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
在《百年孤独》这部庞杂的小说里,包含着众多的隐喻和哲思。马贡多,一个起点和终点。从出现这座新生的小镇那一刻起也就同时在它身上烙上了毁灭的印记。
我所理解的无数个奥雷良诺,更像是人性中理性的那一部分,他们神情忧郁,目光锐利,思维敏捷,在关键时刻如同凶猛的野兽。而无数个霍塞。阿卡迪奥是人性中感性的一部分,他们身体强壮,感情冲动,具有激情,似乎永远有用不完的劲头。最初,他们被清晰地分为两部分,并且很容易区分出各自的优势和劣势。然而,慢慢地,这些与生俱来的特性在人类历史的行进中逐渐混淆,彼此交融,这像是人类孩子气地故意要与冥冥中主宰他们命运的神明抗争什么,奥雷良诺第二和霍塞。阿卡迪奥第二这对孪生兄弟彼此玩起了换名字的游戏,他们蒙骗了长辈,邻里,最后连自己也被蒙骗住了,但上帝是清醒的,在孪生兄弟死去的那一刻,依然没有逃脱命运在他们身上烙下的印记,换回本位,清楚地归入各自坟墓。
乌苏拉,就像大地和母亲,人类的始祖,在她的身上有着坚忍,勤奋,朴实的品质。她以母性的威严和爱,用以维护着整个家族在传承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小说后半部分,乌苏拉的死,意味着人性中道德底线的彻底崩溃。此时,看似繁华新生的家族时时隐藏着死亡的气息,这是走向毁灭的开始,而灭亡的速度将是惊人的。(这其实让我想到我们身处的时代,以及我们将要面对的是什么)
与乌苏拉对应的是庇拉。特内拉,一个可以用纸牌预测事件的女人,她是潜藏在人性中最原始的一条蛇,她充满诱惑,欲望,赋予人类以唤醒本能的灵感和激情,是人类的另一个始祖,细想想几乎布恩蒂亚的所有子孙都与她有关,我所理解的她,是一位存在于我们自身的先知。而墨尔基阿德斯,则是一位名副其实的伟大的预言家,他是人类智慧的象征。
战争,变革,繁华,陨灭,在一个又一个印着布恩蒂亚家族符号的人物身上反复经历着,谁也无法解读这条生命链条中的密码,无法更改其中诡秘的程序。更令人感到荒诞的是,似乎生命被建立的同时,所具备的意义却是:最终被摧毁。马贡多风风雨雨的历史看起来有如上帝把玩在手掌中的一个虚幻世界的故事,这是上帝对人类的嘲讽还是人类自己为自己写下的自我嘲讽?在人类终于解开预言家写在羊皮书上的百年预言的谜底时,也同时明白,原来,这一切只是曾经存在而以后再也不会重复的一个虚无。
很喜欢马尔克斯这部小说的结尾部分……“这时候,奥雷良诺才发现阿玛兰塔、乌苏拉(他的恋人)原来不是他的姐妹,而是他的姑母。而弗朗西斯、德雷克袭击里奥阿查只不过是为了让他们在错综复杂的血统迷宫中去寻找自己,直到生下那个终结家族的、神话般的动物为止。马贡多在《圣经》上记载的那种飓风的狂怒袭击,已经变成了四下抛洒灰尘和瓦砾的可怕旋涡。这时,奥雷良诺觉得这些内容太熟悉了,不想浪费时间,于是有跳过了十一页,开始译读有关他正在度过的这一刻的情况,他一面读,一面就过着这段时间,并预测自己在读完羊皮书后的情景,如同在照一面会话说的镜子。这时候,为了早些看到有关他死的预言,以便直到死的日期和死时的情景,他又跳过几页,但是,他还没有把最后一句话看完,就已经明白了,他从此再也不会离开这间屋子,因为这座幻影城在奥雷良诺、巴比罗尼亚译读出全本羊皮书的时刻,将被飓风刮走,并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完全消失,这手稿上所写的事情过去不曾,将来也永远不会重复,因为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决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篇2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爱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正因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
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那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样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好处。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正因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
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一样,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著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述了这种关联: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联生下了孩子……这都是正因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一样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杯具之路。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篇3
上学期本着练习英语的目的艰难地读了三章左右的英文,放寒假回来因为耐心有限又找了中文版来读,这样一本书,读起来感觉没有什么目的性,作者看似忙碌地在叙述这个家族的故事,再加上奇幻的,甚至有些奇异的想象,总是很有画面感,脑中不停地闪过一幅幅插图。在这样的想象里,短短一百年似乎描绘了太多的东西,比如数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马贡多的变化,带给人们的变化。特别是读到火车来到马贡多,带来的各种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莫名地使我想起了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地表演,那种文字描述的忙乱和新兴事物拔地而起的迅猛如出一辙。(奥运会开幕式烟囱拔地而起,旧时代的农夫被赶走那一段)
全书的内容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直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同,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本来就有的.,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就很有印象,他能自己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知道整个故事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文明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后来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最好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独家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这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可悲、可敬、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篇4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虚构市镇马孔多的兴衰在一系列的遗忘和孤独中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巨作让我有些懵懂。
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年6月29日小说发表。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一个几乎神话般的小镇马孔多,这是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缩影,是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是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
小说中的布恩迪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他们在自己的孤独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迪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篇5
就在奥雷良诺·布恩迪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孔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百年孤独》
第一次接触百年孤独的时候还是在高三的暑假,那时候有大把的时间做自己的事,于是我开始看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名著,我左挑右捡,直到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名字映入我的眼帘。因为他典型的拉美姓氏,让喜爱足球运动的我对他多了一份亲切,于是《百年孤独》成为了我接触的第一本拉美文学,也成为我接触魔幻现实主义的纽带。
《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百年孤独》是一部很难读的书,是当时的我看不进去的一本书。书本身带有的奇幻色彩在第一次翻开时,让我觉得觉得不明所以,整个暑假,我尝试了一次又一次都是看两页就又放下。
直到今年国庆,我又看到了7年前被我拆开的《百年孤独》,时间已经在它身上留下了霉斑,而我却还没有真正的看完过它。于是,我又拿起了这本书,在这个阴雨的国庆读完了它。读《百年孤独》就像是在尝一道外国菜,你试图去接受它却发现还是不合你的胃口。
与以往容易读书看戏身临其境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道透明的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道高墙让我无法靠近,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南美神话的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自由狂野与自己太过遥远。
把书合上时,我用力把书上的落灰掸下去,不知不觉我的眼角有些酸涩,更多的则是释然。作者在那个时代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倒叙方法,将过去和未来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为我们描绘了一个错综复杂、时空交错的家族历史。
马尔克斯有条不紊地描绘出了一个魔幻的拉丁美洲,也刻画了许多形形色色的孤独者们,让我渐渐接受了孤独。孤独和喜怒哀乐、酸甜苦辣一样,都是人生的调味剂罢了,孤独不可避免,孤独更像是生活的缓冲区,让你在筋疲力尽之后,仍然有时间来面对生活。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每天我们沉浸在色彩斑斓的现代世界。我们其实已经学会了自己独处,抱着手机、戴着耳机、坐着发呆。马尔克斯说:“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一直到现在我还觉得“魔幻现实主义”这个名字取得真好,几十年过去了依然让人十分玩味。再到后来我非常喜欢唐映枫《记昨日书》里的一句歌词,“你可知这百年爱人只能陪半途,你且信这世上至多好景可虚度。”我才觉得我终于找到了百年孤独的最佳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