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的法人
公司法规定的法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流程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的流程有:
1.企业签订合并协议,被合并方办理企业注销登记,合并方带合并协议等材料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2.变更登记通过的,领取《企业注销通知书》和新办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所需条件有什么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所需条件有:
1.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合并各方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企业对清偿债务提供相应担保;
4.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新设合并后新设公司登记需交哪些材料
新设合并又称创立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新设合并后,新设公司要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届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4)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相应的位置);
(8)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任职证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9)公司住所证明;
(10)合并各方股东会决议;
(11)合并协议;
(12)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一次的证明;
(13)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14)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1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6)合并各方或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17)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新设合并的好处有哪些
1.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金或少付现金而主要是通过交换股票的方式进行,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并把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量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目标公司股东可自动成为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东,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合并后企业的整合和运作。
2.企业合并协议是在合并双方相互充分协商基础上达成的自愿联合,相对于敌意收购而言,操作简便,避免了敌意收购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风险。
3.对于参与合并的企业股东而言,由于企业合并主要不以现金进行交易,可以享受延迟纳税的税收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