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与保存的规则
维持专利不仅需要缴纳年费,而且,更多的和重要的花费是被用于保护相关专利不受侵权或来自他人的挑战。一项经过专利机关授予的专利,并不意味着它已经获得了任何在有效期内免受司法质询的特权。根据TRIPS协议,许多国家都规定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通常很少有人注意到,质询一项已经授权专利的理由通常是缺乏新颖性、权利归属错误或显而易见性。因此,企业必须小心翼翼地将其记录保存至少20年。鉴于日后可能出现纠纷情况,企业需要保存所有有必要的文件,如研究开发工作记录等资料、专利申请所利用的技术文献、生产成本数量、销售数据和范围、原材料数量和价格等细节资料。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保存相关专利记录是一个薄弱环节。在专利权领域,人们总是想到专利、商业秘密等概念,而事实上保存相关专利记录绝不仅限于此,一个企业必须考虑到其他许多情况。为一项发明所保存的基本记录应该包括:永久并具有约束力的记录文书;尽量不采用活页形式,因为这有可能会降低记录的可信度;所有页码都必须连续注明;使用高质量的纸张和墨水;所有记载都必须由被授权人士适时的签署。
与以往相比,企业之间的合作研发似乎变得更为频繁。合作研发的动机和目的各不相同,有的是为分担研究开发的专门技术和设备;有的是利用市场网络和分担设备制造。在进行合作研发时,合作双方需签订一份正式合同,订立诸如在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关系;获取和维持知识产权成本的分担和随之而来的收益分享;保守商业秘密的方法;对合作研发前各方知识产权的评估;在课题过程中产生的但与计划无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以及争议的解决等事宜。如果发起方的知识产权比其合作伙伴强,则合作研发可能会遵从发起方的意愿。协议中应包括许多其他因素,要特别注意研发过程的__。
企业在获得技术成果时往往忽略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物。在检查知识产权合同时,应检查所有与专利、商标、技术秘密、计划草案和原材料相关的条款,必须强调要明确合同的义务。例如,不少合同规定被许可人无权置疑许可人专利的有效性;或者许可人可能要求被许可人从许可人处采购无专利权的原材料;或者许可人无意保障不受其他人引起的侵权等等。当遇到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务时,应检查所有相关的文件,如专利的全部文本,并检查其有效性以及是否适用于所要求的技术。就有效性检查而言,企业可以不必完全依赖许可人,要有独立的见解并尽可能利用其他信息资源。