。

2、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确的货物名称、货物类型等货物信息。

3、按甲方要求承运货物时,乙方应准确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不得拖延。

4、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运输到达用户地点,拖延未到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有争议无法协商时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协商解决的办法,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篇7

协议编号:

甲方(顺丰):

乙方(客户):乙方月结相关信息:

(一)月结卡号(客户编码):

(二)结算账号:月结起算日期:年月日

(三)月结对账单投递方式选择:(可单选或同时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电子邮箱账单发送邮箱地址:@(由甲方填写)

账单接收邮箱地址:@(由乙方填写)

□快递乙方地址:□营业地址□其他地址:

对账人姓名:对账人联系电话/手机:

乙方为甲方货件速递客户,且双方已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方便运费及关费用的结算,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多于一个月度的赊款信用,即乙方成为甲方之月结客户。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更好的保持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特别条款:风险提示与救济方式

1.1双方均意识到:快递是通过集货混装所进行的多式联运方式,在“收件—分类建包—中转--安检—空运(或陆运)—提货—中转—分拣—派送”等过程中,存在某些非甲方可控制的挤压、冲撞等影响安全的因素。虽然托寄物毁损、遗失的概率很低,但仍存在这方面的风险。乙方同意根据托寄物的实际状况,积极采取分票寄运、保价、妥善包装等手段,使相应风险得到最大程度的降低。

1.2甲方提供的基本快递服务,系依据托寄物的重量(而非托寄物的价值)收取基本运费,根据公平的原则,甲方的赔偿标准也以乙方所支付的运费(而非托寄物的价值)作为基础。为弥补潜在风险所造成的损失,避免双方因损失赔偿产生争议及纠纷,双方就以下重要风险与救济方式明确如下:

1.2.1限价及分票寄运:甲方所提供的快递服务,每票托寄物的单票价值上限为2万元;如托寄物单票价值超过2万元,请乙方将托寄物自行拆分至每票价值2万元以下并分别快递,以分散托寄物全部毁损、遗失的风险。

1.2.2保价:甲方提供的保价服务,系基于托寄物价值(而非托寄物重量)收取费用,并基于托寄物受损价值进行赔偿。如乙方认为甲方基于运费所进行的赔偿不足以弥补托寄物实际损失的,应根据托寄物的实际价值,选择等值保价服务,以足额弥补托寄物毁损、遗失后所造成的损失。

1.3乙方依据上述1.2条所述进行分票和保价后,可能导致每票托寄物单重不足1KG首重,并进而使乙方的整体运费(基本运费和保费)增加。但依据本协议规定,甲方整体赔偿责任亦将加重,属“公平”基础上的对等义务承担。乙方需慎重评估、权衡费用支出与足额赔偿救济的利弊,如乙方为节省运费未按上述约定进行分票寄运和保价,双方将按照本协议第6.1.1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4如因托寄物价值过高或托寄物自身物理性质等原因,难以通过上述“分票寄运+保价”的方式得到足额救济的,请乙方自行选择亲自押运或其他更为稳妥的运输方式。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按其公开承诺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乙方提供快递服务,负责将乙方的托寄物及时、安全地送达收件人。

2.2甲方有权按照托寄物的重量收取基本运费,并根据乙方选择的附加业务收取附加费用。甲方无审核托寄物实际价值的能力和义务。

2.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或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托寄物开封、检查、核实。如发现托寄物属不予托寄范围,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并有权收取所发生的费用。

2.4若乙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未付清运费及其他费用(下称“费用”)的,甲方有权留置托寄物,留置期限为三个月(自寄件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乙方或收件人仍未付费用的,甲方可以变卖托寄物并优先受偿。

2.5乙方选择代收货款业务的,需先与甲方签署《代收货款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双方协议约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托寄物件时,应履行下列基本义务:

3.1.1如实申报托寄物内容、数量、声明价值等托寄物资料,准确、真实地填写甲方运单之各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付款方式和服务项目、填写客户编码、月结账号、寄件人、收件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3.1.2妥善包装托寄物,对于易碎品更应加强内外包装,做足一切措施保障托寄物安运输。

3.2以下属于禁止寄递的物品:发票、有价票证、国家禁寄的刊物、文物、首饰、护照、私人证件、单证、合同、批文、现金、私人信函、核销单、动物、药物、毒品、液体物品、仿制物品、产地来源不正确物品、有腐蚀性或放射性等危险、易燃易爆品、白色粉末及一切法律法规禁止邮寄的物品。乙方需确保托寄物不属于上述物品。

3.3除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外,甲方对于托寄物的安全、质量、环保、权利瑕疵等不承担保证责任,乙方需要确保托寄物的内容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属于禁止生产、销售、传播的物品;

2)符合国家规定的或者与第三方约定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

3)托寄物不会造成收件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的损害,也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4如约定由收件人付费的,乙方可自寄件之日起七日内要求更改为由乙方付费,并需要向甲方支付每票20元的手续费;但如收件人已经支付运费的,则不可更改付费方式。

3.5如托寄物在派送时需要支付入仓费,则该费用由乙方或其指定的付款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入仓费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付款方需额外承担服务费,除非乙方在寄件时明确指示如需支付入仓费则不予派送。(备注:入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国内入仓______元人民币,香港入仓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入仓服务费标准,并予以公布。)

3.6乙方可作出不同的付款指示,但如果收件人或第三方不履行付款责任时,乙方须对与本票托寄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费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往返运费、仓储费、保价费、入仓费等。

3.7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偿付所欠甲方的月结费用,不得以理赔尚未结束为由拖延支付、拒绝支付或擅自从所欠运费中直接扣除月结费用。

3.8乙方可通过甲方网站、服务热线等渠道事先了解甲方公开承诺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并据此选择甲方所提供的快递服务。

第四条特殊约定

4.1乙方的员工为乙方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的,该行为视为乙方行为,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不能以未经公司盖章或指定代表签字为由,否认乙方员工代为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之行为。乙方应明确告知其员工有关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以促使其员工用工作之便托寄、接收乙方物品或个人物品时,了解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

4.2如乙方为快件收件方,且乙方同意以月结方式支付到件费用,乙方亦应在签收货件时填写月结账号,以便双方核对。在必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证明资料和文件。

4.3因收件人以外的第三方原因(如盗窃、抢劫、交通事故等)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延误派送、无法派送的,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报警、证据保全、鉴定等)向该第三方索赔。

4.4如乙方同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之间存在买卖等商业交易关系,且托寄物属于该商业交易标的物的,则乙方在交付托寄物前,需要将甲方承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赔偿标准等相关事宜明确告知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并彼此就商业交易相关的损失赔偿和责任承担方式达成共识,同时,乙方需要采取合理措施使甲方免于遭受托寄物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提出的索赔或诉讼风险,如因收件方(或相对第三方)向甲方索赔或提起诉讼造成甲方损失的,对于超出本协议约定赔偿标准的部分,乙方同意对甲方予以补偿。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方式

5.1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提供上月收寄货件费用的月结账单供乙方审核,月结费用根据甲方结算月度内公开施行的收费标准和乙方实际发生的票件量计算。乙方如对该月结账单持有异议,应自甲方送达月结账单之日起六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如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异议之日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运费及相关费用。

5.2乙方可采取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月结费用。乙方支付月结费用时,应按财务制度规范操作。现金结算的,需保留甲方收款人的规范签收记录。否则,乙方需要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如收件方或第三方拒付或付款金额不足5.3乙方指定由收件方或第三方支付甲方费用时,的,则应付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每票加收手续费20元。

5.4甲方对乙方的退费或赔偿,在双方确认金额后,乙方可以从下月应付费用中抵扣。

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运费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1)当乙方无法定事由拖欠甲方全部或部分月结费用超过十五日;

5.6对于乙方拖欠运费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支付拖欠数额的5‰作为逾期违约金。

第六条托寄物的毁损、灭失赔偿(非常重要,请仔细阅读)

6.1保价与赔偿。甲方为乙方承运的国内快件(不包括香港件、台湾件、澳门件)提供保价服务,由乙方根据托寄物的实际价值和赔偿要求,自行评估并选择。双方均明确知晓:保价业务的选择与否对于托寄物毁损、灭失之后的赔付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约定赔付标准如下:

6.1.1未保价托寄物赔偿标准:若因甲方过失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的,甲方将免除本次运费,同时,甲方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运费的九倍。

6.1.2保价托寄物赔偿标准:若因甲方过失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的,甲方按照保价的声明价值及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则甲方按托寄物的声明价值和损失的比例赔偿。

6.2在遵照第6.1条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就托寄物的声明价值与实际价值达成如下共识:

6.2.1甲方收取的保价费用依照乙方对托寄物的声明价值为准。鉴于甲方无法对托寄物的实际价值进行核实,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托寄物的实际价值来申报声明价值。对于高价值或非常贵重的物品,甲方提示乙方采取随身携带运送等更为安全的方式。

6.2.2保价托寄物的赔偿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即:如乙方托寄物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甲方不对超过其实际价值的部分承担责任;如果乙方托寄物的声明价值低于实际价值,则甲方不对实际价值超过声明价值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6.3因甲方过失造成托寄物迟延派送的,甲方将免除本次运费。

6.4托寄物已经保价的,按照第6.1.2条的规定执行。

6.5乙方因违反第3.1、3.2、3.3条规定的义务导致甲方遭受政府部门、机场、港口管理部门等机构采取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或遭受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牵连,如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6如乙方已按托寄物的实际价值或声明价值获得赔偿的,托寄物的所有权及其相应的索赔权利即按比例转移至甲方所有。

第七条赔偿责任免除条款

7.1因下列原因造成托寄物毁损灭失、延误派送、无法派送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测、无法控制或无法避免的客观因素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大雾等恶劣天气罢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法规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抢劫、飞车抢夺等暴力犯罪。

2)因托寄物的自然性质、内在缺陷或合理损耗造成的。

3)因乙方、收件人的自身过错造成的,如乙方没有如实申报托寄物资料,乙方交付的托寄物属于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收件人迟延受领托寄物等情形。

7.2乙方自寄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起赔偿要求的。

7.3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一条(“风险提示与救济方式”)的规定,未进行分票寄运和保价,却提出超过本协议第6.1.1条赔偿标准之外的赔偿要求。

7.4基于托寄物可能获得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商业机会、商业价值等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7.5无论托寄物是否保价,如果甲方、乙方或第三方就托寄物购买了保险,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托寄物毁损灭失的,保险公司已经向乙方或第三方承担或许诺承担保险理赔责任后,甲方在此范围内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三十日任一方均无异议终止本协议的,协议自动续期,每次续展一年,依此类推。

8.2除按本协议第5.5条之规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8.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前所签订的关于结算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书的效力即告终止。

第九条其他

9.1本协议所称托寄物的“实际价值”或“实际损失”,是指托寄物本身的成本价格或损失,不包括基于托寄物可能获得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市场机会等任何直接、间接损失,或特殊商业价值损失。

9.2如乙方经营场所、名称及主体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则甲方不再为乙方提供月结服务,9.2.1如乙方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不在甲方服务区域内,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应付费用。费用结清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9.2.2如乙方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仍处于甲方的同一业务区域,由甲方对乙方相关资料进行更新后,可继续履行本协议;

9.2.3乙方如变更名称,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协议继续有效;

9.2.4乙方经营主体如发生分立、合并等变更,乙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同时本协议终止。变更后的主体如需继续与甲方合作,应与甲方另行签订月结协议。

9.3本协议条款未规定的,或者本协议条款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快递企业协会制定的快递服务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国内外行业惯例执行。

9.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签字代表:联系人:营业地址: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税务登记号:

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签字代表:联系人:营业地址:签订日期:年月日

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篇8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__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

买方:

签订日期:

7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