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百年孤独》赏析
2、“爱情是瘟疫!
3、“如果一定要当什么,我当自由派,”他答道,“因为保守派净是些骗子。”
4、你那么憎恨军人,跟他们斗了那么久,琢磨了他们那么久,最终却变得和他们一样。人世间没有任何理想值得以这样的沉沦作为代价。
5、“奥雷里亚诺,”他悲伤地敲下发报键,“马孔多在下雨。”
“留神你的心,奥雷里亚诺,”赫里内勒多·马尔克斯上校对他说,“你正在活活腐烂。”
自从那个遥远的午后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他唯一的快乐时光就是在金银器作坊里打造小金鱼的时刻。他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
6、如果那个时期还有谁能做到与世无争,那便是日渐衰老,约略懂得幸福晚年的秘诀不过是与孤独签下不失尊严的协定罢了。
7、这列无辜的黄色火车注定要为马孔多带来无数疑窦与明证,无数甜蜜与不幸,无数变化、灾难与怀念。
8、“妈的!”她叫了一声。
阿玛兰妲正要把衣服收进箱子,以为她被蝎子蜇了。
“在哪儿?”她警觉地问道。
“什么?”
“虫子!”阿玛兰妲解释道。
乌尔苏拉伸出一根手指指向心脏部位。
“这儿。”她回答。
那个紧锁的房间,一度指引过家中精神生活的方向,从此以后遂被称为“便盆室”。
他紧紧封闭起自己的内心,家人最后就权当他已不在人世。
他第一次有意落入怀旧的陷阱,仿佛回到了吉卜赛人到来时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神奇下午。
9、乌尔苏拉知道布恩迪亚家的人都是无疾而终,并不怀疑阿玛兰妲的死亡预感。
10、
费尔南达不禁暗自担心他会不会也染上了且造且毁、且毁且造的恶习,就如同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做小金鱼、阿玛兰妲缝扣子做寿衣、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读羊皮卷、乌尔苏拉追忆往事那样。
11、暴雨过后的情形便是如此。人们一派懈怠,而遗忘却日益贪婪,无情地吞噬一点一滴的记忆。
奥雷里亚诺第二旧日的酒肉朋友在棺材上摆放了花圈,花圈的紫色缎带上写着一句悼词:让一让,母牛们,生命短暂啊。
12、然而漫长的囚禁、对外界的陌生,以及顺从的习惯,早已使他心中反抗的种子干枯。
13、“凡事皆可知。”
对她而言,布恩迪亚家男人的心里没有看不穿的秘密,因为一个世纪的牌戏与阅历已经教会她这个家族的历史不过是一系列无可改变的重复,若不是车轴在进程中必不可免地磨损,这旋转的车轮将永远滚动下去。
14、不论在什么地方都要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没有归路,春天总是一去不返,最疯狂执著的爱情也终究是过眼云烟。
神甫用怜悯的目光打量着他。“噢,孩子,”他叹息道,“对我来说,只要能确定你我在这一刻的存在就够了。”
15、奥雷里亚诺为避免在熟知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又跳过十一页,开始破译他正度过的这一刻,译出的内容恰是他当下的经历,预言他正在破解羊皮卷的最后一页,宛如他正在会言语的镜中照影。
读书笔记《百年孤独》赏析篇2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
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这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意义。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因为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
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同,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著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写了这种关系: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系生下了孩子……这都是因为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悲剧之路。
读书笔记《百年孤独》赏析篇3
大一时,闲来无事,发现舍友书柜上摆着一本《百年孤独》,便借来读读。我陆陆续续地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读完之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解脱,我解脱了,布恩迪亚家族也解脱了。
《百年孤独》讲述的是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沿海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说实话,这本书的确难懂,光是书中理不清的人物关系以及相似却又不同的人物姓名就够让人头疼的。但是,好书就是有让你硬着头皮读下去并且自虐式的想去读第二遍的.冲动。当你真正走进布恩迪亚家族中去的时候,你就会感受到那种想摆脱孤独但却死也离不开它的纠结,矛盾和痛苦。
我认为大多数中国读者被马尔克斯的作品吸引的原因,不外乎是独特魔幻的写作手法和另有深意的主题内容。先从写作手法上来看,马尔克斯已然被打上了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标签,但是魔幻是表,现实才是里,这种表里如一的结合使得《百年孤独》从小说的一开始,吉普赛人带着磁铁观像仪来到马孔多的时候,这种现实与魔幻的结合就已经让读者陷入了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中。从主题内容上来说,由小及大,《百年孤独》被看做是拉丁美洲奋斗历史的完结。《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很多人对于《百年孤独》都只是望而却步,很想去读,却无法深入到作者描绘的那个触手可及但又不敢触摸的世界。
读书笔记《百年孤独》赏析篇4
即使是读完整本书后,对我而言,它仍是晦涩玄奇的。匪夷所思:令人漂浮的热可可,不断死而复生的老人……令人费解:无故死亡的何塞的大儿子,伴随失眠的失忆,不属于人间的天女……
但是,除去那深沉的书名,真正吸引我,抨击着我的,却是那一次次来不及挥手的别离
书中太多的篇幅在叙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他,实在是一个曲折的英雄。
“他沉默寡言,性格孤僻,在母腹中就会哭泣,来到人世时,大睁着双眼。剪脐带的时候,他四下打量房间里的东西,好奇却毫无畏惧的观察人们的脸庞。”一出生便注定不凡的一个人,有谁会想到他即将面临的坎坷悲凉命运呢。
作者是残忍的。年幼的上校,来不及同郁郁不解的哥哥挥手告别,哥哥便已悄然离去。上校知道他要走,可是却不能道别,不知道何时再见,可是不能挽留……再大一些,上校遇见了他今生的唯一——蕾梅黛丝。他爱上了那个每对他说话,都要带上“先生”的小姑娘。尽管她还小,但上校还是毫不犹豫地送出了小金鱼——他们订婚了。那是甜蜜的,看着她一天天长大,逐渐成为自己的妻子,我想,上校内心是充满甜蜜与幸福的。所以我说,作者是残忍的。他以残酷的心,残忍的手法,杀死了小蕾梅黛丝。可是,上校也仅仅只是悲痛了,或许,这是他宿命的初现吧。
同样被施以辣手的还有奥雷里亚诺第二,准确说应该是佩特拉·科特斯。
我并不认同费尔南达做何塞家的媳妇,那迂腐的古老贵族礼仪实在让人不爽,圣经,玫瑰,银餐具……适合何塞一家吗?或许正因如此,佩特拉·科特斯才出现了。她温柔贤淑,知情达理,可以说是一个完美情人,可她真的只是一个情人了。但她不后悔,不是吗?那最后时刻的陪伴,很满足了。可她还是有遗憾,那双靴子,不是吗?来不及挥手,你再也不会回首。
可是啊,大儿子的出走,二儿子的上校之路,儿媳妇的一尸两命,丈夫的死……这一切,最痛苦的是乌尔苏拉,不是吗?作为一位母亲,作为一位婆婆,作为一位祖母,作为一位妻子,来不及挥手,大儿子一去无踪影!来不及挥手,二儿子一去不回首!来不及挥手,白发泪送两代人!来不及挥手,阴阳两隔白首不相守!
人生太多的来不及,当马孔多在《圣经》中记载的那种龙卷风的怒号中化作可怕的瓦砾与尘埃漩涡时,我知道,注定承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再出现。故事——结束了。
来不及喝温热的水,它已冰凉;来不及望夕下的霞,它已坠下;来不及体会蓬勃的青春伊夏,它已被尘封在回忆的木匣。别离总是在不经意,会让人来不及,我想,珍惜眼前,或许是,最好的,来得及。
读书笔记《百年孤独》赏析篇5
第一次读哥伦比亚作品。刚读没几页。
想必名著之所以能经受时间的考验,定有它的闪光点。浮光掠影也罢,仔细研读也罢。能有这许多的优秀作品可读,总是幸福的感觉。
<<百年孤独>>看的真的是艰难哦,如果是以前早扔一边不读了,但现在总想清楚它之所以能成为名著的闪光点。
初读感觉是人物众多,无主角与次角之分。带点神秘与愚昧。现在也没读出作者想说什么问题。我也太笨了哦
<<百年孤独>>。加西来。马尔克斯用18年时间创作了这部小说,由此也可以看出这本书的精细之处。
这本书读起来总有种模糊的感觉。时时交杂着幻想,宗教,神话,传说等等。人名的重复也让读起来有如云山雾罩。
全文的格调是深沉的喑哑的基调。让人深思生与死过程的繁琐。
文中人物并无鲜明的主次之分。因为每个人都是这部历史特定时刻的主角。
仅以我看后的感观,乌苏拉。伊瓜朗是这百年历史长河的见证人。她与她的后代共七代人的历史是由她恐怖的生有小猪尾巴的家族史开始,到最后生出小猪尾巴的最后一位奥雷良诺被蚂蚁侵食。
她是位性格坚强的女性。无论在家族原始时期辛苦劳作,到家族兴盛之时的高山远瞩及至家族颓废之时仍在苦苦挣扎。她的生命是顽强漫长的。
她身上的母性光辉也是那么的夺目。
她孕育了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在他不屈不扰的.武装起义之时,始终作他坚强后盾。
在上校对战争最狂热之时的疯狂举动,又时时的想劝导他麻木敏感的神经,并为他感到痛苦。
在上校对战争厌倦时,亮出了她母亲的胸怀关心他,让他四处游走的心回归了家。
如果说男人在搅动历史,那么他们身后的女人是柔韧的联系历史。
乌苏拉的简单勤劳和菲南达的理想化贵族化持家都是在家这方寸之地。然而她们不但使家族的生命力得以繁衍,而且也是家族历史的主心骨。
这本书看下来真不轻松!
读书笔记《百年孤独》赏析篇6
说来很惭愧,我一直没读懂《百年孤独》,对它也没有热爱之情。但王浩百凉对《百年孤独》的研读远在我之上。常言说:“要给学生一滴水,老师要有一桶水。”呵,今天正好相反,“学生拥有一桶水,而老师才有一滴水”。于是,今天语文课的讲台属于他,不属于我。于是,“王老师”跟大家分享他的阅读感受。
这个“王老师”做事可真认真,备课本上写满了心得体会,重新整理他的阅读思路;更难得可贵的是,他还摘录了一些作品里的精彩片段,复印成讲义发给同学们,颇有点大学教授的“范儿”。
登上讲台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提醒同学们,要走进这样一个长篇小说,先得从心态开始调整,要带着积极的态度与文字接触,这样才能读懂文本;其次,他比较了不同的译本,他认为不好的译本会影响人的阅读心情,好的译本会更让人容易走进作品;他手头的译本是范晔的译本;第三,他拿中国作家余华的《活着》来比较,让同学们对《百年孤独》多了一份亲近感,因为很多同学看过《活着》。
有了这样的铺垫,大家对作品就有了情感上的接受。当进入故事情节的时候,“王老师”讲述了作品较为经典的情节,概述了主要人物,分析了作品的主要特色……同学们时而哈哈大笑,时而低首读书。
作品是《百年孤独》,可讲课者和听课者都不孤独。
值得一提的是,“王老师”还是讲课的同学中板书最多的老师。不过,我想“辣”字一定让大家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