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电子版
乙方(员工): 户籍地址: 居住(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为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
2、以完成一定工作内容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 。
3、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从事任何影响甲方工作的兼职,且不违反其他单位的竞业限制规定,否则甲方可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岗位为 。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及岗位职责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生产经营所涉区域。
4、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时,乙方表示愿意,以下情况乙方无条件服从:
(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急需,需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的,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要求,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根据工作需求,双方同意对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
2、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安排调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乙方自愿、自行加班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3、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的休息休假。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如可能接触高温、噪声、射线、粉尘等化学、物理和生物等职业危害因素),已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甲方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的劳动安全规定。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执行。
3、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
1、每月20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发放),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的税前工资采用下列第()方式确定,:
(1)乙方实行固定月薪制,每月为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为 元人民币。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办法,工资为每月(含周六加班工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额为 元人民币。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劳动定额按乙方规定的计件标准执行,因乙方生产量按排不满时记件额低于 元/月的,按 元/月的标准发放。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知晓并同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
八、合同的终止和解除规定
(一)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按规定解除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甲方提供的岗位工作的,并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甲方依法进行裁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规定提前履行通知义务: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4、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5、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乙方提前30天要求辞职,提出解除合同的;
7、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期内,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五)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履行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如经甲方认可完成交接,甲方可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时支付相关报酬。
(六)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一周前书面向甲方表示是否要求续签劳动合同,不提交书面意见则视为乙方不要求续签。
(七)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后,乙方拒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九、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因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因甲方违法用工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依法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2、因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以及乙方在就职期间因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未按规定提前通知而解除劳动合同或擅自离职的,则放弃在公司的未领报酬。
3、合同期内,乙方接受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乙方的服务期限为5年,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而解除合同或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用按服务年限相应比例数额的违约金。
4、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甲方的交易、管理、技术等信息以及按约应为第三保密的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就职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因乙方违反甲方保密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姓名):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电子版篇2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的标的
1、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
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自产的系列产品,具体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以甲方的价格表(附件1)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产品的包装均以甲方出厂标准,包装物甲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计价。
4、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件,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报价表标注。
第二条交货、验收方式
1、甲方实行含税出厂价。
2、乙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货运原件,以便协助解决。否则甲方视为乙方以按要求收货。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的义务。
2、甲方有及时、准确的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和证件的义务。
3、乙方在保质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经查证后,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无偿调换、退货的义务(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年销售任务为_____万元,每月最低_____万元。乙方在销售期间应按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进货。如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的___%或全年未完成销售任务的___%,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无论是乙方放弃还是甲方取缔其经销权,乙方应无条件保证甲方产品的可持续稳定发展以及配合甲方做好渠道、市场的交接工作。
3、乙方承诺在甲方产品到达乙方仓库___月内在建立完善的甲方产品销售体系。
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销商品等支持的权利。
5、甲方提供不超过生产日期___天的产品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6、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业务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7、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和跨区销售、否则取消所有返利,并取消销售甲方产品的资格。
第五条销售要求及销售政策
1、为保证甲、乙双方经营利益和有效销售甲方的产品,甲方提供元人民币作为诚信铺底金,合同到期或终止时乙方必须将诚信铺底金全额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销售系列产品_____万元。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内完成销售任务_____万元,甲方按销售额的返利给乙方。
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内完成销售任务_____万元以上,甲方按销售额的_____返利给乙方。
6、合同有效期内销售额在_____万元以下则无返利。
7、所有返利都必须是在合同期满且货款结清后的次月甲方以产品兑现给乙方。
第六条价格与结算
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盖公章的附件为准,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新价格调整前已付款则无论甲方价格做任何调整本批货以原供价为准。
2、结算方式:先款后货,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___日内按乙方指定地点将货物发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将货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不得将现金交与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之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双方必须书面为之;
3、甲方业务代表未经甲方书面传真确认,不得向乙方借取货物或现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范围之外的权力,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4、本合同___式___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___份。本合同共___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5、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7、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电子版篇3
一 签约人基本情况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天津百盛鼎益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李增雄 单位地址: 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经路1号401-18房间
联系电话: 58222098
(二)、劳动者基本情况: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二 合同期限
(三)、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 款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始。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双方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
(四)、本合同试用期为 月(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五)、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岗位上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 。
(六)、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七)、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八)、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特点实行 工时制度。
A.标准工时制度;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C.不定时工作制度;
乙方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九)、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乙方加班的,应符合国家或本市的有关规定及用人单位的审批程序。
(十)、乙方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之外的假期约定如下:
五 劳动报酬
(十一)、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具体发薪日期为 。
(十二)、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
(十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六 社会保险
(十四)、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十五)、乙方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十六)、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
(十七)、甲方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十八)、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十九)、乙方患职业病、因公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八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二十)、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十一)、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 日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需办理工作交接明细如下:
甲方在乙方办理工作交接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出具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证明。
九 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二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就有关服务期和违约金等事项的双方约定如下(或见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书):
(二十三)、乙方为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双方就竟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等事项约定如下(或见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书):
十 双方约定事项
(二十四)、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约定如下事项:
十一 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五)、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时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其他事项
(二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吴规定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的条款如与国家或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二十八)、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二十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电子版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试用期月薪为_______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a.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b.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c.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a.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b.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a.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b.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c.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b.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c.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b.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c.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电子版篇5
一、患病、工伤、非因工受伤的职工
1.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别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工伤的:
(1)工伤认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保留劳动关系直至劳动者退休;
(2)工伤认定为5-6级,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解除;
(3)工伤认定为7-10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提出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患病或非因工受伤:
(1)在法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
(2)医疗期届满,按照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解除;
二、三期内的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得解雇。
三、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不能解雇。
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职业的可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四、其他不能解雇的情形
1.员工服兵役期间;
2.员工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或兼职主席、副主席的.;
3.员工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
五、例外
1.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患病或非因工受伤职工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电子版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_____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_)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_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_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________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________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电子版篇7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样会存在这很多法律风险。譬如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等。更多法律风险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介绍。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四、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五、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六、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七、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八、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综上所述,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对用人单位来说不是签不签的问题,而是如何签的问题。所以,在此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如何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上多用心思,而不应该采取不签劳动合同的消极做法。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电子版篇8
新劳动合同法规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争议。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不仅仅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范围内企业管理的一个趋势。职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在哪些事项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径参与,我国的相关法律都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工会法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草案曾经规定:“规章制度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这样规定曾经引起较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是用人单位的“单决权”。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只要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就可以了,规定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果意见不统一,势必造成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久拖不决,用人单位的管理将无所事从。这样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实践中无法操作。另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制度规章制度应当有劳动者参与,从国外的情况看,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很多都是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决定的内容,属于“共决权”。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企业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后,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本法规定是针对所有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强调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并不影响国有企业继续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平等协商的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如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
3.具体制定程序: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所以,这个程序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企业建立了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这种程序,可以说是“先民主,后集中”。
三、规章制度的异议程序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但
不合理,不适当。如有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一顿吃饭只能几分钟吃完;一天只能上几次厕所,一次只能几分钟等。这些虽然不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合理。也应当有纠正机制。因此,本条规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四、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因此,本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关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种,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是在企业的告示栏张贴告示;有的用人单位是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发给劳动者;有的用人单位是向每个劳动者发放员工手册。无论哪种方式,只要让劳动者知道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