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实收资本的规定
公司法对实收资本的规定
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
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关于验资出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1、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门槛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原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规定,例如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资本要求一次缴清。
修订后的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的规定。统一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到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到500万元,大大降低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门槛,有利于更多的公司诞生,有利于发展市场经济。当然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允许公司分期缴纳出资额
原公司法规定内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一次缴清。修订后的公司法要求公司(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至于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还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分期出资是一种折衷资本制,它原先只是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执行,新的公司法普遍推行分期出资方式,进一步表明中国政府力图进一步扩大公司数量,发展市场经济。
3、新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原公司法规定,二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才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而不能分次出资。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注明。
何时应缴纳注册资本印花税
注册资本印花税在公司实际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时缴纳。企业印花税是收到注册资金(实收资本)的当月应及时一次性缴纳,如有增加,增加部份还应缴纳,其税率是按注册资本金的万分之五计算的。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注册资本不到位印花税要交吗
注册资本不到位印花税不需要交,注册资金没有到位,暗示实收资本没有金额,就不用缴资本金印花税。对资本征收印花税,必须是“实收资本”,而非认缴资本。大量企业实行认缴制,企业资本未到位,并不需要缴纳对应的印花税的。
注册资金不到位可以注销公司吗
注册资金不到位不一定可以注销公司,具体需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注销公司时还有外债未偿清,此时不可直接注销公司。股东可以在缴清注册资金并清算完毕所有债务后注销公司。
2.注销公司时没有外债,此时一般来说可以注销公司,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之间没有按期缴够注册资本,构成股东之间的违约,此时未缴清资金的股东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