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合同转让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入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林地流转(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为,维护林地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___的下列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面积共___亩的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以___(承包再流转形式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租赁、抵押、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形式出资或条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的方式,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流转期限共___年,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___。
第二条林地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及时间
(一)林地流转价款采取以下第___方式支付,如需具体收
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作补充约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___为___元,面积___亩,共计为___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转让的,按每年每亩___元,共计___元,支付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___期,每期___年,每
期林地流转价款递增___%。合同生效后___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___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转让款___元,共___元。以后每___年于当年___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转价款。
(二)本合同生效后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
作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___天内一次性返还。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林地
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林地;
2.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或使用权;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权属应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4.提供所流转林地范围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原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对流转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臵收益权;
2.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臵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5、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
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流转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四)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___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林地的林木妥善处理。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___。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___。
第五条___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承包或流转价款的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给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经营使用权,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员会、镇(乡)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种解决方式:
(一)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___。
第八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如需经镇(乡)政府批准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签证)的,经自批准或备案(签证)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原发包方和镇(乡)政府以及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权合同转让篇2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
原林地承包合同编号:
林地所有人:
坐落:
面积:。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30年,从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随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已于签署本合同前,一次性支付予甲方。甲方确认收到乙方上述款项。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通知与送达
双方约定以下通讯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对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七、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可直接向本合同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签证单位)备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权合同转让篇3
转让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自主经营和利用,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林权转让的权利内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将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条款所指范围内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有关规定,同意受让该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
第二条转让山场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转让山场隶属(集体组织)_,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东:
南:
西:
北:
总面积约__亩,林种_林_,树种__树_,苗木约_株。原林权证登记号为:
第三条林权转让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_日至__年_12_月_31_日止。
第四条转让金
林地使用期限内转让金额人民币元整
(¥。00__)。包括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转让金。
第五条转让金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将转让款于林权转让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对本合同山场的苗木进行为期一年(即年度)的护理,以使苗出荒。
1、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提供有效的转让文书(如有)。
2、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或办理)登记手续。
3、甲方应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山场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禁止在造林山场内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林地享有完全独立的经营、使用权,并对林地上现有林木及附属资源(野生动物及矿产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权和经营权。
2、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可以按照国家林业政策法规规定,将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进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时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国家或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
3、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对现有其增设的林业辅助设施享有充分使用权,乙方生产经营所需增设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林业辅助设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经营过程中,有权自主选择用工对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转让金支付给甲方。
2、以营林为主,不得任意改变林地用途(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该转让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着物补偿、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国家补偿规定协商解决)。
3、在使用期内,乙方若进行林木更新采伐,更新的主体为乙方,造林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项目造林,其相关补助按项目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债权债条处理
甲方山场转让前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独立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一方若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_%_(即人民币元整)的违约金。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进行赔偿,其中乙方损失计
算方法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对合同项下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预期收益。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或纠纷,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终止
合同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本合同由双方协商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执。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机构(签章):
年月日
林权合同转让篇4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自主经营和利用,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林权转让的权利内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将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条款所指范围内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
第二条转让林权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转让林权林权的四至界限为:东:_________南:__________西:__________北:_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转让林权的期限
上述受转让的林权的林地使用的期限为23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转让金及其支付方式
林地使用期限内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整(¥__________)。包括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除现已经成材的老山木外)所有权转让金。
乙方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包括但并不限于:现金、转款、承兑等。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提供有效的转让文书。
2、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或办理)登记手续。
3、甲方应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权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禁止在造林山场内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林地享有完全独立的经营、使用权,并对林地上现有林木及附属资源(野生动物及矿产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权和经营权。
2、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可以按照国家林业政策法规规定,将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进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时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国家或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
3、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对现有其增设的林业辅助设施享有充分使用权,乙方生产经营所需增设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林业辅助设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经营过程中,有权自主选择用工对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转让金支付给甲方。
2、以营林为主,不得任意改变林地用途。
第七条债权债条处理
本合同生效前,甲方林权涉及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抵押、担保,全部由甲方独立享有和承担;本合同期内,涉及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并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将林权交给乙方,除应尽快交付乙方外,按转让金总额的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时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除应继续支付外,按未交款项万分之五/日支付乙方违约金。
3、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超过违约金的,除支付违约金外,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包括预期收益)。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或纠纷,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终止
合同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本合同由双方协商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妥善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权合同转让篇5
甲方:____公司
乙方:____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____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元支付,并于每____年__月__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公司
(盖章)
乙方:____公司
(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林权合同转让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由甲方与三个合作经营。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万元,甲方占其公司股份,甲方愿将其股份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占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天内将转让款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分次付清给甲方。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承认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司存档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权合同转让篇7
出让方(甲方):地址: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为规范农村林权流转,切实维护林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林权流转的内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将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条所指范围内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有关规定,同意受让该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由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自主经营和利用。
第二条流转林地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流转林地隶属_____县____镇____村。四至界限林地名称:面积(亩):
合计西至南至北至林木情况说明:林地是指山林。
第三条林权流转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为____年,自_20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但原则上双方约定的林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第四条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限内,林地流转费用为每亩每年元,以此标准合计每年的费用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以上包括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的流转费用。以上费用按年支付,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前,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到位,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时收取约定的流转费。
2、可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林地,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确保具备合法和有效的流转条件,提供有效的流转文书,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
2、维护乙方的林地经营自主权、林木使用和处置权。
3、应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流转林地的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不得在山场内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合同期内在不改变流转林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对流转林地享有完全独立的经营、使用权,并对林地上现有林木及附属资源享有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
2、合同期内可按照国家林业政策法规规定,将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进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时乙方因造林可享有国家或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
3、对生产经营所需增设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林业辅助设施、生产经营配套设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协助,费用由乙方支付。
4、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阻止甲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如因甲方违约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乙方有权停付相应流转费用并追究甲方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维护项目规定的生产经营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粗放管理或过度开发。
3、在使用期内,乙方若进行林木更新采伐,更新的主体为乙方,造林费用由乙方承担。
4、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自身原因导致事故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债权债务处理
流转前所涉及的与林地相关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独立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均构成违约。一方若违约,应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伍万元。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进行赔偿,其中乙方损失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对合同内流转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预期收益。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期内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合同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由双方协商解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损失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一)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国家投资建设的林业基础设施、设备属村集体所有;乙方对自主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合同到期后与甲方协商处置;乙方修建的临时经营性设施,合同到期后由乙方处置。
(二)合同期内按国家规定办理林地流转手续应交纳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林地的优惠政策补贴,由乙方享有。
(四)合同期内,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该转让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着物补偿、林地补偿费等,由乙方享有。
(五)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可以将林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林地使用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以及甲方所在地林权流转管理部门(见证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权合同转让篇8
甲方:____公司
乙方:____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____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元支付,并于每____年__月__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公司
(盖章)
乙方:____公司
(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