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公司的相关规定
1、公司法公司的规定内容有公司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中规定依法要实缴的有哪些内容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院公司解散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解散公司的程序和步骤是:
1.解散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由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6.制作清算报告,申请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解散后还有法人资格吗
公司解散后还有法人资格,公司解散后,公司在清算期间存续,所以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注销登记后,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公司解散及破产清算有何区别
解散清算是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2.清算程序不同;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